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097 (B.O.T.)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問題] 刑法之重大無知理論
時間Thu Feb 7 12:20:03 2013
最近再看噗師的刑法總則,看到一個問題我有點無法理解
題目是這樣,甲婦腹部日漸隆起,誤以為懷孕,自行至藥房購買墮胎藥服用
因而出血不止,緊急送醫後,醫師診斷為婦科腫瘤,並未懷孕,
請問該如何論斷甲婦?
針對墮胎未遂的部分,一定是不能未遂
而根據構成要件:不可能犯罪+無危險=不能未遂
客體不能是肯定的,至於無危險的部分
噗師採取重大無知理論,故某甲以為自己懷孕應為重大無知而無危險不罰
可是重大無知理論應該用行為人所認識的事實基礎,再以一般人經驗法則判斷之
那以行為人認識的基礎,他根本對自己沒有懷孕不具認識
何來重大無知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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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4 馬市長:
總統就是要帶領國民衝過危機,國民黨執政帶領台灣安然
度過亞洲金融風暴,如果把什麼都推給大環境,人民選這樣的總統有什麼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4/new/mar/14/today-p11.htm
2009/12/06 馬總統:
「徹底檢討,深入改進,當然『大環境』的因素,我們從
來沒有排除,所以我們會努力把『大環境』變好。」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yehmin2009120618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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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1.53.33
1F:推 lalilata:以一般人的觀點去看行為人的主觀犯罪計畫是不是重大無知 02/07 12:30
2F:→ big097:所以他的主觀計畫是我用墮胎藥墮胎,沒重大無知呀? 02/07 12:36
3F:推 hyde0815:重大無知理論應該用行為人所認識的事實基礎 02/07 12:40
4F:→ hyde0815:你跳去用墮胎藥墮胎 跳太快了 02/07 12:40
5F:→ hyde0815:事實基礎應著重在有沒有懷孕 02/07 12:41
6F:→ hyde0815:小弟一點心得 有誤請多多包涵 02/07 12:42
7F:→ big097:所以你的意思是應該理解成 他誤以為自己懷孕是重大無知嗎? 02/07 12:43
8F:推 hyde0815:應該是說...犯罪計劃是服用墮胎藥墮胎 02/07 12:46
9F:→ hyde0815:但以一般人的觀點 未懷孕卻符用墮胎藥 根本不會產生 02/07 12:47
10F:→ hyde0815:墮胎的危險 套公式應該是這樣 對吧? 02/07 12:47
11F:→ hyde0815:我上面講錯了= = 02/07 12:48
12F:→ big097:噢噢 所以一般人經驗判斷要以全客觀的事實觀察主觀計畫 02/07 12:55
13F:→ big097:這樣我就瞭解了,感謝大大 02/07 12:55
14F:推 ChrisBear:26的重大無知 最高法院說不是唯一判斷標準 02/07 13:20
15F:→ big097:噢? 此話怎說? 02/07 13:23
16F:→ azer7890:不是解障礙未遂嗎@@?行為有可能發生危險只是沒發生 02/08 09:03
17F:→ azer7890:甲婦當初腹部隆起也可能是懷孕,不是重大無知吧 02/08 09:03
18F:→ azer7890:還是我觀念哪裡錯了,請指教... 02/08 09:04
19F:→ dawncc:我也覺得怪怪的,重大無知應該是誤認物理規則,但是行為人用 02/11 01:02
20F:→ dawncc:墮胎藥墮胎並沒有誤認物理規則吧! 02/11 01:03
21F:推 yyoo123yyoo1:應該不是重大無知,因為墮胎藥確實能墮胎,並沒有超出 02/11 16:52
22F:→ yyoo123yyoo1:偏離一般因果法則,僅屬一時障礙而已吧 02/11 16:53
23F:推 airo0215:應該是"行為人認知的因果"與"一般人客觀認知的因果比較" 02/12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