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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苦難中的正念正行】沈學武堅持信仰遭遇的苦難
發信站GICIE BBS (Fri Mar 9 15:07:5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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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學武堅持信仰遭遇的苦難
武漢大法弟子沈學武被綁架 妻女遭株連生活窘迫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大法弟子沈學武,是弘博公司下設的武漢軍事經
濟學院地方學院的教師,專業造詣深厚,正義善良,深為學生喜愛,2006年12月
14日,沈學武在工作單位遭邪惡非法抓捕,現被非法關押在“楊園洗腦班”。邪
惡人員曾把他母親和妻子弄到洗腦班企圖“轉化”他。邪惡人員聲稱沈學武在大
法網站發表大量文章,威脅要對他非法判刑八到十年。
沈學武曾是孝感學院教師,一直堅修大法,曾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湖北沙洋范家
台監獄飽受折磨。
據悉,沈學武被抓是由於邪悟者鄒榮榮告密。鄒榮榮是武漢市第十三中學語文組
教師,她還進武漢“楊園洗腦班”助邪惡“轉化”沈學武。
請看到消息的同修齊發正念,清除迫害沈學武和所有非法關押大法弟子背後的邪
惡生命與因素,加持沈學武早日正念闖出黑窩,溶入正法洪流。
以下是大法弟子沈學武妻子的求助信
善良的人們:
我在弘博公司下設的一個二級學院(武漢軍事經濟學院地方學院)工作,我的崗
位是輔導員。幾年來工作勤勤懇懇,這是學生與領導所公認的。
2006年12月14日,我被學工部高菲叫到院長助理王小輝辦公室,後又到人事部,
看到裏面有人事部長岳蓓、學工部負責保衛工作的副部長胡金泉等,另外八個人
我不認識,過一會在同一個學校工作的我丈夫沈學武也被找來,校長助理王小輝
問我丈夫是否是煉法輪功的,並說我們隱瞞他煉法輪功身份等。我丈夫沈學武因
煉法輪功,在他工作時間,在單位被武昌公安分局一科的胡黎軍、周捷等人伙同
弘博公司下設的軍事經濟學院地方學院強行綁架,帶至洗腦“轉化”班(一個沒
有任何標誌、不屬於任何合法單位),至今未歸。
院領導劉建書公開在不同場合講沈學武是犯了“反革命罪”。當我問軍事經濟學
院某些領導人,為甚麼要株連九族呢?院領導耿向東回答,就是株連九族,共產
黨就是要對你們株連九族!自此,株連的厄運降臨到我頭上。
2006年12月15日,我在丈夫頭一天出事的情況下,被主管領導口頭通知:停職,
給予一個月的時間自己找工作。
而我目前的工資還不夠我日常開銷和付給保姆的費用,同時還要撫養我那沒有滿
兩歲的女兒,孩子喊著要爸爸,要喝牛奶,然而我已經沒有經濟能力滿足她的這
個基本要求。目前我只有讓保姆離開,我自己來帶孩子。
出事後我找領導,希望能讓我一如既往的工作,可得到的回答是:“這件事影響
太大,領導情緒不好,不能給你工作,你要書面的東西沒有實質意義,而且以前
走的人沒有這個先例,我們會把你的工資給你”,諸如此類踢皮球的話。
2006年12月14日,我丈夫被武昌公安分局伙同學校帶至洗腦“轉化”班後,學院
扣發他的工資,包括12月的工資560元、這個學期的課時費10518.8元、弘博公司
課時費548元,都沒有核發。
而我本來是等著拿這筆錢來還我借來分期付款買房子的錢,我原來答應別人年底
發工資還。同時還要撫養我那沒有滿2歲的女兒。
其間我迫於生活壓力多次找領導索要工資,但他們說610找學校要了4萬塊錢的幫
教費,而且這件事出後給他們造成很大麻煩,包括請本部領導過來給全院教職工
上思想道德等教育課就花了20天時間,還號召學生講問題,談體會,出版報,掛
橫幅,揭批法輪功等等,耗費了人力,財力,所以他們要將沈學武的工資、課酬
扣掉。
我到武昌區 610問一個姓況(音)的主任,要工資、課酬、沒收收據,他們也不
給我,說:“我們是收的學校的錢,又沒收你個人的錢,你還是找學校要吧”。
我又回學校找副院長魏燕,她說:“這個錢我們要結算也是跟沈學武結算,你沒
這個權利跟我們要這個錢,要不你讓沈學武和他所在地領導寫東西。”現在沈學
武委託書已交給校方,他所在地領導問院長魏燕要寫甚麼樣的東西,魏燕說“不
知道,反正這個錢不能給。”我要發票複印件,他們又不給,要幫教明細項目,
他們把我推向610。
我只得找到大校、院長劉建書,沒想到剛進門,他就把我往外趕,嚇的我孩子嚎
啕大哭!
