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sm (我一定要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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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彈劾總統 須9大法官同意
時間Tue Jan 8 09:02:33 2013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大法官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但審理程序一
直沒有法律規定;昨天出爐的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明文規範,
只要十二名大法官參與評議立院提出的彈劾,並經其中九人同意,就可
彈劾總統。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七項規定,立法院通過總統、副總統彈劾案後
,應聲請憲法法庭判決;立法院提出彈劾案,須以書狀敘明彈劾的原因
事實、證據以及應解職的理由;大法官憲法法庭受理後,應通知立法院
及被彈劾人出庭辯論,並在受理案件六個月內作出判決。
憲法法庭應有
大法官總額四分之三以上參與評議;宣告彈劾案成立的判
決主文須經
參與評議的大法官四分之三以上同意。
目前大法官有十五人,須有十二人以上參與評議,並經其中九人以上同
意,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才能判決成立。
新增條文規定,被彈劾的總統、副總統,自憲法法庭作出彈劾案成立的
判決生效日起,
應即解除職務,並在
五年內不得擔任公職。
資料來源: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76169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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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193.85
1F:→ ham:那個彈劾是五年的條文是在哪邊 我只有查到罷免是四年 01/08 09:25
2F:推 mnb8:馬竟也會做到被提出這議題~慘~ 01/08 09:32
3F:推 MJdavid:這五年內不得擔任公職算是所謂的褫奪公權嗎? 01/08 09:32
4F:推 mujh:請問這個修正草案要讀一下嗎算是考試範圍嗎還是等公布後再說? 01/08 09:48
5F:推 klinmmm:做好看的 如果你是大法官你敢嗎? 01/08 10:06
6F:推 MJdavid:大法官有任期保障有什麼好不敢的? 01/08 10:09
7F:推 louis123321:法官也職務保障阿 白玫瑰出去鬧一鬧 最高法院還是會怕 01/08 10:17
8F:→ louis123321:阿XDDD 重點是怕被外面暴民打死阿XDDDD 01/08 10:17
9F:→ TIPPK:法院誰開的忘記了嗎.. 01/08 10:22
10F:推 OxfordGOD:還有這一關哦!? 那怎麼彈劾的了? 01/08 10:39
11F:推 MrTexas:大法官是總統提名的,我不認為他們敢通過彈劾案 01/08 10:43
12F:推 louis123321:不過自從現任院長副院長上任後 對司法院一點也不期待 01/08 10:44
13F:推 MrTexas:司法院愈來愈可笑了 01/08 10:45
14F:→ MrTexas:有什麼樣的總統,就會有什麼樣的司法院長 01/08 10:46
15F:推 louis123321:司法院長不就是個魁儡嗎?XD堵那些說律師不能進軍大法 01/08 10:48
16F:→ louis123321:官會議的聲音而已 01/08 10:48
17F:推 guavataro:第二段...竟然出現憲法法"院" 後面又寫憲法法庭 01/08 11:16
感謝guavataro,已修改 :)
18F:推 op111925:總統怎麼可能會提名想彈劾自己的人啊... 01/08 11:50
19F:→ savenckugo:那一大堆人根本就是掛在一起的阿..怎麼成立? 01/08 13:09
20F:推 KGrealMan:中間選民: 別人也一樣會被彈闔 別人一樣差 01/08 13:10
21F:→ hua0122:無意義的增修條文 大法官靠總統提名 9名以上門檻在搞笑 01/08 15:59
※ 編輯: fsm 來自: 114.39.67.144 (01/08 18:28)
22F:→ resamond:笑話一則 ~ 大法官誰提名的 01/08 20:41
23F:→ tedptt:政務官上台都是先買收事務官 這樣以後才有自已的旗子 01/09 11:14
24F:→ tedptt:怎麼可能有這種大公無私的傢伙 01/09 11:14
25F:→ osamu:...大法官都是跨過總統任期都忘了? 現在還有"前朝遺老"在吧 01/09 16:09
26F:推 gaga876471:所以以後考試的答案是要依照這個 01/1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