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urinn (都靈)
看板FacebookBM
標題Re: [建議] 板規五的推文
時間Sat Oct 10 14:40:48 2009
※ 引述《snakylin (過往雲煙)》之銘言:
: 嗯,肇因於上次互動。
: 雖然那位原PO有提到他會修文公佈結果,
: 但是卻將全部原文及推文都修掉,只剩結果。
: 主要是修文兩個字的意義。
: 我對修文的認知是:僅限修自己發表的文。
我對bbs系統並不了解
但是聽說原文跟推文的關係是連結在一起的,不能分割
所以推文過後,那篇文章的所有文字(包含推文)的掌控權都在原po手上
在這種系統設計下,要主張推文者的權益只能靠『良心』
修文只能修自己發表的文字,不能刪改推文
這些都是靠原po的良心
原po高興的話,甚至整篇文章刪掉,連推文也不能留下
這樣推文的人要怎麼主張『留下自己的推文』的權益呢?(或甚至創作權)
若要無限上綱板規五的權益
五、禁止未經同意任意竄改或刪除他人推文,經舉證檢舉屬實者
水桶一個月以上
起跳。
一行推文視為一案,得連續處分。
若推文本身違反板規則概不受理。
(註:僅受理當事者舉發,且需自行舉證)
則所有違規後主動刪文的人都慘了
趁他刪違規文前推幾句話,轉錄存證
然後等刪文之後說:『你刪文怎麼連我的推文也刪了?』
那隨便一個小違規,也可以水桶個十年八年了
: 我逛各板,通常也只有修自己推文錯字和張爸推文而已。
: 像我以為那位是要編輯文章,將結果加到後面,因為那也是算是修文。
: 但是沒料到他的修文認知是將整篇原文及推文都拿掉。
: 尤其他是辦互動,互動的過程完全都沒有了。
: (感覺就好像100推給GMB,但是推文都不見,直接宣佈誰是100推)
: 請問板主們,是否能更明確地定義一下。
: 除非原PO很明顯提到「會修改或刪除推文」,否則不允許其修改、刪除呢?
: 因為我看到「修文公佈」結果,這個我認同。
: 但我可不是真的允許有人刪掉我的推文啊!
從上面那個角度來看
你在別人的文章中推文其實已經主動放棄文字的掌控權(要怪請怪系統設計不良)
就好像你手寫了一篇原稿小說,卻交給別人掌控,最後被人刪除損毀了
如果又沒證據,沒留稿
只能無奈感嘆世事無常罷了...
至於這條板規五,確實需要把意思表達清楚些
我建議將『任意刪修』改成『惡意刪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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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3.13.56
1F:推 snakylin:我以為那個...刪除推文跟刪除文章是兩回事... 10/10 14:45
2F:推 snakylin:修不修推文確實只能看作者良心,但這也是為什麼幾乎很多 10/10 14:47
3F:→ snakylin:PTT板有規定無故刪除推文會水桶的原因。 10/10 14:48
4F:→ snakylin:如果沒有板規五,其實情況會更嚴重...= =a 10/10 14:48
5F:推 iiiivy:因為有人會刪噓文!! 應該說文章PO出來就是要大家討論當然會 10/10 14:50
6F:→ iiiivy:有正反兩派的意見,偏偏有些人對於跟自己理念不同的推文會 10/10 14:51
7F:→ iiiivy:將他修掉!所以大家才會認為要不就不要修 不然就整篇刪掉 10/10 14:51
8F:推 lacrum:其實板規五第一句話就講得很清楚了XDDD 只不過是 10/10 15:03
9F:→ lacrum: 問題在於 推文者 並沒有間接地認同 作者 刪除推文 10/10 15:06
10F:→ lacrum:因為原本的文章內容有寫到 「主辦會修文」 但是沒有表示說 10/10 15:06
11F:→ lacrum:「主辦會刪除推文」,這一點有可能會引起參與活動的人不滿 10/10 15:07
12F:→ lacrum:而且任意刪除推文,讓推文的人感覺很差...XDDDD 10/10 15:09
13F:推 iiiivy:我覺得要寫除非推文內容明確違反板規(散佈個資、使用不當字 10/10 15:09
14F:→ iiiivy:眼)可未經推文者同意刪除推文,但若是辱罵、性騷擾等則要以 10/10 15:10
15F:→ iiiivy:推文違反板規提出申請,其餘不得任意刪改他人推文... 10/10 15:11
16F:→ lacrum:然後有可能文章作者會以「有事先提醒會修文」為理由 10/10 15:11
17F:→ iiiivy:忘記之前在哪看過 版規有分 發文規範 修文規範 推文規範 10/10 15:13
18F:→ zhucc:刪文和修文應該算兩回事、基本上只要推文不違反版規或是 10/10 16:57
19F:→ zhucc:推文者未同意、應該不可以修改推文才對 10/10 16:57
20F:→ zhucc:各大版基本上看到的也都是不可以修改推文、且原po雖然著名 10/10 16:58
21F:→ zhucc:會修文、但是以ptt大部分人的見解應該是不包含推文才對 10/10 16:59
22F:→ zhucc:當然張爸那類的推文算例外 10/10 16:59
23F:→ Durinn:刪推文 刪文章 應該算兩回事沒錯 10/10 18:31
24F:→ Durinn:我的意思是 因為bbs的這種設計『原po掌有刪推文的能力』 10/10 18:33
25F:→ Durinn:所以導致應該算兩回事的事 都掌握在原po手中 10/10 18:34
26F:→ Durinn:所以板規五需要寫得更明確一點 10/10 18:35
27F:推 adadk:站規似乎也只規定不可以修改他人推文內容,對於完整刪除推文 10/11 19:55
28F:→ adadk:倒無特別規定。很久之前在他板也因為這個吵起來,有人拿站規 10/11 19:56
29F:→ adadk:出來吵。不曉得站規有無更改?不然很容易也形成另一個爭執 10/11 19:57
30F:→ adadk:點。就個人認為推文附屬於文章底下,如果作者能體諒推文者 10/11 19:58
31F:→ adadk:徵求同意後再刪,算是作者比較貼心。不然完整刪除個人是沒有 10/11 20:01
32F:→ adadk:意見,不要故意修改或引用推文讓人誤會就可以了。 10/11 20:01
33F:→ adadk:感覺這個點在一些板都容易出現。差不多就是道德規範跟法令規 10/11 20:03
34F:→ adadk:定的落差吧。 10/1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