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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苦难中的正念正行】沈学武坚持信仰遭遇的苦难
发信站GICIE BBS (Fri Mar 9 15:07:5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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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学武坚持信仰遭遇的苦难
武汉大法弟子沈学武被绑架 妻女遭株连生活窘迫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大法弟子沈学武,是弘博公司下设的武汉军事经
济学院地方学院的教师,专业造诣深厚,正义善良,深为学生喜爱,2006年12月
14日,沈学武在工作单位遭邪恶非法抓捕,现被非法关押在“杨园洗脑班”。邪
恶人员曾把他母亲和妻子弄到洗脑班企图“转化”他。邪恶人员声称沈学武在大
法网站发表大量文章,威胁要对他非法判刑八到十年。
沈学武曾是孝感学院教师,一直坚修大法,曾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湖北沙洋范家
台监狱饱受折磨。
据悉,沈学武被抓是由於邪悟者邹荣荣告密。邹荣荣是武汉市第十三中学语文组
教师,她还进武汉“杨园洗脑班”助邪恶“转化”沈学武。
请看到消息的同修齐发正念,清除迫害沈学武和所有非法关押大法弟子背後的邪
恶生命与因素,加持沈学武早日正念闯出黑窝,溶入正法洪流。
以下是大法弟子沈学武妻子的求助信
善良的人们:
我在弘博公司下设的一个二级学院(武汉军事经济学院地方学院)工作,我的岗
位是辅导员。几年来工作勤勤恳恳,这是学生与领导所公认的。
2006年12月14日,我被学工部高菲叫到院长助理王小辉办公室,後又到人事部,
看到里面有人事部长岳蓓、学工部负责保卫工作的副部长胡金泉等,另外八个人
我不认识,过一会在同一个学校工作的我丈夫沈学武也被找来,校长助理王小辉
问我丈夫是否是炼法轮功的,并说我们隐瞒他炼法轮功身份等。我丈夫沈学武因
炼法轮功,在他工作时间,在单位被武昌公安分局一科的胡黎军、周捷等人伙同
弘博公司下设的军事经济学院地方学院强行绑架,带至洗脑“转化”班(一个没
有任何标志、不属於任何合法单位),至今未归。
院领导刘建书公开在不同场合讲沈学武是犯了“反革命罪”。当我问军事经济学
院某些领导人,为甚麽要株连九族呢?院领导耿向东回答,就是株连九族,共产
党就是要对你们株连九族!自此,株连的厄运降临到我头上。
2006年12月15日,我在丈夫头一天出事的情况下,被主管领导口头通知:停职,
给予一个月的时间自己找工作。
而我目前的工资还不够我日常开销和付给保姆的费用,同时还要抚养我那没有满
两岁的女儿,孩子喊着要爸爸,要喝牛奶,然而我已经没有经济能力满足她的这
个基本要求。目前我只有让保姆离开,我自己来带孩子。
出事後我找领导,希望能让我一如既往的工作,可得到的回答是:“这件事影响
太大,领导情绪不好,不能给你工作,你要书面的东西没有实质意义,而且以前
走的人没有这个先例,我们会把你的工资给你”,诸如此类踢皮球的话。
2006年12月14日,我丈夫被武昌公安分局伙同学校带至洗脑“转化”班後,学院
扣发他的工资,包括12月的工资560元、这个学期的课时费10518.8元、弘博公司
课时费548元,都没有核发。
而我本来是等着拿这笔钱来还我借来分期付款买房子的钱,我原来答应别人年底
发工资还。同时还要抚养我那没有满2岁的女儿。
其间我迫於生活压力多次找领导索要工资,但他们说610找学校要了4万块钱的帮
教费,而且这件事出後给他们造成很大麻烦,包括请本部领导过来给全院教职工
上思想道德等教育课就花了20天时间,还号召学生讲问题,谈体会,出版报,挂
横幅,揭批法轮功等等,耗费了人力,财力,所以他们要将沈学武的工资、课酬
扣掉。
我到武昌区 610问一个姓况(音)的主任,要工资、课酬、没收收据,他们也不
给我,说:“我们是收的学校的钱,又没收你个人的钱,你还是找学校要吧”。
我又回学校找副院长魏燕,她说:“这个钱我们要结算也是跟沈学武结算,你没
这个权利跟我们要这个钱,要不你让沈学武和他所在地领导写东西。”现在沈学
武委托书已交给校方,他所在地领导问院长魏燕要写甚麽样的东西,魏燕说“不
知道,反正这个钱不能给。”我要发票复印件,他们又不给,要帮教明细项目,
他们把我推向610。
我只得找到大校、院长刘建书,没想到刚进门,他就把我往外赶,吓的我孩子嚎
啕大哭!
沈学武在学院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总是想办法为学生办好事,教学生做好
人。院里领导讲我丈夫写的都是“反动文章”。起初我还相信了,直到那天我清
东西发现我丈夫在报纸,讲义上写的文章,写的全是劝人为善,积德,要麽是纯
学术东西,写得的确好,我才想到他不可能写出“反动文章”。就是因病炼个功
,他又有甚麽错?!绑架他、强制他改变信仰是违法的!他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
情。他的劳动所得不能被用来迫害他本人,这是对他劳动的玷污!
我是他合法的妻子,我们财产共享,他的工资也有我的一份,我有权利在他被非
法关押期间领取他的工资和报酬。
军事经济学院某些领导人,丧失人性,利用迫害我丈夫达到自己个人的目的,不
择手段,这些人就是迫害的直接责任人。
院领导刘建书公开在不同场合讲沈学武是犯了“反革命罪”。甚麽是“反革命罪
”?这个在“文革”时被用来迫害人民的罪名本身就是非法的。而堂堂一个二十
一世纪的高等院校领导、军队大校竟然还用此荒唐的帽子来对付自己的职工,还
在到处宣说,这不是明摆着蓄意迫害吗?当然他是用这个罪名吓唬住别人,任他
迫害,不要反抗,来达到他个人的目的。
我被通知停职後 4天,人事部长岳蓓突然给我打电话热情邀请我回来上班,并说
办公室已为我准备好,并承诺工资为1200至1400,而实际12月份只给了我 700元
,另外 380元为12月份前半个月正常岗位工资,是在元月底我多次讨要下才补发
。而所谓的上班只不过是变相监禁,方便公安局与 610找我。岳蓓一直不告诉我
放假的具体时间,并於2月5日放假当天很晚情况下,让我抱着孩子办辞职手续,
并强制收走我的合同与钥匙(其中有沈学武办公室钥匙)才给我工资。整个一口
蜜腹剑,谋求个人目的帮凶嘴脸。
作为一个公民,请问我该如何去争取我们的合法利益?单位这样“株连九族”对
待我是否合理?我能否代替丈夫索要用於维持生计的劳动报酬?我现在一个人在
被辞退的情况下又要带孩子,又要还房贷,还要面对债主(我们去年买房时答应
今年还给别人的部份首付借款),在这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里我和我的
孩子能被允许生存下去吗?!
渴望能得到正义的帮助!
求助者:陈迎春(手机13212769901)
相关责任人电话:
武汉军事经济学院地方学院
院长刘建书 15907155110
院长魏燕 13307136678
院长胡锦生 13507156673
人事部长岳蓓13036123300
李警官 13476092655
邹荣荣 88000592
成文:2007年03月07日 发稿:2007年03月08日
更新:2007年03月08日 14: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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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 法 轮 常 转 度 众 生 , 学 法 得 法 修 心 性;
末 法 之 时 轮 再 转 , 有 缘 之 士 心 法 明。
李 洪 志 一 九 九 四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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