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redeath (海绵宝哥~~~)
看板FacebookBM
标题[检举] dears23人身攻击---已补上证据
时间Sat Dec 12 11:12:05 2009
☑ 我已经详细阅读过 Facebook 板板规且确认被检举人确实违反板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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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检举文章:(请按大写 Q 查询文章代码 AID,并将整个表格复制贴上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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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B8d96X8 (Facebook) [ptt.cc] Re: [闲聊] [宠社] 关於我被?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Facebook/M.1260548678.A.848.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43 元 │
└─────────────────────────────────────┘
(此文章已不知被谁删除)
2. 被检举人:dears23
3. 检举事由:於推文中直接咒骂别人 , 姑且不论原po的行为是否得当(我指道歉文)
但无论如何出现这种推文个人觉得非常不应该.
(嘘 dears23:澄清个屁,你实在很差劲,人品低劣,死了跟我说一声哟^_< 12/12 01:19)
三、严禁谩骂、人身攻击、挑衅、诽谤、污蔑板友等行为,违者水桶七天起跳,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处分,恶意连续推嘘文视同挑衅。
附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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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ongyi78 (小贼) 看板: Facebook
标题: Re: [闲聊] [宠社] 关於我被黑名单的事件(道歉文)
时间: Sat Dec 12 00:24:36 2009
首先,跟两位甜蜜的当事人说抱歉
我的确太自我感觉良好,自以为幽默
真心的向两位当事人以及板友们说一句对不起
也跟大家保证,我以後不会说出这种话了
希望当事人能原谅我
也希望各位板友能息怒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1.26.98
1F:→ Jasmineli:楼下你觉得要嘘吗?12/12 00:25
2F:嘘 g2773251:要12/12 00:26
3F:→ bluefire:没什麽诚意...12/12 00:26
4F:嘘 Ace118:怒息不掉耶12/12 00:26
5F:推 c3103013y:给你拍拍 也给当事人拍拍>"<12/12 00:26
6F:嘘 Left17N:别再po了 默默消失吧...12/12 00:27
7F:→ sweetcherry:g大我笑了XDDDDDDDDDDDD12/12 00:27
8F:→ q750830:以後别对不认识的人乱说话了@@12/12 00:28
9F:嘘 t1213121okok:爬文看到那句话我笑了XDDDDDDDDDDDDDDDD谢谢12/12 00:28
10F:推 chou0533:私人事务请私下站内信12/12 00:29
11F:嘘 blackk:推6楼12/12 00:29
12F:推 Rayway0614:其实我觉得这篇道歉还算蛮有诚意啊...12/12 00:29
13F:→ firedeath:我只觉得越po会越黑...12/12 00:30
14F:推 blueandgreen:祸从口出啊~~~以後请三思再说12/12 00:30
15F:嘘 dimondring:不要再出现了好不好 这算在冲文章数吗12/12 00:31
16F:嘘 dreamfire:我只觉得越波只会越黑的说。12/12 00:32
17F:→ tekid726:我觉得有些人根本是为嘘而嘘 至少我觉得这篇没有嘘的必要12/12 00:32
18F:嘘 oldbig1:我推周老师那句....12/12 00:32
嘘 b339961:推六楼 12/12 00:32
嘘 remix7:推6F 12/12 00:33
推 ohmygodbaby:原PO感觉有道歉的14了...给你拍拍... 12/12 00:33
推 evaj:@@a 大家好凶...... 我觉得有勇气道歉是好事耶 12/12 00:34
→ t1213121okok:私人事件 请私下解决 12/12 00:34
→ sherlockt:你有勇气发第二篇 可能是真的很想解决这件事 12/12 00:34
→ evaj:虽然大小心肝要不要接受才是重点...... 12/12 00:34
→ sherlockt:不过老实说 「原谅」有时不是一下子的事情 需要时间 12/12 00:34
推 c3103013y:恩..同意evaj~也许只是想得到大家的谅解~ 12/12 00:34
→ ohmygodbaby:恩恩..原PO应该不仅想请当事人原谅 也想请大家息怒 12/12 00:34
→ bluefire:我是觉得直接站内信比较快 不需要公开道歉 12/12 00:35
推 pppppppl:这里不是个板 要道歉可以私底下 讲不听 = = 12/12 00:35
→ bluefire:如果当事人愿意谅解 他会来帮你澄清的 12/12 00:35
→ ohmygodbaby:所以才会又PO这篇的....大家也别在气了..^^" 12/12 00:35
嘘 nanaceking:推这里不是个版 12/12 00:36
推 natukage:看起来他也不是故意要酸的 应该只是说错话XD 12/12 00:36
→ weedyc:这种私人事件请私下解决。 =.= 12/12 00:39
→ EnterEnd:错过什麽了吗?? 虽然好像不是什麽重要的事 ._.a 12/12 00:44
→ zhongyi78:当事人我有寄信道歉,我也希望能取得板友们的原谅 12/12 00:44
推 newro:好啦,你乖乖的,不要再解释了,这纯粹是你们私事,不必公评 12/12 00:45
推 windvenny:这算私事吧.... 12/12 00:48
→ pinkpigpp:哪一篇啊 @@ 12/12 01:00
19F:嘘 majungyi:自以为喔zZZ12/12 01:01
20F:→ dears23:私事就私下解决啦,又不是个版12/12 01:02
21F:→ EnterEnd:爬完文了 是很重要的事 >"< 掰12/12 01:04
22F:嘘 sunnydays:我觉得还是在酸 零分12/12 01:15
23F:嘘 dears23:澄清个屁,你实在很差劲,人品低劣,死了跟我说一声哟^_<12/12 01:19
!!!!!!!!!!!!!!!!!!!!!!!!!!!!!!!!!!!!!!!!!!!!!!!!!!!!!!!!!!!!
