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anchan (Ariel)
站內Examination
標題[問題] 申論題法規寫法
時間Sun Jul 5 20:14:59 2015
想請問各位前輩們一個小笨問題,就是寫法科類的題目中,可以將法條直接註記§的符號嗎?如§1,代替「第1條」。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174.215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xamination/M.1436098502.A.417.html
1F:→ Orilla: 可以 07/05 20:17
2F:→ chianchan: 第一次考及第一次問,有點緊張!謝謝^_^ 07/05 20:21
3F:推 cwl79: 可以?! 07/05 20:28
4F:→ a3899186: 可以?? 07/05 20:28
5F:→ lovekangin: 如果來不及再這樣寫吧 07/05 20:33
6F:→ cougars: 建議先審題,爭點太多再這樣寫,少數老師可能會有點care 07/05 20:38
7F:→ cougars: 但影響應該不大 07/05 20:38
8F:→ cougars: 畢竟我練筆試驗過,該題還是有20分 07/05 20:39
9F:推 BrightKiller: 不太建議喔 除非趕時間 不然最好數字部分阿拉伯數字 07/05 22:10
10F:→ BrightKiller: 其他中文 07/05 22:10
11F:推 pk0943: 我建議就按照法院判決書的方式去寫 07/05 22:21
12F:→ jasmineshun2: 一楼…你应该没问过学长姐或老师,不然肯定会得到 07/06 08:13
13F:→ jasmineshun2: 相反的答案 07/06 08:13
14F:推 nmnicky: 上課時老師說最好不要,還是按造法院判決"xx法第xx條xx 07/06 09:04
15F:→ nmnicky: 項"寫比較好 07/06 09:04
16F:→ tamama000: 可以~~明年再來 07/06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