作者firedeath (海綿寶哥~~~)
看板FacebookBM
標題[檢舉] dears23人身攻擊---已補上證據
時間Sat Dec 12 11:12:05 2009
☑ 我已經詳細閱讀過 Facebook 板板規且確認被檢舉人確實違反板規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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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文章:(請按大寫 Q 查詢文章代碼 AID,並將整個表格複製貼上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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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B8d96X8 (Facebook) [ptt.cc] Re: [閒聊] [寵社] 關於我被?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Facebook/M.1260548678.A.84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3 元 │
└─────────────────────────────────────┘
(此文章已不知被誰刪除)
2. 被檢舉人:dears23
3. 檢舉事由:於推文中直接咒罵別人 , 姑且不論原po的行為是否得當(我指道歉文)
但無論如何出現這種推文個人覺得非常不應該.
(噓 dears23:澄清個屁,你實在很差勁,人品低劣,死了跟我說一聲喲^_< 12/12 01:19)
三、嚴禁謾罵、人身攻擊、挑釁、誹謗、污蔑板友等行為,違者水桶七天起跳,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惡意連續推噓文視同挑釁。
附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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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ongyi78 (小賊) 看板: Facebook
標題: Re: [閒聊] [寵社] 關於我被黑名單的事件(道歉文)
時間: Sat Dec 12 00:24:36 2009
首先,跟兩位甜蜜的當事人說抱歉
我的確太自我感覺良好,自以為幽默
真心的向兩位當事人以及板友們說一句對不起
也跟大家保證,我以後不會說出這種話了
希望當事人能原諒我
也希望各位板友能息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26.98
1F:→ Jasmineli:樓下你覺得要噓嗎?12/12 00:25
2F:噓 g2773251:要12/12 00:26
3F:→ bluefire:沒什麼誠意...12/12 00:26
4F:噓 Ace118:怒息不掉耶12/12 00:26
5F:推 c3103013y:給你拍拍 也給當事人拍拍>"<12/12 00:26
6F:噓 Left17N:別再po了 默默消失吧...12/12 00:27
7F:→ sweetcherry:g大我笑了XDDDDDDDDDDDD12/12 00:27
8F:→ q750830:以後別對不認識的人亂說話了@@12/12 00:28
9F:噓 t1213121okok:爬文看到那句話我笑了XDDDDDDDDDDDDDDDD謝謝12/12 00:28
10F:推 chou0533:私人事務請私下站內信12/12 00:29
11F:噓 blackk:推6樓12/12 00:29
12F:推 Rayway0614:其實我覺得這篇道歉還算蠻有誠意啊...12/12 00:29
13F:→ firedeath:我只覺得越po會越黑...12/12 00:30
14F:推 blueandgreen:禍從口出啊~~~以後請三思再說12/12 00:30
15F:噓 dimondring:不要再出現了好不好 這算在衝文章數嗎12/12 00:31
16F:噓 dreamfire:我只覺得越波只會越黑的說。12/12 00:32
17F:→ tekid726:我覺得有些人根本是為噓而噓 至少我覺得這篇沒有噓的必要12/12 00:32
18F:噓 oldbig1:我推周老師那句....12/12 00:32
噓 b339961:推六樓 12/12 00:32
噓 remix7:推6F 12/12 00:33
推 ohmygodbaby:原PO感覺有道歉的14了...給你拍拍... 12/12 00:33
推 evaj:@@a 大家好兇...... 我覺得有勇氣道歉是好事耶 12/12 00:34
→ t1213121okok:私人事件 請私下解決 12/12 00:34
→ sherlockt:你有勇氣發第二篇 可能是真的很想解決這件事 12/12 00:34
→ evaj:雖然大小心肝要不要接受才是重點...... 12/12 00:34
→ sherlockt:不過老實說 「原諒」有時不是一下子的事情 需要時間 12/12 00:34
推 c3103013y:恩..同意evaj~也許只是想得到大家的諒解~ 12/12 00:34
→ ohmygodbaby:恩恩..原PO應該不僅想請當事人原諒 也想請大家息怒 12/12 00:34
→ bluefire:我是覺得直接站內信比較快 不需要公開道歉 12/12 00:35
推 pppppppl:這裡不是個板 要道歉可以私底下 講不聽 = = 12/12 00:35
→ bluefire:如果當事人願意諒解 他會來幫你澄清的 12/12 00:35
→ ohmygodbaby:所以才會又PO這篇的....大家也別在氣了..^^" 12/12 00:35
噓 nanaceking:推這裡不是個版 12/12 00:36
推 natukage:看起來他也不是故意要酸的 應該只是說錯話XD 12/12 00:36
→ weedyc:這種私人事件請私下解決。 =.= 12/12 00:39
→ EnterEnd:錯過什麼了嗎?? 雖然好像不是什麼重要的事 ._.a 12/12 00:44
→ zhongyi78:當事人我有寄信道歉,我也希望能取得板友們的原諒 12/12 00:44
推 newro:好啦,你乖乖的,不要再解釋了,這純粹是你們私事,不必公評 12/12 00:45
推 windvenny:這算私事吧.... 12/12 00:48
→ pinkpigpp:哪一篇啊 @@ 12/12 01:00
19F:噓 majungyi:自以為喔zZZ12/12 01:01
20F:→ dears23:私事就私下解決啦,又不是個版12/12 01:02
21F:→ EnterEnd:爬完文了 是很重要的事 >"< 掰12/12 01:04
22F:噓 sunnydays:我覺得還是在酸 零分12/12 01:15
23F:噓 dears23:澄清個屁,你實在很差勁,人品低劣,死了跟我說一聲喲^_<12/12 01:19
!!!!!!!!!!!!!!!!!!!!!!!!!!!!!!!!!!!!!!!!!!!!!!!!!!!!!!!!!!!!
