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9715234 (雞蓉玉米湯)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請益] 當司法實務與學理不符
時間Thu Mar 8 11:32:33 2018
如題
不知各位考生是否在準備考試時會注意法院的判決
當判決與所學有落差時,考試該如何取捨?
以下舉例:
一、依警政署SOP,酒測臨檢站攔檢不停,視為拒測,依道交條例35條第四項辦理。法院
認為酒測要件不符合警職法第八條,即使設臨檢站仍要符合警職法第八條才可以酒測,不
可恣意攔停,故撤銷處分。我認為法院有理,且也不只一例,惟署頒SOP尚未修正...
二、私人違法取證的問題,司法警察未必每案均盡力於刑事證據之蒐集,若不允許被害人
自力救濟,其將可能無法訴請法院主持正義。私人以竊錄、竊聽等和平方法取得之證據,並
無公權力之介入,且民事實體法及刑事實體法對此等行為已經評價,法院不應再以證據排除
來處罰行為人私人以詐欺或利誘方法取得被告之陳述,並未使用強制力侵害被告之人身
自由,一般並無誘發虛偽陳述之危險,因此私人以詐欺、利誘方式取得之證據,原則應承認
其證據能力。私人若以強暴、脅迫方法取得被告或證人之陳述,已嚴重違背基本人權,應認
為無證據能力,但無毒樹果實法則之適用。
以下新聞供參:
錄到老公偷情8次 人妻告不成通姦反吃官司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107/1273651/
三、其他,如大水庫理論,實質影響力說與法定職權說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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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xvited945: 以通說為主,實務判決加分用 03/08 11:34
2F:→ xvited945: 簡單來說就是你想想看改你考卷的是誰 03/08 11:35
3F:→ xvited945: 這種作答觀念補習班或考試用書不是都有講?有時間都列 03/08 11:37
4F:→ xvited945: 出來,最後採通說或多數見解 03/08 11:37
5F:推 louis123321: 以實務為主,真的寫的很閒在把學說寫上去 03/08 13:01
6F:推 a2161: 只唸實務就好,學說都是一堆垃圾,學說不會可以自創 03/08 13:23
7F:→ sorl001: 兩說併陳,實務為主通說為輔 03/08 13:46
8F:→ sorl001: 考場上有自信再補上自我見解或優劣缺失 03/08 13:47
9F:推 super10000: 會有見解不一致,表示實務在執行面發生問題,你要看學 03/08 15:40
10F:→ super10000: 說能否解決問體,因為學說會是未來修法方向。答案是重 03/08 15:40
11F:→ super10000: 推理邏輯,未必實務就可作結 03/08 15:40
12F:推 justeat: 國考寫實務,研究所寫那一個老師的見解 03/08 19:13
13F:推 KTjason: 實務作結,再以學說補充缺失或將來修法方向 03/09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