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ination 板


LINE

原PO剛接觸刑法不久 關於結合犯與加重結果犯的部分並不清楚 今天遇到一題 甲走在路上巧遇情敵乙,見機將乙的手錶搶走,搶走後因發現是便宜貨,心生不滿 便回頭拿起石頭砸死乙,問甲罪? 關於這個部分,我是先寫第328條的強盜罪,再來是寫第271條的殺人罪。 最後才是將332條第1項的強盜殺人罪寫上。 但在最後一項結合犯的部分寫法我有些疑慮,不知道這麼寫可不可以。 (三)強盜殺人罪 行為人犯強盜罪與殺人罪,本應數罪併罰,但本法第332條1項有強盜殺人罪之 形式結合犯的加重刑罰規定,「犯強盜罪而故意殺人者為強盜殺人罪之結合犯」, 故應依此此條判定刑度。 甲無任何阻卻違法與罪責事由,故成立本罪。 結論 甲成立刑法第332條1項之強盜殺人罪。 在結合犯的部分這樣寫不知道通不通順,懇請板上的各位幫我解惑。 --
1F:→ NEORG:小孩的教育不能等,一定要從小教起!(難怪是A片產地國...= =a)01/04 00:37
2F:推 iloveben75:的教育不等,一定要從小教起!01/04 00:54
3F:推 AqrABao:小孩 不能等,一定要 勃起!01/04 00:54
4F:推 ji3g4dj42u4: 不能 勃起! 01/04 00:55
5F:推 iloveben75:樓上好可憐 拍拍01/04 00:5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4.253.221
6F:推 evic1224:我很爛別理我 我覺得是二行為耶XD 02/21 14:29
7F:推 dswen:結合犯請套3要件:時空密接/犯意聯絡(包括認釋)/相結合罪既遂 02/21 14:47
8F:→ dswen:你舉的例子一來沒有包括認識(沒有一開始強盜時就想殺人) 02/21 14:48
9F:→ dswen:二來時空有沒有緊臨也有疑問,應該不夠成強盜殺人結合犯 02/21 14:49
10F:→ pket67:d大 請問這樣不是結合犯的話 那還有構成強盜殺人罪沒錯吧? 02/21 15:00
11F:推 evic1224:強盜殺人不就是結合犯? 02/21 15:04
12F:→ walle123:而且強盜還是搶奪,似乎尚有討論空間? 02/21 15:07
13F:推 louis123321:...為什我感覺是要考搶奪罪+準強盜罪不成立XDDD 02/21 15:21
14F:→ louis123321:不過我應該還是會寫搶奪罪+殺人罪兩行為兩條 02/21 15:22
15F:推 ChrisBear:決議關於結合犯的關鍵字沒寫出來 02/21 15:24
16F:推 zero761011:妳的犯意聯絡、時空密接性、犯罪地關連性沒寫出來 02/21 15:29
17F:→ zero761011:案例太敘述簡單,感覺搶奪會更好;後面殺人罪,與搶奪 02/21 15:30
18F:→ pket67:搶奪不是指趁人不備而奪取財物嗎??? 02/21 15:30
19F:→ pket67:雖然我也覺得很像搶奪..... 02/21 15:30
20F:→ zero761011:當下的意思似乎無太大關聯性 02/21 15:30
21F:→ zero761011:搶奪有四個有力說 02/21 15:31
22F:→ zero761011:趁人不備是實務 02/21 15:32
甲走在路上巧遇情敵乙,見機將乙的手錶搶走 我想請問,是因為「見機」這件事情,才認定為是搶奪而不是強盜嗎?
23F:→ dswen:應該說是題目沒有出現"不能抗拒"的狀態,所以很難說是強盜 02/21 15:49
24F:→ dswen:如果改成"甲狂揍情敵並搶走手錶"才比較像是強盜 02/21 15:50
25F:→ dswen:其實搶奪與強盜的界分沒什麼爭議;真正爭議在竊盜與強奪的分 02/21 15:54
26F:→ dswen:別。如何構成搶奪有4說,最有力的見解應該是身體侵害可能說 02/21 15:56
了解!謝謝d大! 所以從這題來看,其實搶奪跟強盜罪兩者都可以用?只是看答題者的觀念嗎? 如果今天題目改成狂揍情敵乙致死並搶走手錶,這樣就符合強盜殺人罪的條件了? ※ 編輯: pket67 來自: 1.174.253.221 (02/21 16:23)
27F:推 kkmanct2001:依上課老師教的 重點在"見機" =趁他人不備 搶=腕力 02/21 16:30
28F:推 zero761011:妳改了案例以後, 狂揍情敵致死並搶走手錶,一樣要看有 02/21 16:32
29F:→ zero761011:無犯意聯絡 02/21 16:32
30F:→ zero761011:你必須是以"殺人的手段"為實施強盜的方法才是強盜殺人 02/21 16:34
31F:→ zero761011:反之,如果你是殺完人,才發現她手錶不錯而盜走,不能 02/21 16:34
32F:→ zero761011:認定為強盜殺人 02/21 16:34
33F:→ zero761011:其實觀念很間單,"故意必須存在於行為時" 若妳原始目的 02/21 16:35
34F:→ zero761011:並非強盜,殺人後取物,連強盜罪都無法成立 02/21 16:36
35F:→ kkmanct2001:補充 拿走屍體財物 實務跟學說見解不同 02/21 16:57
36F:→ kkmanct2001:實務 竊盜 學說是侵占遺失物....我沒記錯的話 02/21 16:57







like.gif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icon.png[問題/行為] 貓晚上進房間會不會有憋尿問題
icon.pngRe: [閒聊] 選了錯誤的女孩成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張
icon.png[心得] EMS高領長版毛衣.墨小樓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龍隔熱紙GE55+33+22
icon.png[問題] 清洗洗衣機
icon.png[尋物] 窗台下的空間
icon.png[閒聊] 双極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車]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門
icon.png[討論] 能從照片感受到攝影者心情嗎
icon.png[狂賀] 賀賀賀賀 賀!島村卯月!總選舉NO.1
icon.png[難過] 羨慕白皮膚的女生
icon.png閱讀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問題] SBK S1安裝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舊woo100絕版開箱!!
icon.pngRe: [無言] 關於小包衛生紙
icon.png[開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簡單測試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執行者16PT
icon.png[售車]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戰33 LV10 獅子座pt solo
icon.png[閒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購教學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產版官方照無預警流出
icon.png[售車] Golf 4 2.0 銀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籃汽座(有底座)2000元誠可議
icon.png[問題] 請問補牙材質掉了還能再補嗎?(台中半年內
icon.png[問題] 44th 單曲 生寫竟然都給重複的啊啊!
icon.png[心得] 華南紅卡/icash 核卡
icon.png[問題] 拔牙矯正這樣正常嗎
icon.png[贈送] 老莫高業 初業 102年版
icon.png[情報] 三大行動支付 本季掀戰火
icon.png[寶寶] 博客來Amos水蠟筆5/1特價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鮮人一些面試分享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麒麟25PT
icon.pngRe: [閒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創漫畫翻譯
icon.pngRe: [閒聊] OGN中場影片:失蹤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問題] 台灣大哥大4G訊號差
icon.png[出售] [全國]全新千尋侘草LED燈, 水草

請輸入看板名稱,例如:e-shopping站內搜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