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wisgood (尋)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請益] 民法問題一則
時間Sat May 22 07:53:52 2021
甲賣蘋果給乙,乙轉贈予丙
嗣後甲乙買賣契約撤銷
甲得向丙主張183請求返還
小的問題是,如果丙早就把蘋果吃完,丙是否仍須返還?
林政豪解題書在類似的問題是說可以主張,但沒說理由
就對第三人主張183是否有182現存利益不存在的問題...沒學到
懇請各位大大賜教感恩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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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oker7788996: 183的適用前提應該是182一項,即原受領人為善意的 05/22 08:52
2F:→ joker7788996: 情況 05/22 08:52
3F:→ joker7788996: 又以本題而言乙所受之利益應已不存在(丙都吃掉了 05/22 08:52
4F:→ joker7788996: ),是乙按182一項免負返還責任 05/22 08:52
5F:→ joker7788996: 而丙則在乙免返還的限度內依183負返還責任 05/22 08:52
6F:→ joker7788996: 而丙最後應該是償還價額,吃掉了總不可能原物返還 05/22 08:54
7F:推 HunsKing: 我忘了有本解題書很像也有舉過這樣例子還區分說受益人是 05/22 10:41
8F:→ HunsKing: 不是喜歡吃蘋果,如果喜歡代表他就算吃完了還是受有利益 05/22 10:41
9F:→ HunsKing: 。 05/22 10:41
10F:→ QLinQ: 題外話,丙無妄之災,甲和乙不知什麼原因撤銷契約,受贈蘋 05/23 17:26
11F:→ QLinQ: 果也吃了,這時被迫消費吧= = 05/23 17:26
12F:推 QLinQ: 有看到下則老師的解說了 05/23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