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j3x04gp6 (宜蘭人就是理性 才投阿妙)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請益] 公立學校或私立教師的解聘 不續聘問題
時間Sun Apr 9 10:18:36 2023
前一陣子 有看到有人(老師? 律師)分享
憲法訴訟法判字第11號
公立學校(私立學校?)的不續聘 的性質
但是現在找不到 且我看了第11號
覺得寫了一大串 就是不寫重點 '行政處分'還是'行政契約'
ps (我知道我功力太差)
希望有人可以跟我講一下 是在這個版的哪篇
或者第11號講的到底是行政處分還是行政契約
謝謝
[請益]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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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rshmallowH: 以前的實務見解多認為不續聘是一種行政處分VA,但這 04/09 15:13
2F:→ marshmallowH: 樣就又有雙行為並用禁止的問題 04/09 15:13
3F:→ marshmallowH: 111憲判字11在「公立大學教師」不續聘的情形,改見 04/09 15:13
4F:→ marshmallowH: 解--當初聘任是行政契約VV,解聘=VV不續聘的意思表 04/09 15:14
5F:→ marshmallowH: 示。不服再申訴的決定則是VA,可以對那個VA打撤銷訴 04/09 15:15
6F:→ marshmallowH: 訟 04/09 15:15
7F:→ marshmallowH: 最後一句,更正一下,大法官是說:於以中央主管機 04/09 15:20
8F:→ marshmallowH: 名義所為之再申訴決定,侵害公立大學之自治權時,大 04/09 15:20
9F:→ marshmallowH: 學自得對該再申訴決定,循序提起行政訴訟。【17】 04/09 15:21
10F:→ cj3x04gp6: 知道了 謝謝 04/09 16:09
11F:→ marshmallowH: 不客氣 04/10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