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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苦難中的正念正行】碩士生張公華堅持信仰遭遇的苦難
發信站咕嚕咕嚕火鍋站 (Sun Dec 23 23:51:2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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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張公華堅持信仰遭遇的苦難
原復旦大學碩士生張公華受迫害經歷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法輪功學員張公華,原復旦
大學在讀碩士生,因修煉法輪功,於二零零零年被迫休學。張公華曾
多次遭邪黨惡警綁架,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被非法判刑十五年,在瀋陽
監獄遭到酷刑、奴役等殘酷迫害。以下是張公華曝光在獄中遭非人折
磨的事實。
我一九九九年七月向復旦大學校黨委反映煉功去病真相,被校方關
在一賓館一個多星期。我於十月去北京上訪,又向上訪辦寫了一封信
,但信還沒遞出我就被上海駐京辦不法人員抓走,復旦大學早在我來
北京的當天晚派兩人乘飛機去“劫”我,在駐京辦把我押至學校,關
三個多月。
新年快到了,學校誘我可憐的父親來勸我“胳膊擰不過大腿”,我
被校方強行休學一年。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再次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講真相便被惡警綁架
,期間不願報姓名地址,被大興縣看守所關一天,被青雲路〔名字不
一定準確〕迫害一天一宿,回到上海被關進看守所一個月;校方派出
所又伙同便衣們騙來家長及湖北省陽新縣的警察和地方鎮長等,逼我
“轉化”簽字;我的答案不合他意,被遣回家鄉。我在回到家的第二
天離家出走。我走投無路,家人傷心欲絕,我熱愛的祖國已經變成了
地獄。
我無奈之中跑到東北的瀋陽打工,打工期間對好奇的人們講講我的
來歷,講講我的體會,又到大連、撫順等地跑市場。後來我和一劉姓
中年法輪功學員租一處房子。他剛從教養院出來,又進了一回被非法
關押在看守所,絕食二十多天瀕臨死亡才放出來。
不料劉在看望女兒時被邪警跟蹤。我回來後,被撫順公安局一處惡
警綁架、關押,五天五夜不讓睡覺,一天三至五次毒打、上繩(上繩
留下傷痕現在未散)。一個三十多歲女惡警編一篇“訊問記錄”,逼
我在一張只寫煉不煉、會不會上網二個問題的紙上留名,我吞鞋釘抗
議,它們說沒事,並來一大肚胖子趁陰暗處猛擊我腹腔。撫順一所大
夫見我傷痕滿身不想收此“死人”,聽所長後來透露:公安局長擔保
,死了不怕。
惡警給我打上腳鐐、背銬,並派犯人邊毆打邊看管不准盤腿打坐。
我在看守所灌食十三天後又換至另號房迫害,一個月後不堪凌辱,再
次絕食絕水六天,被強行灌食,食道出血,他們讓犯人灌濃鹽水,辣
椒麵水等等,便淤血數日。並被戴上重鐐,背銬,不准上廁所,不准
洗臉刷牙,不給冬天衣服,數日後又誘騙我絕食,再絕食時又遭毒打
,犯人被株連。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突然把我拉去判刑,審判不准律師到庭,不
予辯護機會,對刑訊迫害置之不理,開庭不到幾分鐘,拿出早已打印
好的判決書點名分發,我拒絕簽字,他們說代替簽字效果一樣。我十
日內上訴,無人受理。
二零零三年四月將我綁至瀋陽第四監獄,由政府指派關係犯人迫害
我〔關係犯人是家屬找關係幹條件活的犯人,犯人迫害我們有效果的
話,會得特殊立功獎勵〕。這是迫害死張志新的地方,現又迫害死法
輪功學員。有幹警說“這有甚麼奇怪?”
我坐著閉眼,被管事犯人汪廣菘毆打,張震等犯人組織一輪又一輪
的“教育”開會講話,不背監規就強迫坐竹條板凳。我們被逼做奴工
,撿冰棍棍。吃的食物被好使犯人瓜分一回後剩下的給我們,時常看
到菜中有蒼蠅、老鼠糞。
二零零三年,搬到瀋陽於洪區與二監合併。家屬存的錢被獄方挪用
,找了數回後莫名其妙的返還。成本不到一元的超市卡換了三個,每
個交十元,又另開張一超市,卡費帶押金六十元,後來超市黃了,沒
有退押金而且家屬存的錢也沒了,無人問津。
二零零四年,我拒絕做奴工,被管事犯人辱罵;我絕食,被強行灌
食,進食系統被損壞,吐個不止。數日後體力不支臥床。每天只能少
量進食,臥床七十多天後,二監獄原十四監區幹警趙繼東,暗地逼犯
人吳大明為首,張立新為協助,私設刑堂,辦獄中獄,設學習班,把
我架到一板上平躺,並利用其他人吃飯之機對我毒打,我喊不出來,
被其他人發現才救了一條命。
為恢復身體,我晚上起來煉功,管事犯人魏國強、張震等前來推打
,並奉命“專政”看管。我不服從,十四監區以影響秩序為由把我弄
到橡膠六監區,派出兩個關係犯人陳海濤(此人被橡膠六監區犯人稱
為“胎裏壞”,此犯自稱為幹警的兄弟),另一犯人夏榮(此人以強
姦自己女兒的罪名,被判十五年),此二犯日月監視看管我,逼我絕
食,陳犯見我行動不便,趁機騙我卡錢買煙,幹警以調查不清為由搪
塞,不久陳犯,夏犯得到政府獎勵減刑回家,獄方私設文字獄,多次
從我處搶走手抄教人向善的好書,卻歪曲邪教有害氣功,至今,橡膠
七監區還保管著一些被搶走的書,我也因此受幹警的訓斥、怒罵。
從二零零二年撫順市順城法院(審判長唐鐵軍)以“上網”為根據
,非法判我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來,四年審訴沒有音訊。我問政府和法
院:我怎麼邪,我的受害人是誰?對我的違法綁架、毒打、強行執行
監獄改造依據何在?法律何在?均無人解釋。
進入二零零七年以來,獄方以各種隱蔽的方式迫使我認罪,並強迫
我做奴工、背監規、剪光頭等等,甚至個別野蠻幹警不允許我正常鍛
煉身體。另一方面卻推脫說:監獄是執行機關,你們有沒有罪,我們
不管。他們在執行權力時代表政府;而在維護法律的公平與正義時,
他們就不代表公安幹警,把責任踢給法院;而法院又推給檢察院,檢
察院推給公安幹警,反正他們是一環套一環地迴避責任。
許多有正義感的幹警與犯人在譴責這些迫害只是他們還不敢站出來
大聲說話。目前,只有少數盲目的糊塗蟲跟著邪黨的迫害政策。希望
善良的人們幫幫這些糊塗蟲。
成文:2007年12月22日 發稿:2007年12月23日 更新:2007年12
月23日 01: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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