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bymimi (水球CG板友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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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民法 債之保全-撤銷
時間Sat Mar 16 00:16:15 2013
民§244關於撤銷權
無償的部分已經理解了
第二項有償的部分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
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請問這裡可以反面解釋為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嗎?
受益人如果善意,債權人是否就無法聲請法院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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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189.118
1F:推 monkey0430:受益人善意就不能撤銷!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不是這樣吧 03/16 00:20
2F:→ monkey0430:是可以撤銷但是第三人不得主張對其無效,才是不得對抗 03/16 00:20
3F:→ monkey0430:善意第三人 03/16 00:21
4F:→ babymimi:喔喔~~原來如此!! 謝謝你!! 03/16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