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ination 板


LINE

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之2 人民、法人或政黨於(1)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 經(2)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3)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 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意思是人民在這種情況下(1)(2)(3)都要具備才可以聲請釋憲 不過在釋627中.當時的總統以台北地方法院檢察官在起訴書中 認定他是犯罪共同正犯,此一偵查他的起訴行為與台北地院的 審理行為,他認為違憲了,所以聲請釋憲。 但第五條的規定中並沒有總統這個類別,如果在這裡把總統當 人民看,那也要"確定終局審判"才可以聲請,但本案當時尚在 審理階段,那麼聲請人為什麼可以聲請釋憲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89.118
1F:推 pili012140:1或2或3 阿扁應該是3 02/27 23:22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6_02.asp Q2的回答為"具備以下條件" 那可以用"或"的觀念嗎? ※ 編輯: babymimi 來自: 122.117.189.118 (02/27 23:32)
2F:→ CClock:http://tinyurl.com/afo54bm 第八行~第十行 02/27 23:34
3F:→ CClock: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 02/27 23:36
4F:→ CClock:所以是Q2.A.(1) 憲52.刑事豁免權 02/27 23:38
喔喔!想起有這一條,各級法院也可以, 但這樣聲請人不是應該是台北地方法院或台灣高等法院嗎? 因為老師上課的時候說過大法官很忙,人民不能亂聲請, 必須要用盡普通救濟之途徑"確定終局審判"才可以, 所以讀到這個釋字的時候感到很困惑。 不明白第五條這裡到底應該解讀成"具備"還是"之一" ※ 編輯: babymimi 來自: 122.117.189.118 (02/27 23:47)
5F:→ CClock:5-2是皆具備 扁認為刑事豁免權乃"實體之免責權"才聲請 02/27 23:55
6F:→ CClock:釋憲的,但實際上是暫時性之程序障礙 02/27 23:56
7F:→ CClock:簡言之 若符合總統刑事免責權之要件,是不可偵查起訴審判 02/27 23:59
8F:→ CClock:的 但他被起訴了..認為違反憲52.. 之後看理由書吧XDDDDD 02/28 00:00
9F:→ CClock:怕扯太多搞混你 簡單說:憲52.刑事豁免權.不受刑事訴究 02/28 00:06
釋627我有很認真看,所以知道他為什麼提聲請喔~ 只是搞不懂他為什麼"可以"提聲請, 也就是卡在為什麼他的聲請資格不符 因為是皆具備.而他的案子當時並無取得終局審判.只是在審理中 審理中的聲請,不是應該由法院方提出嗎? ※ 編輯: babymimi 來自: 122.117.189.118 (02/28 00:21)
10F:→ CClock:因為他是在任總統,本就不該受刑事訴究,卻因國機費受偵查 02/28 00:25
11F:→ CClock:這個應該可以背起來 算是大法官審理案件法5的例外嗎XDDDD? 02/28 00:28
12F:→ CClock:有請樓下強者正解~ 02/28 00:29
13F:推 NTUpope: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 意外嗎... 02/28 01:19
14F:→ NTUpope:GOOGLE 華總一義字第09610006880號 就可以看到聲請書內容 02/28 01:20
15F:→ NTUpope:J541理由書開頭 02/28 01:26
原來如此, 釋627在之後的補充理由書中第一點提到 壹、總統為憲法機關得聲請解釋憲法 查聲請解釋機關,即總統為憲法規定之最高國家機關(Das oberste Staatsorgan) ,不受其他機關之指揮與監督(註一)。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 代表中華民國,對內肩負統率全國陸海空軍、依法公布法律、任免文武官員等重 要職責,憲法第 35 條至第 52 條,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等,就其憲法地 位與職權均載有明文。此項機關雖因其特殊性質,係由人民依法選舉產生之某ㄧ 位自然人擔任,但不影響其機關之屬性(註二),自屬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5 條第 1 項第 1 款所稱之中央機關,得依該法聲請解釋憲法。 所以他是以中央機關身分提出聲請的, 已解惑,謝謝!! ※ 編輯: babymimi 來自: 122.117.189.118 (02/28 02:59)
16F:推 CClock:了解了 謝謝NTUpopo大跟原po! 02/28 11:14







like.gif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icon.png[問題/行為] 貓晚上進房間會不會有憋尿問題
icon.pngRe: [閒聊] 選了錯誤的女孩成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張
icon.png[心得] EMS高領長版毛衣.墨小樓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龍隔熱紙GE55+33+22
icon.png[問題] 清洗洗衣機
icon.png[尋物] 窗台下的空間
icon.png[閒聊] 双極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車]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門
icon.png[討論] 能從照片感受到攝影者心情嗎
icon.png[狂賀] 賀賀賀賀 賀!島村卯月!總選舉NO.1
icon.png[難過] 羨慕白皮膚的女生
icon.png閱讀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問題] SBK S1安裝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舊woo100絕版開箱!!
icon.pngRe: [無言] 關於小包衛生紙
icon.png[開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簡單測試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執行者16PT
icon.png[售車]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戰33 LV10 獅子座pt solo
icon.png[閒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購教學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產版官方照無預警流出
icon.png[售車] Golf 4 2.0 銀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籃汽座(有底座)2000元誠可議
icon.png[問題] 請問補牙材質掉了還能再補嗎?(台中半年內
icon.png[問題] 44th 單曲 生寫竟然都給重複的啊啊!
icon.png[心得] 華南紅卡/icash 核卡
icon.png[問題] 拔牙矯正這樣正常嗎
icon.png[贈送] 老莫高業 初業 102年版
icon.png[情報] 三大行動支付 本季掀戰火
icon.png[寶寶] 博客來Amos水蠟筆5/1特價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鮮人一些面試分享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麒麟25PT
icon.pngRe: [閒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創漫畫翻譯
icon.pngRe: [閒聊] OGN中場影片:失蹤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問題] 台灣大哥大4G訊號差
icon.png[出售] [全國]全新千尋侘草LED燈, 水草

請輸入看板名稱,例如:BabyMother站內搜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