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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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廢除公務人員考績甲乙丙丁制度 考試院會
時間Thu May 14 16:21:57 2026
廢除公務人員考績甲乙丙丁制度 考試院會通過改設3等次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5436977
自由時報 2026/05/14 16:07 記者楊綿傑
公務人員考績走出新方向!考試院院會今審議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將現行甲、
乙、丙及丁4項等第,調整為「優秀」、「良好」及「未達良好」3等次,並配套訂定優秀
、未達良好等具體事由。而獎懲部分,其中「優秀」及「良好」均可晉本(年功)俸一級
,且分別提高為給與1.3個月及1個月獎金;而「未達良好」者則建立自我改善的機制,並
給與其半年的改善期,將於近日函請立法院審議。
考試院說明,此次修法主要係將廣義考績區分為「工作考績」及「獎懲」2大範疇,其核
心理念在於簡化工作考績等次;將標準更為具體化;以公務人員實際的工作表現為其評價
的核心;讓考績得與機關的陞遷更為緊密扣合;即時辦理獎勵或懲處;強化保障公務人員
之正當程序等權益。
考試院強調,過往考績的實務運作,因設有75%甲等比率上限的限制,且甲等給與獎金1個
月,乙等給予獎金半個月,致生諸多的爭論。此次修法則將現行甲、乙、丙及丁4等次,
調整為「優秀」、「良好」及「未達良好」3等次,並配套訂定優秀、未達良好等具體事
由,其他人員都為良好等次,以利主管進行考核及減少同仁對考績不公的抱怨。
其中「優秀」及「良好」均可晉本(年功)俸一級,且分別提高為給與1.3個月及1個月獎
金。至於已達年功俸最高級者,則仍維持現行加發1個月俸給獎金的規定,以肯定工作表
現辛勞且盡責稱職之人員。若最近3年年終考績均考列優秀者,除第3年可額外再晉本(年
功)俸一級外,如最近5年有3年年終考績考列優秀者,將優先列入本機關陞任甄審及晉升
官等訓練名單,以培育及遴選優秀人才。
另一方面,對於考列「未達良好」等次者,則建立自我改善的機制,並給予其半年的改善
期,使當事人得調整並改善其工作模式及績效,如半年改善期滿仍未符合期待,或3年內
第2次考列未達良好者,即應予以免職,以期能達考績獎優汰劣的實際成效。
此外,有違反服務法令或紀律之行為者,機關應即時辦理服務懲處,並依情節的輕重,將
懲處事由予以層級化,使處分得以更符合比例原則。而對於免職及降敘一級以上重大影響
當事人權益的處分,也明定機關不得拒絕受考人委任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其陳述
意見之請求。
從甲乙丙丁等改成「優秀」、「良好」及「未達良好」
「優秀」進本俸一級、1.3個月獎金、優先晉升 連續3年再進本俸一級
「良好」進本俸一級、1個月獎金
「未達良好」給半年改善期 仍未達標或3年內再次「未達良好」則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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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harles0939: 良好=年年甲 05/14 18:22
2F:→ charles0939: 很棒了 05/14 18:22
3F:推 flyin314: 優秀比例不知道是多少 05/14 22:15
4F:推 jinnij03879: 優秀良好對標甲乙,丙丁綜合成未達良好 如改 05/15 00:05
5F:→ nikewang: 改成 大優秀 中優秀 小優秀 就好了 05/15 00:38
6F:推 justeat: 就是給長官更多飼料 讓公務員內部競爭激烈 治躺平 05/15 08:43
7F:推 charles0939: 都是甲了 05/15 09:51
8F:→ charles0939: 有什麼好競爭? 05/15 09:51
9F:推 jimlexus: 改成「強、普、爛」 05/15 10:04
10F:推 TsaoJJ: 優秀跟良好差距太小 05/15 10:54
11F:→ crocker: 這是鼓勵躺平嗎? 05/15 14:18
12F:推 rb731024: 鼓勵願意做事的躺平吧,因為跟不做事的差異變小了 誰願 05/15 14:21
13F:→ rb731024: 意在做事 05/15 14:21
14F:→ freeview: 躺太平當心未達良好等著你 05/15 14:23
15F:推 justeat: 公務員考績好 不見得是靠做正事 05/15 14:27
