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FaLunDaFa
標 題Re: 陝西太白山的劉伯溫碑記預言
發信站咕嚕咕嚕火鍋站 (Sat May 28 01:16:12 2005)
轉信站ptt!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kulu
※ 引述《[email protected] (獨立的土豆)》之銘言:
> 一行文與過短文
> 聊天文與毫無意義文
> 攻擊性ID與暱稱
> 版務文章
> 希望我不是多慮,版規的設置是為了一言堂而設
> 如果是的話,我的文章全刪了吧。
> 如果法輪功經得起"考驗"的話。
> 合理的"懷疑",任何宗教、任何修行者都該自省
> 而不是"人云亦云",怕的就是"有目的"偽裝、矯飾"
> 這樣對嗎?
> 為什麼不另行通知?怕什麼?如果合情、合理
> 那需要這麼做?希望我不是多慮了。
連同上一篇與下一篇一起回
版規是在ptt.cc上出現聽信中共謠言的ID
惡意散破謠言與破壞版面時 我制定的(我是ptt.cc的版主)
原本我們的版沒有版規 是後來加上
所以對BBS上常見的違規行為都稍作規範
現在只是其他的BBS版主用來重新宣佈一次
(這個版是轉信的 原本不同站用不一定用相同同版規)
當時在ptt.cc散播謠言的ID
我向他們提一個建議
如果大家抱著尊重的態度 互相了解的話
FaLunDaFa版很樂意開放給沒有修煉法輪功的朋友
不管來的人有什麼問題 我們也願意解答
但是反過來像你的文章
即使我告訴你修煉法輪功完全免費
你還是堅持己見 發表自我臆測與不實的文章
那與這個版良性討論的訴求差太遠了 也許您也不是真的想來認識法輪大法的
還有 不管你有什麼見解 對法輪大法有什麼看法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信仰自由
想認識法輪大法的人會來看這個版
不相信的也會自己選擇
這個版是社團版 或者說是團體版(不同的站可能不同)
請你稍微留意最根本的尊重
關於版稅與所有相關問題
我從ptt.cc轉來解答的文章
請你看一看
斂財謊言的澄清
問:李老師辦班是如何收費的?是否未納分文稅款?
答:有宣傳說李老師辦班未納分文稅款,這也是完全違背事實的。法輪功1992年5
月開始傳功,立即向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匯報了傳功的目的、內容,得到了中國
氣功科學研究會領導的肯定。在北京多次辦班都是由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主辦,
多次有領導講話總結,批准為向全國、全世界推廣的好功法,並接納為中國氣功
科學研究會的直屬功派。當時,商定由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主辦的學習班由主辦
單位納稅。後來法輪功辦班不斷積累經驗,從1993年下半年開始,與承辦單位一
方都有正式協議。由於地區不同,稅收規定也不一樣,因此,法輪功分會把辦班
的總收入分成,給承辦一方增加了10%,即提高到40%,這樣,就把該交納的稅金
都由承辦一方同時交納。這種做法,承辦一方也很高興。法輪功辦班10天為一期
,收費標準為新學員人民幣40元(折合5美元),老學員 (反覆聽課的學員)人民幣
20元 (折合2.5美元),這是全國氣功辦班中收費最低的。因為與當時社會上其他
氣功班收費標準形成很大反差,很多氣功師都對此有意見。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
多次要求李老師提高學費,但李老師為了照顧學員的經濟能力,拒絕了。
問:法輪功不准學員收費,他自己則收費?
答:李洪志先生在《轉法輪》書中也明白寫著,初期辦班傳功,因為要印書,印
資料,租場地,收了很少的費用。一九九四年底,《轉法輪》一書出版後,他就
沒有再辦班收費。
問:李洪志在美國有無收費?
答:前面已經說過,自九四年底後,李洪志先生在國內國外都不再辦班收費,學
員都是義務教功,舉辦法會,李洪志先生也不收分文。
問:那李洪志是如何生活的?
答:稿費及版權費。李洪志先生的著作《轉法輪》在大陸出版後,他所獲得的全
部稿費只有 2萬多元人民幣,這是有據可查的,在《轉法輪》等法輪功書籍遭到
中宣部等部門的禁止出版之後,社會上盜版橫行,在整個中國大陸李洪志先生再
沒得到過一分錢稿酬。再者,所有法輪大法的書籍和音像資料一直都可以從國際
互聯網上免費下載,拷貝、複製都可以,圖書館有借閱,而且不是專利指定的出
版商,只要排版沒錯,我們也可購買,試問哪一個斂財的人會這麼做呢?況且《
轉法輪》一書的市場價為人民幣12元,而最近出的一本攻擊法輪功的書卻賣幾十
元,誰在斂財,一目瞭然。從常識上講,難道暢銷書的作者就不該從自己的著作
中取得合法收入嗎?
問:聽說李洪志在長春、北京、紐約都有豪宅?
答:很多人有紅眼症。李洪志先生在長春有一公房,在北京借了個房子辦公用,
在美國憑著自己的合法收入(版權費和稿費)有一小小單元的鎮屋,就成了天大
的罪過了?再說大陸報紙電視上渲染的那些房子到底是誰的,真正的知情人、電
視片攝制者、報道撰寫者等等,哪個心裡不另有一本帳?
