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FaLunDaFa
标 题Re: 陕西太白山的刘伯温碑记预言
发信站咕噜咕噜火锅站 (Sat May 28 01:16:12 2005)
转信站ptt!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kulu
※ 引述《[email protected] (独立的土豆)》之铭言:
> 一行文与过短文
> 聊天文与毫无意义文
> 攻击性ID与昵称
> 版务文章
> 希望我不是多虑,版规的设置是为了一言堂而设
> 如果是的话,我的文章全删了吧。
> 如果法轮功经得起"考验"的话。
> 合理的"怀疑",任何宗教、任何修行者都该自省
> 而不是"人云亦云",怕的就是"有目的"伪装、矫饰"
> 这样对吗?
> 为什麽不另行通知?怕什麽?如果合情、合理
> 那需要这麽做?希望我不是多虑了。
连同上一篇与下一篇一起回
版规是在ptt.cc上出现听信中共谣言的ID
恶意散破谣言与破坏版面时 我制定的(我是ptt.cc的版主)
原本我们的版没有版规 是後来加上
所以对BBS上常见的违规行为都稍作规范
现在只是其他的BBS版主用来重新宣布一次
(这个版是转信的 原本不同站用不一定用相同同版规)
当时在ptt.cc散播谣言的ID
我向他们提一个建议
如果大家抱着尊重的态度 互相了解的话
FaLunDaFa版很乐意开放给没有修炼法轮功的朋友
不管来的人有什麽问题 我们也愿意解答
但是反过来像你的文章
即使我告诉你修炼法轮功完全免费
你还是坚持己见 发表自我臆测与不实的文章
那与这个版良性讨论的诉求差太远了 也许您也不是真的想来认识法轮大法的
还有 不管你有什麽见解 对法轮大法有什麽看法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自由
想认识法轮大法的人会来看这个版
不相信的也会自己选择
这个版是社团版 或者说是团体版(不同的站可能不同)
请你稍微留意最根本的尊重
关於版税与所有相关问题
我从ptt.cc转来解答的文章
请你看一看
敛财谎言的澄清
问:李老师办班是如何收费的?是否未纳分文税款?
答:有宣传说李老师办班未纳分文税款,这也是完全违背事实的。法轮功1992年5
月开始传功,立即向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汇报了传功的目的、内容,得到了中国
气功科学研究会领导的肯定。在北京多次办班都是由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主办,
多次有领导讲话总结,批准为向全国、全世界推广的好功法,并接纳为中国气功
科学研究会的直属功派。当时,商定由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主办的学习班由主办
单位纳税。後来法轮功办班不断积累经验,从1993年下半年开始,与承办单位一
方都有正式协议。由於地区不同,税收规定也不一样,因此,法轮功分会把办班
的总收入分成,给承办一方增加了10%,即提高到40%,这样,就把该交纳的税金
都由承办一方同时交纳。这种做法,承办一方也很高兴。法轮功办班10天为一期
,收费标准为新学员人民币40元(折合5美元),老学员 (反覆听课的学员)人民币
20元 (折合2.5美元),这是全国气功办班中收费最低的。因为与当时社会上其他
气功班收费标准形成很大反差,很多气功师都对此有意见。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
多次要求李老师提高学费,但李老师为了照顾学员的经济能力,拒绝了。
问:法轮功不准学员收费,他自己则收费?
答:李洪志先生在《转法轮》书中也明白写着,初期办班传功,因为要印书,印
资料,租场地,收了很少的费用。一九九四年底,《转法轮》一书出版後,他就
没有再办班收费。
问:李洪志在美国有无收费?
答:前面已经说过,自九四年底後,李洪志先生在国内国外都不再办班收费,学
员都是义务教功,举办法会,李洪志先生也不收分文。
问:那李洪志是如何生活的?
答:稿费及版权费。李洪志先生的着作《转法轮》在大陆出版後,他所获得的全
部稿费只有 2万多元人民币,这是有据可查的,在《转法轮》等法轮功书籍遭到
中宣部等部门的禁止出版之後,社会上盗版横行,在整个中国大陆李洪志先生再
没得到过一分钱稿酬。再者,所有法轮大法的书籍和音像资料一直都可以从国际
互联网上免费下载,拷贝、复制都可以,图书馆有借阅,而且不是专利指定的出
版商,只要排版没错,我们也可购买,试问哪一个敛财的人会这麽做呢?况且《
转法轮》一书的市场价为人民币12元,而最近出的一本攻击法轮功的书却卖几十
元,谁在敛财,一目了然。从常识上讲,难道畅销书的作者就不该从自己的着作
中取得合法收入吗?
问:听说李洪志在长春、北京、纽约都有豪宅?
答:很多人有红眼症。李洪志先生在长春有一公房,在北京借了个房子办公用,
在美国凭着自己的合法收入(版权费和稿费)有一小小单元的镇屋,就成了天大
的罪过了?再说大陆报纸电视上渲染的那些房子到底是谁的,真正的知情人、电
视片摄制者、报道撰写者等等,哪个心里不另有一本帐?
