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ny0125 (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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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考题] 商事法
时间Tue Jan 15 00:47:10 2013
设有"ㄧ二三汽车有限公司",股东为A、B、C、D、E,资本额两千万元。
因业绩蒸蒸日上,为扩大营业,遂召集股东讨论增资为三千五百万元。
会议中,A、B、C表示同意,D、E二人则反对。问:
若为顺利融资,A又说服F、G二人加入公司为股东。同时并召集所有股东商议,
决定将原公司更名为"一二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试问此次更名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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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9.77.138.219
1F:推 yihen1988:请参照公司法第106条 01/15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