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wisgood (寻)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请益] 民法问题一则
时间Sat May 22 07:53:52 2021
甲卖苹果给乙,乙转赠予丙
嗣後甲乙买卖契约撤销
甲得向丙主张183请求返还
小的问题是,如果丙早就把苹果吃完,丙是否仍须返还?
林政豪解题书在类似的问题是说可以主张,但没说理由
就对第三人主张183是否有182现存利益不存在的问题...没学到
恳请各位大大赐教感恩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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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oker7788996: 183的适用前提应该是182一项,即原受领人为善意的 05/22 08:52
2F:→ joker7788996: 情况 05/22 08:52
3F:→ joker7788996: 又以本题而言乙所受之利益应已不存在(丙都吃掉了 05/22 08:52
4F:→ joker7788996: ),是乙按182一项免负返还责任 05/22 08:52
5F:→ joker7788996: 而丙则在乙免返还的限度内依183负返还责任 05/22 08:52
6F:→ joker7788996: 而丙最後应该是偿还价额,吃掉了总不可能原物返还 05/22 08:54
7F:推 HunsKing: 我忘了有本解题书很像也有举过这样例子还区分说受益人是 05/22 10:41
8F:→ HunsKing: 不是喜欢吃苹果,如果喜欢代表他就算吃完了还是受有利益 05/22 10:41
9F:→ HunsKing: 。 05/22 10:41
10F:→ QLinQ: 题外话,丙无妄之灾,甲和乙不知什麽原因撤销契约,受赠苹 05/23 17:26
11F:→ QLinQ: 果也吃了,这时被迫消费吧= = 05/23 17:26
12F:推 QLinQ: 有看到下则老师的解说了 05/23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