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y52605 (silver)
看板FJU
標題[問題] 關於圖書館的抱怨
時間Sat Jul 3 13:39:23 2010
所以其實也不算是真的問題,只是這應該是最相近的標題。
輔大的版友們大家好...
其實我不是輔大的學生,但是最近跟貴校圖書館有點糾紛讓我真的是一肚子怨氣
如果有冒犯請多多包涵
莫約是2008年十月左右吧,某任課老師指定看一本書寫報告
但由於敝校藏書稀少,所以委託我在輔大的友人A幫我借出
後來友人A當然是提醒我時間差不多該歸還了
可是我實在抽不出時間親自拿去還,於是就交代給友人B
友人B一時間也忘了要還,所以書就逾期了
但是友人B也相當負責的還了並且繳交了罰金
於是大家也就遺忘這件事情
孰不知在友人A要畢業的這陣子,才發現該書的歸還紀錄並無註銷
也就是書籍還是未歸還的狀態
緊急聯絡友人B在三確認的確是歸還了而且由於有繳罰金有收據
只是都事隔有年,收據也不知哪去,重點是友人B在當兵中
我經過多次連絡圖書館,館方也是表示書就是找不到,那也沒辦法
事件到這裡,當然該被質疑過的疑問都有了
就是友人B真的有還嗎?
友人B的確是有還的,因為我把書交給他之後有一值不斷的跟他電話聯繫
確認他一定要還並且要賠錢
他還的時候,也有立刻致電給我告知已處理好這件事
而且他平常都只有買書的習慣,沒有借書,所以也不可能是還錯書
再加上那本書並非什麼很熱門會引起人想要偷偷珍藏的書
放在家裡應該還會嫌佔空間,不會為了留下這本書而引起更多困擾
但是我無從追查到底是輔大當初沒有做好註銷的動作或是怎麼樣
總之我覺得非常不公平
我現在必須要再賠一次錢,再買一本書去還
雖然主任有承諾我如果找到可以退
但是友人都畢業了,就算真的找到,會通知我嗎?真的會退錢嗎?
總值八百多塊,對窮學生來說也不是小數目
真的覺得很不開心
明明自己借還書的時候都有再三提醒確認
最後卻是這樣的結果,令人難以接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42.230
1F:推 gi5566:不意外阿~學校只有收學費最積極 07/03 13:55
2F:推 exin14:這種事好像滿常聽到的 哀 07/03 13:56
3F:推 TheDark:輔大行政,不意外…(咦) 07/03 14:19
4F:推 Jasy:哈利輔特: 神秘的藏書 消失的圖書館 阿茲卡班的逃書 ... 07/03 14:22
5F:→ Jasy:臉皮厚一些據理力爭就可能凹到不用賠 07/03 14:23
6F:推 qq326:找到會通知 但我認為找不到 07/03 14:29
7F:→ qq326:如果我喔 自認倒楣囉 07/03 14:30
8F:→ Jasy:我遇過自己沒借過的書有借閱記錄的咧 叫我怎生出來 07/03 14:32
9F:→ qq326:Jasy拍拍... 07/03 14:34
10F:→ Jasy:不用拍阿 因為我就說我真的沒借 最後不必還 07/03 14:46
11F:噓 zidane666:站在圖書館的立場想想吧! 07/03 14:52
12F:→ sipher:樓上的,這還挺明顯是圖書館的行政疏失,要怎麼用圖書館的 07/03 14:59
13F:→ sipher:角度想啊?XD你要不要發表一下高見XDDDD 07/03 15:00
14F:→ ewayne:該確認自己借書狀況的友人a呢? 07/03 15:02
15F:推 bt9527:認賠了事阿 要不然你又沒收據 說圖書館缺失 請問如何舉證? 07/03 15:04
16F:→ f8888:我也碰過..幸好還書後有用圖書館的電腦再確認一次才發現.. 07/03 15:04
17F:推 f21490310:相信輔大就是你最大的錯誤啦 XDDDDDDDDDDD 07/03 15:12
18F:噓 EKARD:你想怎麼「避免」這種疏失? 07/03 15:22
19F:噓 EKARD:不公平?怎麼樣才算「公平」?說個意見來聽聽。 07/03 15:24
20F:→ EKARD:「借還書的時候都有再三提醒確認」 你是提醒誰? 07/03 15:26
