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ny0125 (芬)
站內Examination
標題[考題] 商事法
時間Tue Jan 15 00:47:10 2013
設有"ㄧ二三汽車有限公司",股東為A、B、C、D、E,資本額兩千萬元。
因業績蒸蒸日上,為擴大營業,遂召集股東討論增資為三千五百萬元。
會議中,A、B、C表示同意,D、E二人則反對。問:
若為順利融資,A又說服F、G二人加入公司為股東。同時並召集所有股東商議,
決定將原公司更名為"一二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試問此次更名是否合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138.219
1F:推 yihen1988:請參照公司法第106條 01/15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