24F:→ Jasmineli:爱危 你这样讲会被桶吧Q_Q12/12 01:24
25F:→ dears23:谢谢你XD 虽然我这样也很糟,不过咒人分手真的超恶毒 科科12/12 01:37
26F:嘘 trywill:久久回来看一下~没想到刚好看到烂人= =没在玩也不被被桶XD12/12 01:47
27F:→ trywill:咒人分手有够没品谁觉得那是玩笑~好朋友也不敢这样子开了12/12 01:48
28F:→ firedeath:原po很糟 但我不觉得咒人家死有高尚到哪里去12/12 01:59
29F:→ dears23:嗯啊,我也是差劲的人:)12/12 02:08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6.130.140
另外我对於板主的回应感到好奇
什麽是→ GeniusKiKi:查无原文,不予受理
假设 我只是假设 今天被检举者是你的亲朋好友之类的
你是不是可以先到板上去删掉文章 然後再来说查无原文不受理呢?
我知道板主不可能24小时都在使用电脑
但是这理由难免会让人过多联想
我也不可能白白捏造一篇检举文出来吧
现在原文一字不漏贴上 是否可以请板主处理了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9.128.115
30F:推 lacrum:新板规三 有注:仅受当事者举发...你晚了一步... 12/12 11:27
31F:→ firedeath:啧啧 算了 莫名其妙的规定 12/12 11:30
32F:→ firedeath:换句话来说 假如真的凶杀案发生 还要被害者去托梦就对了 12/12 11:36
33F:推 lacrum:喂 你形容得太夸张了 原PO真的有死掉吗? 12/12 11:37
34F:→ lacrum:dears23最多流於漫骂 12/12 11:38
35F:推 WaNtu:我想原PO只是假设社会案件发生的情况,不是在说此文章… 12/12 11:39
36F:推 venvendoggy:查无原文,不予受理这理由很怪,不是可以跟站方申请吗 12/12 11:39
37F:→ firedeath:我是 假设 假设.... 12/12 11:40
38F:→ lacrum:当然希望是如此 不过用这种譬喻方式不够恰当.. 12/12 11:40
39F:→ firedeath:说查无原文 现在原文出来了 又来个非受害者不受理... 12/12 11:42
40F:推 WaNtu:而且身为一个管理员,却可以说查无证据就不接受处理,这真的有 12/12 11:42
41F:→ WaNtu:点夸张的回应... 12/12 11:43
42F:→ firedeath:是阿 不知道多少被呛被骂的根本不知道这个板咧 ... 12/12 11:44
43F:推 WaNtu:所以原PO的标题可能也要用[证据]属性吧 XD 12/12 11:47
44F:→ firedeath:这板的七个发言选项没有阿 谁知道用了会不会被桶.. 12/12 11:47
45F:→ WaNtu:会桶上面很多人都被桶罗~ 所以应该不用怕 (?) 12/12 11:48
46F:→ firedeath:然後咒人家去死的依然没事 唉... 12/12 11:49
48F:→ firedeath:所以楼上板主的意思是 就算使用者提出证据也没用罗? 12/12 11:52
49F:推 blackk:原推文我有看到的确是这样没错,不过需调阅原文有其道理阿 12/12 11:55
50F:→ firedeath:嗯 同意楼上 12/12 11:56
51F:→ blackk:任何人都可以改写一篇推文出来,为免争议,查原文才代表最 12/12 11:57
52F:→ blackk:直接的证据~ 12/12 11:57
53F:→ weedyc:还是要看原文+1 :) 12/12 12:09
54F:推 portalhtn:本来版主说"查无原文,不予受理" 12/12 14:06
55F:→ portalhtn:现在这篇一出来 又变成可以去调阅查到原文了 12/12 14:07
56F:→ portalhtn:这岂不是前後矛盾? 12/12 14:08
57F:推 WaNtu:反正事在人为,就等着看判决就好了 :P 12/12 14:28
58F:推 Maat:好奇..你跟原PO有甚麽关系,他被骂你在激动甚麽...(._.?) 12/12 18:41
59F:→ firedeath:笑话,一定要有关系? 12/12 19:15
60F:→ firedeath:我跟原po跟d大一点关系也没有 单纯觉得那句话不妥而已:) 12/12 19:22
61F:推 lacrum:嗯嗯 12/12 19:23
62F:→ aoeu:to Maat: 你也常做一些正义感很强的检举呀 XD 12/12 21:28
63F:→ aoeu:说者无心, 听者有意, 这样问可能会让人误会在影射什麽 12/12 21:29
64F:推 nadoka:zhongyi78 使用者告知不想追究,此文不予判决。 12/13 00:35
65F:→ nadoka:但就板主立场还是会给予警告以兹告诫。 12/13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