16F:→ justeat: 私底下去幫忙選舉的 贊助的 拉人入黨的 配合黨代表投票的 05/15 14:28
17F:→ justeat: 民選的跟你想的都不一樣 05/15 14:28
18F:推 freeview: 好奇如果大家都只搶著做例行性小事都不碰大案會怎麼樣 05/15 14:29
19F:推 HuntBear: 以前一堆靠腰乙等怎樣怎樣,現在取消了,又有意見,有 05/15 14:33
20F:→ HuntBear: 些人真的逢綠必反 05/15 14:33
21F:推 Hfy0920: 想太多願意做事不得主管緣年年乙很正常 05/15 16:00
22F:推 kutkin: 根本不信任機制的話,怎麼改都會有意見。 05/15 16:11
23F:→ kutkin: 但沒有變的是自我感覺良好 05/15 16:12
24F:推 lteky: 推一個 躺太平未達良好等著你 05/15 17:28
25F:推 rb731024: 支持把躺平到擺爛的踢掉 05/15 17:38
26F:噓 jurists: 謝宜蓉打考績 偉大良好的是誰 05/15 23:32
27F:→ jurists: 未達良好是誰 05/15 23:32
28F:→ jurists: 海生館館長打考績未的良好是誰 05/15 23:33
29F:→ jurists: 不配合民代未達良好是誰 05/15 23:33
30F:→ jurists: 不配合首長違法的要求未達良好是誰 05/15 23:34
31F:→ jurists: 現在首長的權力就大到逼人自殺了 05/15 23:35
32F:→ jurists: 逼人圖利廠商了 逼人去做牢了 05/15 23:35
33F:→ jurists: 公務員本身就是一個土城看守所先修班的角色 05/15 23:36
34F:噓 jurists: 現在還更加弱勢基層公務員 05/15 23:37
35F:→ charles0939: 不滿考績被打「乙」!新北警狀告分局 法院判撤銷原處 05/16 09:41
36F:→ charles0939: 分原因曝 05/16 09:41
38F:推 kutkin: 謝宜蓉沒有用考績威脅屬員呀 05/16 09:56
39F:→ kutkin: 他只是用他的實質影響力讓你怕 05/16 09:57
40F:→ kutkin: 這比考績更難舉證 05/16 09:57
41F:→ kutkin: 惡官從來就不用用那種髒手的事 05/16 09:58
42F:→ kutkin: 就一直用合法合規的的事刁你 05/16 09:58
43F:→ kutkin: 例如明明有看到假單故意不點 05/16 09:59
44F:→ kutkin: 你問他就說忘記了 05/16 09:59
45F:推 kutkin: 什麼事都忘記了 忘記了有犯法嗎 05/16 10:05
46F:→ kutkin: 忘記了是霸凌嗎 05/16 10:05
47F:推 justeat: 以後大家考績都拿第二級,想拿第一級的就要特別聽話 05/16 11:59
48F:→ justeat: 這就是餌,讓長官更多引導員工 05/16 12:00
49F:推 jurists: 謝的時候 沒有未達良好砍人這種權限 他當然不會用 沒有的 05/16 12:04
50F:→ jurists: 怎麼用 05/16 12:04
51F:→ jurists: 我先砍你 不爽你 你去告 真的有人會因為你訴訟就不怕 05/16 12:06
52F:推 kutkin: 謝那時就有丙丁了 05/16 12:10
53F:→ kutkin: 你就聽不懂惡官會怎麼玩而已 05/16 12:10
54F:→ kutkin: 惡官絕對不會用任何留下記錄的懲處 05/16 12:11
55F:→ kutkin: 讓你可以反告 05/16 12:11
56F:→ kutkin: 而且有懲處也顯得他管理不好 05/16 12:12
57F:→ kutkin: 上級會看 欸 你這單位怎麼一堆問題兒童 05/16 12:12
58F:→ kutkin: 上上級會電上級 05/16 12:12
59F:推 jurists: 以前的丙等 丁等 和草案第的法定是由有一樣嗎。 如果未達 05/16 12:28
60F:→ jurists: 良好的標準就明定列舉出來限於丙等和丁等就好了。這就明 05/16 12:28
61F:→ jurists: 確擴權 在現在公職人員出現逃亡潮的現在 草案就是明顯擴 05/16 12:28
62F:→ jurists: 大惡官霸凌權力 劣化公職環境的修法 你是真的看不懂嗎? 05/16 12:28
63F:→ jurists: 好奇 05/16 12:28
64F:→ kutkin: 現在的未達就從下面抓的項目 05/16 12:34
65F:→ kutkin: 你覺得擴權就擴權 05/16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