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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舞弊者特徵
時間Sat May 5 10:57:47 2007
畢馬威歸納舞弊者特徵:男,多年慣犯
發佈時間:2007-4-26 8:42:43 閱讀次數:3809 評分(0票,平均0.00分)
來源:中國會計視野 作者:張曉泉 編輯:ja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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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野訊:畢馬威(KPMG)一項最新的研究報告表明,企業中有舞弊行為的人往往是那些被充分信任的男性管理者。在5年以上的職業管理生涯中,他們平均有超過20次的舞弊行為未被發現。
畢馬威在歐洲、中東以及非洲分所的法律事務部對360個真實的公司舞弊案例進行了深入、細緻地調查研究,得出了以下結論:
舞弊者的特徵
舞弊行為並不因為地域上的不同而有多大的差別。85%的舞弊者都是男性,年齡介於36歲至55歲之間。在一個公司工作超過6年後,舞弊者開始通過舞弊行為獲取不正當利益。通常,舞弊者任職於財務部門,在86%的案例中,舞弊者身處管理層,其中又有2/3的人擔任高級管理職務,這使得他們具備獨立進行舞弊行為的條件。貪婪和有機可乘是舞弊者進行舞弊行為的最大誘因。
逃脫處罰
由於害怕舞弊行為敗露,舞弊者往往用新的舞弊行為來掩蓋舊的舞弊行為,推遲舞弊行為被發現的時間。51%的舞弊者至少有20次的舞弊行為,1/3超過50次。2/3的舞弊者實施舞弊行為的時間跨度在1-5年,接近1/10的舞弊行為持續時間在6年以上。在42%的舞弊案例中,每一個舞弊者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00萬歐元以上,整個公司的損失則更是巨大。
畢馬威的英國合夥人理查.鮑威爾(Richard Powell)說:“現在,企業正面臨著巨大的挑戰。超過60%的舞弊者是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由於擁有較高的地位,使得他們能夠更加容易地繞過內部控制,從而給企業帶來更大的損失。為了防止舞弊行為的一再出現和擴大化,企業應當建立更加嚴格的內部控制制度、運用資料分析工具以及最大限度地推廣舞弊舉報機制,以此來及早地發現舞弊行為。
內部控制和舉報機制
在49%的舞弊案例中,脆弱的內部控制制度經常形同虛設。因此,舞弊者往往是被其下屬揭發而不是由內部控制發現就顯得不足為奇了(比例為25%)。另一個發現舞弊的方法是管理層的檢查(比例為21%)。
秘而不宣
對已經發生的舞弊行為,2/3的企業選擇含糊其詞或者乾脆封鎖消息。雇員、管理當局和媒體很少能獲悉真相。企業往往自行對舞弊行為暗中進行調查,而不向警方和政府當局請求協助調查。
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舞弊者造成的經濟損失是十分嚴重的。在許多案例中,企業不得不自己為舞弊行為“買單”。
理查.鮑威爾表示:“要想從舞弊中恢復元氣,企業往往需要花費數年的時間。建立預防機制(例如對核心管理層倡導商業道德和誠實正直的品質)能夠更加有效、更加經濟地預防舞弊行為的發生。”
在畢馬威研究的舞弊案例中,英國發生舞弊行為比例最高的是公用事業部門(29%),其餘的舞弊行為發生在工業、通信業和金融服務業。在非洲大陸,48%的舞弊行為發生在公用事業部門,而在中東這一比例僅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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