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ienhour (Benson)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請益] 不純正身份犯v.s.雙重身份犯
時間Sun Jan 28 14:01:05 2024
一般不純正身份犯多以刑法第274條生母殺嬰罪為例,雙重身份犯則以第336條業務侵占罪
為例。前者是指依據不同身份之人,觸犯此罪會適用不同刑罰;後者則是指法條中,同時
具有純正與不純正身分犯之性, 侵占罪之行為主體須為具有持有關係之人,屬純正身分
犯之性質,而若不具備業務此一身分,行為人為侵占之行為仍會構成普通侵占罪。
請問各位大大,這還蠻繞口的,感覺是一樣的東西,為何一個叫不純正身分犯,一個叫雙
重身分犯?
感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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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fune12369: 把期待可能性降低的因素參進就看懂了 01/28 14:59
2F:→ afune12369: 純正是構成要件 不純正是罪責 01/28 15:01
3F:→ Gardenia0603: 你定義記得不夠精確,純正特別犯的身分資格是創設 01/28 15:23
4F:→ Gardenia0603: 刑罰事由,不純正特別犯則是增減刑罰事由,結論上 01/28 15:23
5F:→ Gardenia0603: 來看就是樓上說的一個是TB審查一個S審查 01/28 15:23
6F:→ Gardenia0603: 回到你的問題,你覺得相似的原因大概在於你的舉例 01/28 15:23
7F:→ Gardenia0603: 都具備不純正特別犯的性質,差異在於後者多了一個 01/28 15:23
8F:→ Gardenia0603: 純正特別犯,雙重身分犯只是一個結論,重要的還是 01/28 15:23
9F:→ Gardenia0603: 在不同階層審查該特別犯身分是否具備,不要被混淆 01/28 15:23
10F:→ leptoneta: 因為雙重身分犯同時具有純正和不純正身分犯的性質 01/28 15:45
11F:→ leptoneta: 而且身分犯往往純正或不純正都說得通 01/28 15:47
12F:推 cdca3345: 我和你有一樣的問題 然後看完樓上們的回答還是看不懂 01/30 14:21
13F:推 afune12369: 看不懂多唸幾遍純正身分犯、不純正身分犯的定義 01/30 20:07
14F:→ Gardenia0603: 問題在哪啊?覺得是參考書往往寫的太複雜,其實拆 01/31 00:43
15F:→ Gardenia0603: 開來看在不同位置思考就沒有問題了 01/31 00:43
16F:→ esienhour: 是啊,好像不理它也沒差 01/31 18:21
17F:→ esienhour: 謝謝各位大大 01/31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