沈學武在學院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總是想辦法為學生辦好事,教學生做好
人。院裏領導講我丈夫寫的都是“反動文章”。起初我還相信了,直到那天我清
東西發現我丈夫在報紙,講義上寫的文章,寫的全是勸人為善,積德,要麼是純
學術東西,寫得的確好,我才想到他不可能寫出“反動文章”。就是因病煉個功
,他又有甚麼錯?!綁架他、強制他改變信仰是違法的!他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
情。他的勞動所得不能被用來迫害他本人,這是對他勞動的玷污!
我是他合法的妻子,我們財產共享,他的工資也有我的一份,我有權利在他被非
法關押期間領取他的工資和報酬。
軍事經濟學院某些領導人,喪失人性,利用迫害我丈夫達到自己個人的目的,不
擇手段,這些人就是迫害的直接責任人。
院領導劉建書公開在不同場合講沈學武是犯了“反革命罪”。甚麼是“反革命罪
”?這個在“文革”時被用來迫害人民的罪名本身就是非法的。而堂堂一個二十
一世紀的高等院校領導、軍隊大校竟然還用此荒唐的帽子來對付自己的職工,還
在到處宣說,這不是明擺著蓄意迫害嗎?當然他是用這個罪名嚇唬住別人,任他
迫害,不要反抗,來達到他個人的目的。
我被通知停職後 4天,人事部長岳蓓突然給我打電話熱情邀請我回來上班,並說
辦公室已為我準備好,並承諾工資為1200至1400,而實際12月份只給了我 700元
,另外 380元為12月份前半個月正常崗位工資,是在元月底我多次討要下才補發
。而所謂的上班只不過是變相監禁,方便公安局與 610找我。岳蓓一直不告訴我
放假的具體時間,並於2月5日放假當天很晚情況下,讓我抱著孩子辦辭職手續,
並強制收走我的合同與鑰匙(其中有沈學武辦公室鑰匙)才給我工資。整個一口
蜜腹劍,謀求個人目的幫兇嘴臉。
作為一個公民,請問我該如何去爭取我們的合法利益?單位這樣“株連九族”對
待我是否合理?我能否代替丈夫索要用於維持生計的勞動報酬?我現在一個人在
被辭退的情況下又要帶孩子,又要還房貸,還要面對債主(我們去年買房時答應
今年還給別人的部份首付借款),在這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裏我和我的
孩子能被允許生存下去嗎?!
渴望能得到正義的幫助!
求助者:陳迎春(手機13212769901)
相關責任人電話:
武漢軍事經濟學院地方學院
院長劉建書 15907155110
院長魏燕 13307136678
院長胡錦生 13507156673
人事部長岳蓓13036123300
李警官 13476092655
鄒榮榮 88000592
成文:2007年03月07日 發稿:2007年03月08日
更新:2007年03月08日 14: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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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 法 輪 常 轉 度 眾 生 , 學 法 得 法 修 心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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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洪 志 一 九 九 四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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