21F:→ EKARD:提醒友人AB, 還是提醒圖書館? 07/03 15:26
22F:→ EKARD:確認友人AB, 還是確認圖書館? 07/03 15:26
23F:→ f8888:這是行政疏失... 07/03 15:29
24F:→ EKARD:那,樓上覺得是哪個「動作」造成這種行政疏失? 07/03 15:32
25F:→ EKARD:開收據,收據就是為了「避免學生吃虧」事後死無對證。 07/03 15:35
26F:→ EKARD:電腦系統隨時可查自己借閱紀錄,再加上收據,都在保護學生。 07/03 15:36
27F:→ EKARD:友人A要畢業了,才想到要去查這本下落。 07/03 15:36
28F:→ EKARD:收據都開了,又不保存下來。 07/03 15:37
29F:→ EKARD:不是輔大學生,還利用關係來「搶奪」輔大圖書資源。 07/03 15:37
30F:→ EKARD:請問是誰的疏失? 07/03 15:37
31F:→ EKARD:請問怎樣才算公平? 07/03 15:38
32F:→ f8888:工讀生本來就有義務要注意這方面的事..不然設個"還書箱"就好 07/03 15:41
33F:→ EKARD:原po提到「一肚子怨氣」。當年原po利用關係從輔大圖書館借書 07/03 15:41
34F:→ EKARD:當年其他想借該書,卻借不到該書的輔大學生,如果知道該書 07/03 15:42
35F:→ f8888:反正就算有還..也不代表"真的有還".. 07/03 15:42
36F:→ EKARD:是被校外人士利用關係借走,輔大學生會不會「一肚子怨氣」? 07/03 15:43
37F:→ f8888:我記得本來就可以跨校借書..但是手續很麻煩... 07/03 15:43
38F:→ EKARD:不照規定來,「怪我囉?」 07/03 15:44
39F:→ f8888:不能因為有"收據.電腦查詢"就表示可以用來做為"卸責"的理由 07/03 15:47
40F:→ f8888:這本來就是他的工作責任..不然請個人在櫃台發呆嗎?? 07/03 15:48
41F:噓 EKARD:從各當事人角度來談責任好嗎? 07/03 15:49
42F:→ f8888:原PO不夠謹慎..但工讀生的責任卻是無可卸貸的.. 07/03 15:56
43F:噓 EKARD:so what? 07/03 15:57
44F:→ f8888: 待 07/03 15:57
45F:→ EKARD:不照規定來,怪輔大囉? 07/03 15:57
46F:→ f8888:很難要求每個人去保留每筆交易的單據...應該沒有人會保留近 07/03 15:58
47F:→ f8888:三年的發票吧..要是帳戶不合..是不是一般店家也可以要求消費 07/03 15:59
48F:噓 EKARD:自己的權利,自己不維護,要別人幫你捧奶瓶嗎? 07/03 15:59
49F:→ EKARD:這不是要求,也不是請求。當事人自己應該維護自己權利。 07/03 16:01
50F:→ EKARD:也應該尊重他人權利 <=照規定來 07/03 16:01
51F:→ f8888:者全盤買單呢??..要求的"注意義務"可能太高了.. 07/03 16:01
52F:→ f8888:"規定"並未指明"舉證責任"..尤其在難以舉證的部分.可能有"推 07/03 16:03
53F:噓 EKARD:列出來,沒宣導,是學校的錯 07/03 16:03
54F:→ EKARD:列出來,宣導了,學生看過就扔旁邊了,學生的錯 07/03 16:04
55F:→ EKARD:未指明舉證責任是輔大的錯,未尊重輔大學生借閱權是原po的錯 07/03 16:04
56F:→ f8888:定過失"的適合..例如有間店要求您對兩年前有問題的帳單負責 07/03 16:05
57F:→ f8888:很難要求消費者去負責.. 07/03 16:05
58F:→ EKARD:所以法令才會有所謂「是否溯及既往」的問題。 07/03 16:05
59F:→ EKARD:沒寫明,輔大的錯。 沒照規定來,原po的錯 07/03 16:06
