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anchan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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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申论题法规写法
时间Sun Jul 5 20:14:59 2015
想请问各位前辈们一个小笨问题,就是写法科类的题目中,可以将法条直接注记§的符号吗?如§1,代替「第1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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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Orilla: 可以 07/05 20:17
2F:→ chianchan: 第一次考及第一次问,有点紧张!谢谢^_^ 07/05 20:21
3F:推 cwl79: 可以?! 07/05 20:28
4F:→ a3899186: 可以?? 07/05 20:28
5F:→ lovekangin: 如果来不及再这样写吧 07/05 20:33
6F:→ cougars: 建议先审题,争点太多再这样写,少数老师可能会有点care 07/05 20:38
7F:→ cougars: 但影响应该不大 07/05 20:38
8F:→ cougars: 毕竟我练笔试验过,该题还是有20分 07/05 20:39
9F:推 BrightKiller: 不太建议喔 除非赶时间 不然最好数字部分阿拉伯数字 07/05 22:10
10F:→ BrightKiller: 其他中文 07/05 22:10
11F:推 pk0943: 我建议就按照法院判决书的方式去写 07/05 22:21
12F:→ jasmineshun2: 一楼…你应该没问过学长姐或老师,不然肯定会得到 07/06 08:13
13F:→ jasmineshun2: 相反的答案 07/06 08:13
14F:推 nmnicky: 上课时老师说最好不要,还是按造法院判决"xx法第xx条xx 07/06 09:04
15F:→ nmnicky: 项"写比较好 07/06 09:04
16F:→ tamama000: 可以~~明年再来 07/06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