所謂長春毫宅,實為大陸公安借用和李老師姓名相同的人的家門,搬進佛像和金
銀珠寶,炮製出的一幕假象。
在媒體播放「李洪志長春豪宅」之前,該人曾對別人說:「他們借我房子不知道
要幹什麼,我回家時見房子裡擺滿了豪華傢具。」(據熟悉這個人的人說,在開
運街,李為兒子準備了一套新房,剛剛裝修完)。當電視播放「長春豪宅」(開
運街5號)之後,該重名李洪志才明白了借房原因,此後再也不敢提及此事。
另外長春許多老弟子都曾去過師父家,除床和生活必需品外,什麼都沒有,非常
儉樸。地點也根本不在開運街。「李洪志長春豪宅」的報道完全是為了鎮壓而張
冠李戴的卑鄙伎倆。新聞媒體是政府臉面形象,如此不講職業道德,完全成為某
個人的獨裁工具,讓廣大人民如何相信?
人們可以發現電視節目中桌子上竟擺了煙灰缸,真正修煉的人誰能相信呢?不信
,在李洪志先生的《轉法輪》一書中有關於修煉人不該吸煙的明確論述.
至於說,紐約豪宅,身為當事人的John.Sun,最有發言權。他撰文寫到: 《華爾
街時報》11月 1日刊登了一篇有關法輪功創始人的文章,其中花了相當筆墨突出
一幢坐落在新澤西州郊外、價值58萬元的贈房。我是贈房的當事人,覺得該文章
中有些要點交代得不夠準確、清楚,容易引起誤導,故在此做如下澄清和補充說
明。
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已經修煉三年了,深知以自己永久的生命都無法報答
師父所給予我的一切。我知道師父現在的住所靠近機場,因很多飛機頻繁起落,
甚至晚間都非常喧雜。為了讓師父在傳法時有一個較好的居住環境,今年 (1999
年)5月我自作主張,以師母的名義在新澤西州買下了一幢58萬元的房子。
決定給師父買房子的時候,我知道他們是不會輕易接受的。那段時間師父正好在
外地沒有回來。由於師母完全不懂英文,我就以其他理由讓師母在購房文件上簽
了字,所有款項都是由我來支付。
不久他們便知道了真情,於是堅決拒絕接受這幢房子,並嚴肅地要求我立即將產
權轉到我自己的名下。當時我很不願意,所以一直拖到 7月份才通知律師開始辦
理過戶手續。
8 月份該房已正式轉到我的名下,有地契為證。由於種種原因,當地政府的公共
電腦記錄要等幾個月才會更新,所以當《華爾街時報》記者 8月份查電腦時,有
關記錄仍是未過戶前的狀態。
以上是事情的簡單經過。其實在我之前就有世界各地的學員曾提出給師父好的住
房和居住環境,但都被師父一一婉言謝絕了。如果師父願意的話,完全可以住上
比這58萬更好的房子。只是非常遺憾,我本來想辦件好事,卻反而給師父添了麻
煩,借此機會向師父和其他學員致以深深的歉意。
江XX政府大肆污蔑李洪志先生在海外過著怎麼樣的生活。《華爾街時報》文章出
來後,江政府更是借題發揮,造謠中傷。
問:關於轎車?
答:更是離譜。法輪功學員遍及各地,各行各業都有,李洪志先生所到之處,弟
子盡地主之誼,執弟子之禮,開轎車接送他,就成一些人造謠的材料:「李洪志
用別人的名字買了好幾部轎車。」
問:有無用各種名義募捐?
答:沒有。其實何必要費心費力地編造各種名義募捐呢?正如李洪志先生說:「
有人說我斂財,全世界有一億學員,如果我要每人給我一塊錢,每個學生都會高
高興興地給老師,那麼我馬上成了億萬富翁,還費那麼大力氣幹什麼?」
問:各地開法會的錢哪裡來的?
答:有人造謠說法輪功受美國的某種勢力的補助,我只聽說美國與兩岸有政治獻
金的問題,還沒聽說美國會倒貼法輪功。各地法會或廣告等錢,都是籌辦學員用
個人收入負擔的,完全是自發行為。法會對社會公開,完全免費。
問:李洪志賣書及錄像帶也相當多?
答:所有法輪大法的書籍和音像資料,一直都可以從國際互聯網上下載,拷貝,
複製都可以,李洪志先生若要斂財,何必如此?
問:他到底有無發財?
答:他有無錢財實在與我與你都無關。我所認識的任何一位學員,為了學法輪功
,除了花幾元錢買了書及磁帶外,都沒有再花任何錢。市面上的任何功法都要收
費,哪怕是一般會議也要收費。如果他們都是合法的,那麼李洪志先生不收費又
怎能算是斂財呢?中央電視台別有用心地說李洪志先生發財了,挑逗人們自私嫉
妒的不良心理。
現在的社會,醫生給人看好病病人送禮表示感謝是常情,政府幹部為人辦了事收
到謝禮也是當然。而我們的師父為我們這麼多弟子帶來了巨大的身心健康而不肯
收我們一分錢,像他這樣的正人君子如果有錢也是正道,為什麼有些人那麼不希
望別人有錢、生活得安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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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章由 spiriteye 從 stego.csie.ntu.edu.tw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