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yoo123yyoo1 ()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問題] 101年律師刑法考題問題??
時間Tue Feb 26 22:33:02 2013
101年律師-刑法
一、甲為 A 公司離職員工,對老闆懷恨在心,想以放火方式報復。甲找上乙幫忙放火
,兩人約定事成之後,甲將給付酬勞二萬元。某日晚間11時許,乙提汽油桶去 A 公司
旁的廠房放火,乙把汽油潑灑於廠房牆上,用打火機點火,因為太緊張,一直無法
引燃汽油,此時剛好保全人員丙巡邏經過,乙擔心被發現,遂作罷而離去。
事隔三日,乙再度於深夜提汽油桶要去放火,這次乙看到廠房旁堆了木材,打算將汽
油潑灑於木材上,但汽油才剛潑灑一半,立即被丙發現。丙出聲制止並徒手朝乙的背
部與頸椎毆打數拳,乙被打後摔倒在地,因頸椎被毆而傷及脊髓神經,導致下肢癱瘓。
(二)丙之刑責為何?(10 分)
想請問各位高手们
1.丙的部份可以成立重傷罪+防衛過當??
2.還是??小的問題卡在他可以成立傷害致重傷(277II)在主張正當防衛嗎?如果方便可以把
整個三階流程教導我一下嗎??如果不行理由是什麼??
3.他這算是防衛行為卻出現過失結果嗎??如果是罪名怎麼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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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75.192.15
1F:推 jespershine:1.徒手毆打應該沒有重傷故意,應該是傷害致重傷罪 02/27 01:55
2F:→ jespershine:2.可主張正當防衛,且應無過當。 02/27 01:59
3F:→ jespershine:3.算是,不過不影響阻卻違法。罪名就是無罪。 02/27 02:02
4F:→ Lizst:「朝頸椎歐打數拳」為何不能認為沒有重傷故意?我是覺得重傷 02/27 02:39
5F:→ Lizst:還是可以討論,如果寫傷害致重傷還要再討論因果關聯和過失 02/27 02:40
6F:→ Lizst:10分的題目這樣寫,時間上不夠。 02/27 02:42
7F:→ Lizst:重點還是正當防衛,到底有無「現在」不法侵害,如果乙的行為 02/27 02:46
8F:→ Lizst:只是預備的話,像放火著手的時點的認定要怎麼判斷才是問題吧 02/27 02:48
9F:→ runquickly:我是開277II,丙應是依法令之行為(保全),然後防衛過當 02/27 08:51
10F:推 ChrisBear:開277二項論傷害至重傷 違法性用23I-->防衛過當 02/27 13:29
11F:→ ChrisBear:不過這才10分題目 別花太多時間 02/27 13:30
12F:→ Zanthia:汽油潑撒到一半→那表示還沒打算點火,也就是現時不法之侵 02/27 16:31
13F:→ Zanthia:害尚未發生,丙可以喝止乙接下來的行為,或是奪去乙手中縱 02/27 16:33
14F:→ Zanthia:火相關器物…。丙歐打乙那二拳,怎麼看都是防衛過當。 02/27 16:34
15F:推 popo7588:如果丙是被侵害的對象或許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02/27 17:57
16F:推 b8931018:但正當防衛的即將侵害是包含即將發生的侵害 02/28 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