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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舞弊者特徵
时间Sat May 5 10:57:47 2007
毕马威归纳舞弊者特徵:男,多年惯犯
发布时间:2007-4-26 8:42:43 阅读次数:3809 评分(0票,平均0.00分)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作者:张晓泉 编辑:ja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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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讯:毕马威(KPMG)一项最新的研究报告表明,企业中有舞弊行为的人往往是那些被充分信任的男性管理者。在5年以上的职业管理生涯中,他们平均有超过20次的舞弊行为未被发现。
毕马威在欧洲、中东以及非洲分所的法律事务部对360个真实的公司舞弊案例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得出了以下结论:
舞弊者的特徵
舞弊行为并不因为地域上的不同而有多大的差别。85%的舞弊者都是男性,年龄介於36岁至55岁之间。在一个公司工作超过6年後,舞弊者开始通过舞弊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通常,舞弊者任职於财务部门,在86%的案例中,舞弊者身处管理层,其中又有2/3的人担任高级管理职务,这使得他们具备独立进行舞弊行为的条件。贪婪和有机可乘是舞弊者进行舞弊行为的最大诱因。
逃脱处罚
由於害怕舞弊行为败露,舞弊者往往用新的舞弊行为来掩盖旧的舞弊行为,推迟舞弊行为被发现的时间。51%的舞弊者至少有20次的舞弊行为,1/3超过50次。2/3的舞弊者实施舞弊行为的时间跨度在1-5年,接近1/10的舞弊行为持续时间在6年以上。在42%的舞弊案例中,每一个舞弊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万欧元以上,整个公司的损失则更是巨大。
毕马威的英国合夥人理查.鲍威尔(Richard Powell)说:“现在,企业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超过60%的舞弊者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於拥有较高的地位,使得他们能够更加容易地绕过内部控制,从而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为了防止舞弊行为的一再出现和扩大化,企业应当建立更加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运用资料分析工具以及最大限度地推广舞弊举报机制,以此来及早地发现舞弊行为。
内部控制和举报机制
在49%的舞弊案例中,脆弱的内部控制制度经常形同虚设。因此,舞弊者往往是被其下属揭发而不是由内部控制发现就显得不足为奇了(比例为25%)。另一个发现舞弊的方法是管理层的检查(比例为21%)。
秘而不宣
对已经发生的舞弊行为,2/3的企业选择含糊其词或者乾脆封锁消息。雇员、管理当局和媒体很少能获悉真相。企业往往自行对舞弊行为暗中进行调查,而不向警方和政府当局请求协助调查。
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舞弊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十分严重的。在许多案例中,企业不得不自己为舞弊行为“买单”。
理查.鲍威尔表示:“要想从舞弊中恢复元气,企业往往需要花费数年的时间。建立预防机制(例如对核心管理层倡导商业道德和诚实正直的品质)能够更加有效、更加经济地预防舞弊行为的发生。”
在毕马威研究的舞弊案例中,英国发生舞弊行为比例最高的是公用事业部门(29%),其余的舞弊行为发生在工业、通信业和金融服务业。在非洲大陆,48%的舞弊行为发生在公用事业部门,而在中东这一比例仅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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