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ile (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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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課業] 行政程序法第103條
時間Wed Mar 27 16:52:24 2013
在行政程序法第103條無須給予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情形中有款
七、相對人於提起訴願前依法律應向行政機關聲請再審查、異議、復查、重審或其他先行程序者。
復查是稅捐稽徵法第35條中的相當訴願先行程序,
可以問問,重審是什麼相當訴願先行程序嗎?
各位還知道哪些相當訴願先行程序是該了解的(公務員復審這個我知道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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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0.27.216.4
※ 編輯: minile 來自: 110.27.216.4 (03/27 17:01)
1F:→ judicialp:大學生被記過 先經校內申訴程序 03/27 18:56
2F:→ pili012140:訴願先行跟相當訴願 不一樣喔 03/27 21:25
3F:推 karma0121:關稅的復查就是訴願先行程序 03/28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