60F:→ f8888:問題是並無明文.. 07/03 16:06
61F:→ EKARD:請從各當事人角度來談責任歸屬好嗎? 07/03 16:06
62F:→ EKARD:那代表兩件事: 1. 8888你認為輔大應該多列幾條 07/03 16:07
63F:→ EKARD:2. 8888你認為輔大應該把所有條目逼學生全背下 07/03 16:08
64F:→ f8888:我可沒說全部皆對.但是行政疏失必遠重於要求一般人注意程度 07/03 16:09
65F:→ EKARD:我沒說皆錯,只說從各當事人(自然人與法人)角度談責任歸屬 07/03 16:10
66F:→ f8888:有列的話..學生本來就有查詢的義務..有爭議的話較有依據.. 07/03 16:11
67F:→ f8888:也比較不會有怨言..沒列的話..未必要做較有利校方的解釋.. 07/03 16:13
68F:→ EKARD:為免推文繼續影響原po文章,我提議移至我的回文下方討論。 07/03 16:14
69F:→ f8888:規定的詳細點真的是學校的義務..因為我們是大陸法系的國家.. 07/03 16:14
70F:→ beek:可是如果原po說的是真的 書還而沒消掉記錄 那你朋友一定不能 07/03 16:45
71F:→ beek:借書。念輔大這麼久沒需要借到書而能畢業,你朋友也算是奇人 07/03 16:45
72F:推 sgg25981393:我之前寒假借一本書之前想借書才發現沒還,可是我想不 07/03 16:51
73F:→ sgg25981393:起來到底有沒有還,家裡也找不到顆顆~ XDDDD 07/03 16:52
74F:→ sgg25981393:我怎麼打2個之前 哈哈! 07/03 16:53
75F:→ linway:.......這完全是私人問題 竟然可以抱怨圖書館 令人無語 07/03 16:56
76F:噓 bc026057:哈~外校的知道輔仁的利害了吧~會怕就好 07/03 17:52
77F:→ may52605:對阿,看到像樓上您這樣的態度,我知道輔大學生的厲害了 07/03 18:45
78F:→ may52605:但幸好有很多不厲害的輔大學生給予我一些比較和緩的招呼 07/03 18:46
79F:→ may52605:不然我真的會以為輔大學生都像您一樣呢 07/03 18:46
80F:推 Acceel:推Jasy據理力爭 07/03 19:25
81F:→ may52605:如果今天是我本人一定會據理力爭的 07/03 19:28
82F:→ may52605:可是我總得先讓我朋友畢業阿... 07/03 19:29
83F:推 Acceel:你真的太笨了 你以為你的800會退嗎!!!!! 07/03 19:30
84F:→ Acceel:讓我想到一句"好傻好天真" 07/03 19:30
85F:→ EKARD:確認一下,你朋友的借閱紀錄上,確定是「逾期未還」嗎? 07/03 19:33
86F:→ EKARD:事情已經發生了,來看看有什麼解決方法。 07/03 19:34
87F:→ Acceel:先交錢再說 , 我們再來慢慢研究 , 找到可以退給你唷:P 07/03 19:36
88F:→ EKARD:「輔大找不到書、朋友A有畢業危機、原po交了錢」已經發生 07/03 19:42
89F:→ EKARD:來想看看有什麼解決方法。 07/03 19:42
90F:推 puffys:如果你真的很不甘心那800塊的話 最根本的方法就是 07/03 19:46
91F:→ puffys:來學校圖書館找找吧 雖然機會很渺茫就是了 07/03 19:47
92F:→ puffys:看看是哪一類的書 可能不是原本圖書館了 因為最近有重新編 07/03 19:48
93F:→ EKARD:前陣子學校忙著把書搬家,可能有些尚未分類好? 07/03 19:48
94F:→ puffys:碼上架 學校工讀生的確發生多次沒有刷到條碼的情形 07/03 19:48
95F:推 Acceel:輔大藏書量超多, 借不到只能說天意了 07/03 19:48
96F:→ EKARD:.......(哭) 07/03 19:49