所谓长春毫宅,实为大陆公安借用和李老师姓名相同的人的家门,搬进佛像和金
银珠宝,炮制出的一幕假象。
在媒体播放「李洪志长春豪宅」之前,该人曾对别人说:「他们借我房子不知道
要干什麽,我回家时见房子里摆满了豪华家具。」(据熟悉这个人的人说,在开
运街,李为儿子准备了一套新房,刚刚装修完)。当电视播放「长春豪宅」(开
运街5号)之後,该重名李洪志才明白了借房原因,此後再也不敢提及此事。
另外长春许多老弟子都曾去过师父家,除床和生活必需品外,什麽都没有,非常
俭朴。地点也根本不在开运街。「李洪志长春豪宅」的报道完全是为了镇压而张
冠李戴的卑鄙伎俩。新闻媒体是政府脸面形象,如此不讲职业道德,完全成为某
个人的独裁工具,让广大人民如何相信?
人们可以发现电视节目中桌子上竟摆了烟灰缸,真正修炼的人谁能相信呢?不信
,在李洪志先生的《转法轮》一书中有关於修炼人不该吸烟的明确论述.
至於说,纽约豪宅,身为当事人的John.Sun,最有发言权。他撰文写到: 《华尔
街时报》11月 1日刊登了一篇有关法轮功创始人的文章,其中花了相当笔墨突出
一幢坐落在新泽西州郊外、价值58万元的赠房。我是赠房的当事人,觉得该文章
中有些要点交代得不够准确、清楚,容易引起误导,故在此做如下澄清和补充说
明。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已经修炼三年了,深知以自己永久的生命都无法报答
师父所给予我的一切。我知道师父现在的住所靠近机场,因很多飞机频繁起落,
甚至晚间都非常喧杂。为了让师父在传法时有一个较好的居住环境,今年 (1999
年)5月我自作主张,以师母的名义在新泽西州买下了一幢58万元的房子。
决定给师父买房子的时候,我知道他们是不会轻易接受的。那段时间师父正好在
外地没有回来。由於师母完全不懂英文,我就以其他理由让师母在购房文件上签
了字,所有款项都是由我来支付。
不久他们便知道了真情,於是坚决拒绝接受这幢房子,并严肃地要求我立即将产
权转到我自己的名下。当时我很不愿意,所以一直拖到 7月份才通知律师开始办
理过户手续。
8 月份该房已正式转到我的名下,有地契为证。由於种种原因,当地政府的公共
电脑记录要等几个月才会更新,所以当《华尔街时报》记者 8月份查电脑时,有
关记录仍是未过户前的状态。
以上是事情的简单经过。其实在我之前就有世界各地的学员曾提出给师父好的住
房和居住环境,但都被师父一一婉言谢绝了。如果师父愿意的话,完全可以住上
比这58万更好的房子。只是非常遗憾,我本来想办件好事,却反而给师父添了麻
烦,借此机会向师父和其他学员致以深深的歉意。
江XX政府大肆污蔑李洪志先生在海外过着怎麽样的生活。《华尔街时报》文章出
来後,江政府更是借题发挥,造谣中伤。
问:关於轿车?
答:更是离谱。法轮功学员遍及各地,各行各业都有,李洪志先生所到之处,弟
子尽地主之谊,执弟子之礼,开轿车接送他,就成一些人造谣的材料:「李洪志
用别人的名字买了好几部轿车。」
问:有无用各种名义募捐?
答:没有。其实何必要费心费力地编造各种名义募捐呢?正如李洪志先生说:「
有人说我敛财,全世界有一亿学员,如果我要每人给我一块钱,每个学生都会高
高兴兴地给老师,那麽我马上成了亿万富翁,还费那麽大力气干什麽?」
问:各地开法会的钱哪里来的?
答:有人造谣说法轮功受美国的某种势力的补助,我只听说美国与两岸有政治献
金的问题,还没听说美国会倒贴法轮功。各地法会或广告等钱,都是筹办学员用
个人收入负担的,完全是自发行为。法会对社会公开,完全免费。
问:李洪志卖书及录像带也相当多?
答:所有法轮大法的书籍和音像资料,一直都可以从国际互联网上下载,拷贝,
复制都可以,李洪志先生若要敛财,何必如此?
问:他到底有无发财?
答:他有无钱财实在与我与你都无关。我所认识的任何一位学员,为了学法轮功
,除了花几元钱买了书及磁带外,都没有再花任何钱。市面上的任何功法都要收
费,哪怕是一般会议也要收费。如果他们都是合法的,那麽李洪志先生不收费又
怎能算是敛财呢?中央电视台别有用心地说李洪志先生发财了,挑逗人们自私嫉
妒的不良心理。
现在的社会,医生给人看好病病人送礼表示感谢是常情,政府干部为人办了事收
到谢礼也是当然。而我们的师父为我们这麽多弟子带来了巨大的身心健康而不肯
收我们一分钱,像他这样的正人君子如果有钱也是正道,为什麽有些人那麽不希
望别人有钱、生活得安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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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章由 spiriteye 从 stego.csie.ntu.edu.tw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