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gimjjkk (00000)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問題]增額錄取是不是不能申請保留?
時間Fri Mar 22 23:53:59 2013
本人是尚未當兵的應屆畢業生
查了一下規定
寫說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條第3款之規定: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得檢具事證申
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一、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這樣一來,我的門檻是不是就提高了? 往常高普考有很多增額錄取,但是我必須擠在
目前已公布的名額內,否則就算論成績可以增額上,也會被刷掉?
想和板上有經驗的前輩請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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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0.176.1.2
1F:推 totom:沒錯,增額錄取無法辦保留。所以自己要考高點 03/22 23:56
2F:推 willy1616:增額錄取-1.收到兵單-延後分發2.未收兵單-上班-留職停薪 03/23 00:00
3F:→ willy1616:增額錄取雖不能辦保留,但有上述方法可以去保障權益 03/23 00:01
4F:→ willy1616:老話一句:先考上再說XD 03/23 00:02
5F:→ pgimjjkk:謝謝回答。我也知道考上再說,只是想心裡有個底,知道目 03/23 00:08
6F:→ pgimjjkk:標在哪 03/23 00:08
7F:推 totom:不管如何,先報到一天,再留停也行。 03/23 00:09
8F:推 carterdunk:增額人員則無申請保留之權利,惟役男得申請延後分發。 03/23 00:11
9F:→ carterdunk:延後分發的期限在隔年九月中高普考再次放榜前分發任用 03/23 00:12
10F:→ phyfeynman:要正式任用為公務人員才能留職停薪,剛報到好像不行吧 03/23 00:15
11F:推 carterdunk:你如果今年列於增額名單 明年放榜前必須當完兵寫分發 03/23 00:17
12F:推 willy1616:樓上可以看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02條第5項 03/23 00:26
13F:推 willy1616:是樓樓上XD 03/23 00:28
14F:→ phyfeynman:留職停薪只適用於任用法施行細則第二條所稱之公務人員 03/23 00:40
15F:推 willy1616:任用法第102條第5項準用本法,同法第3條亦可準用 03/23 01:19
16F:→ willy1616:然後再去準用樓樓上所說的施行細則第2條就可以了.. 03/23 01:20
17F:→ willy1616:人事法規很難的,不能單一法條就打趴一堆權利 03/23 01:22
18F:推 fa020423:增額錄取 可保留事由只有當兵嗎? 謝謝 03/23 09:07
19F:推 jotom:增額錄取無"保留錄取資格",只有申請"延後分發",事由:兵役 03/23 09:11
20F:推 fa020423:也就是說除了兵役 不能以其他事由申請延後分發 囉? 03/23 09:13
21F:推 david64586:增額錄取無法保留。只有因為服兵役這原因可以申請延後 03/23 09:25
22F:→ david64586:分發 03/23 09:25
23F:→ david64586:樓上沒錯 03/23 09:25
24F:推 phyfeynman:銓敘部 89.06.12.銓五字第1907193號函函釋 03/23 09:51
25F:→ phyfeynman:"實務訓練期間,尚未訓練期滿分發派代任用,並非公務人 03/23 09:51
26F:→ phyfeynman:員留職停薪辦法適用對象" 03/23 09:52
27F:→ phyfeynman:可以準用保障法,沒說可以準用任用法 03/23 10:02
28F:→ vic2k5:明年放榜還沒分發一樣失去資格 03/23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