97F:→ puffys:但是我們也不能憑你還有你朋友片面之詞就認定是學校的錯 07/03 19:49
98F:推 Acceel:樓上是不知道圖書館冤案多多嗎 07/03 19:54
99F:→ EKARD:就事論事。 冤案很多,但是不是冤案的也很多。 07/03 19:56
100F:→ EKARD:所以先來澄清事實:朋友A的借閱紀錄上寫了什麼? 07/03 19:56
101F:→ Dionisio:圖書館自己行政疏失然後怪在學生頭上叫就事論事? 07/03 19:57
102F:→ EKARD:責任歸屬。 1.先確定有哪幾個環節出問題 07/03 19:58
103F:→ EKARD: 2. 再來討論要鞭誰。 07/03 19:58
104F:→ EKARD:如果原po屬實,最直接該鞭的是工讀生的疏忽 07/03 19:58
105F:推 Acceel:你這種意見 ,我看該請資管企管...尤其是圖資系來拜讀了~ 07/03 19:59
106F:→ EKARD:第二要鞭的是朋友A....(也粗心太久了吧) 07/03 19:59
107F:→ EKARD:再來,就是看圖書館相關規定,有哪些不完善之處。 07/03 20:00
108F:→ EKARD:還有,規定的「執行面」出了什麼問題。 07/03 20:00
109F:→ Dionisio:你只是剛好遇到這樣一個責任分配的個案。 07/03 20:00
110F:→ EKARD:現在擺在眼前的,是may52605的個案,其他判例都僅供參考 07/03 20:01
111F:→ EKARD:參考一堆,到最後還是要回到may52605這來。 07/03 20:01
112F:→ EKARD:所以先來釐清事實,再討論該鞭誰、怎麼鞭、怎麼罵。 07/03 20:03
113F:→ EKARD:玩「罵學校」這遊戲,要玩到學校有改進,這遊戲才有趣。 07/03 20:04
114F:推 Acceel:這...麼好的意見 為何不拿去做雞精 !!?!?(去提供給學校阿) 07/03 20:05
115F:→ Acceel:你沒參加學生議會 或是當個圖資系幹部實在可惜了 07/03 20:06
116F:→ Dionisio:我的意思是,學校給予學生的保障是什麼? 07/03 20:06
117F:推 Acceel:回樓上:沒保障吧 07/03 20:07
118F:→ Dionisio:「還個書」這件事都要提心吊膽的深怕未來的記錄沒消掉? 07/03 20:09
119F:→ EKARD:學校:「讓大部分學生都有書能看、能借」 07/03 20:09
120F:→ EKARD:這絕對只是理想化,所以要來澄清現實面 (遇到的阻礙) 07/03 20:10
121F:→ EKARD:在ptt嘴砲,是我少數做起來有餘力的事情。原諒我吧 XD 07/03 20:24
122F:→ EKARD:參加議會、圖資幹部,這些對我而言是腦力上的「酷刑」阿。 07/03 20:26
123F:推 Misiasuu:可是依我經驗來說,跟圖書館借書過久,我上次沒帶學生證 07/04 01:47
124F:→ Misiasuu:而導致必須背學號讓館員開門讓我進去時,館員也提醒我: 07/04 01:48
125F:→ Misiasuu:有書逾很久未還要記得,不然錢會很多唷! ←玩笑口吻。 07/04 01:48
126F:→ Misiasuu:因此我認為原PO同學是不是真的有書沒還而在畢業前都沒跟 07/04 01:48
127F:→ Misiasuu:圖書館借書寫報告、考試的機會,導致館員沒辦法做這個動 07/04 01:49
128F:→ Misiasuu:作?? 07/04 01:49
129F:推 wlkinds:其實..你這本書到底有沒有還..仍然沒圖沒真相..... 07/04 02:33
130F:噓 breaktherule:都是原po片面之詞啊 07/04 15:53
131F:推 Acceel:你有看文章嗎 07/04 17:00
132F:→ chanel494:推沒圖沒真相 07/04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