24F:→ Jasmineli:愛危 妳這樣講會被桶吧Q_Q12/12 01:24
25F:→ dears23:謝謝你XD 雖然我這樣也很糟,不過咒人分手真的超惡毒 科科12/12 01:37
26F:噓 trywill:久久回來看一下~沒想到剛好看到爛人= =沒在玩也不被被桶XD12/12 01:47
27F:→ trywill:咒人分手有夠沒品誰覺得那是玩笑~好朋友也不敢這樣子開了12/12 01:48
28F:→ firedeath:原po很糟 但我不覺得咒人家死有高尚到哪裡去12/12 01:59
29F:→ dears23:嗯啊,我也是差勁的人:)12/12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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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130.140
另外我對於板主的回應感到好奇
什麼是→ GeniusKiKi:查無原文,不予受理
假設 我只是假設 今天被檢舉者是你的親朋好友之類的
你是不是可以先到板上去刪掉文章 然後再來說查無原文不受理呢?
我知道板主不可能24小時都在使用電腦
但是這理由難免會讓人過多聯想
我也不可能白白捏造一篇檢舉文出來吧
現在原文一字不漏貼上 是否可以請板主處理了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28.115
30F:推 lacrum:新板規三 有註:僅受當事者舉發...你晚了一步... 12/12 11:27
31F:→ firedeath:嘖嘖 算了 莫名其妙的規定 12/12 11:30
32F:→ firedeath:換句話來說 假如真的兇殺案發生 還要被害者去託夢就對了 12/12 11:36
33F:推 lacrum:喂 你形容得太誇張了 原PO真的有死掉嗎? 12/12 11:37
34F:→ lacrum:dears23最多流於漫罵 12/12 11:38
35F:推 WaNtu:我想原PO只是假設社會案件發生的情況,不是在說此文章… 12/12 11:39
36F:推 venvendoggy:查無原文,不予受理這理由很怪,不是可以跟站方申請嗎 12/12 11:39
37F:→ firedeath:我是 假設 假設.... 12/12 11:40
38F:→ lacrum:當然希望是如此 不過用這種譬喻方式不夠恰當.. 12/12 11:40
39F:→ firedeath:說查無原文 現在原文出來了 又來個非受害者不受理... 12/12 11:42
40F:推 WaNtu:而且身為一個管理員,卻可以說查無證據就不接受處理,這真的有 12/12 11:42
41F:→ WaNtu:點誇張的回應... 12/12 11:43
42F:→ firedeath:是阿 不知道多少被嗆被罵的根本不知道這個板咧 ... 12/12 11:44
43F:推 WaNtu:所以原PO的標題可能也要用[證據]屬性吧 XD 12/12 11:47
44F:→ firedeath:這板的七個發言選項沒有阿 誰知道用了會不會被桶.. 12/12 11:47
45F:→ WaNtu:會桶上面很多人都被桶囉~ 所以應該不用怕 (?) 12/12 11:48
46F:→ firedeath:然後咒人家去死的依然沒事 唉... 12/12 11:49
48F:→ firedeath:所以樓上板主的意思是 就算使用者提出證據也沒用囉? 12/12 11:52
49F:推 blackk:原推文我有看到的確是這樣沒錯,不過需調閱原文有其道理阿 12/12 11:55
50F:→ firedeath:嗯 同意樓上 12/12 11:56
51F:→ blackk:任何人都可以改寫一篇推文出來,為免爭議,查原文才代表最 12/12 11:57
52F:→ blackk:直接的證據~ 12/12 11:57
53F:→ weedyc:還是要看原文+1 :) 12/12 12:09
54F:推 portalhtn:本來版主說"查無原文,不予受理" 12/12 14:06
55F:→ portalhtn:現在這篇一出來 又變成可以去調閱查到原文了 12/12 14:07
56F:→ portalhtn:這豈不是前後矛盾? 12/12 14:08
57F:推 WaNtu:反正事在人為,就等著看判決就好了 :P 12/12 14:28
58F:推 Maat:好奇..你跟原PO有甚麼關係,他被罵你在激動甚麼...(._.?) 12/12 18:41
59F:→ firedeath:笑話,一定要有關係? 12/12 19:15
60F:→ firedeath:我跟原po跟d大一點關係也沒有 單純覺得那句話不妥而已:) 12/12 19:22
61F:推 lacrum:嗯嗯 12/12 19:23
62F:→ aoeu:to Maat: 你也常做一些正義感很強的檢舉呀 XD 12/12 21:28
63F:→ aoeu:說者無心, 聽者有意, 這樣問可能會讓人誤會在影射什麼 12/12 21:29
64F:推 nadoka:zhongyi78 使用者告知不想追究,此文不予判決。 12/13 00:35
65F:→ nadoka:但就板主立場還是會給予警告以茲告誡。 12/13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