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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弹劾总统 须9大法官同意
时间Tue Jan 8 09:02:33 2013
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大法官审理总统、副总统弹劾案件,但审理程序一
直没有法律规定;昨天出炉的大法官审理案件法修正草案,明文规范,
只要十二名大法官参与评议立院提出的弹劾,并经其中九人同意,就可
弹劾总统。
依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第七项规定,立法院通过总统、副总统弹劾案後
,应声请宪法法庭判决;立法院提出弹劾案,须以书状叙明弹劾的原因
事实、证据以及应解职的理由;大法官宪法法庭受理後,应通知立法院
及被弹劾人出庭辩论,并在受理案件六个月内作出判决。
宪法法庭应有
大法官总额四分之三以上参与评议;宣告弹劾案成立的判
决主文须经
参与评议的大法官四分之三以上同意。
目前大法官有十五人,须有十二人以上参与评议,并经其中九人以上同
意,总统、副总统弹劾案才能判决成立。
新增条文规定,被弹劾的总统、副总统,自宪法法庭作出弹劾案成立的
判决生效日起,
应即解除职务,并在
五年内不得担任公职。
资料来源: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76169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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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7.193.85
1F:→ ham:那个弹劾是五年的条文是在哪边 我只有查到罢免是四年 01/08 09:25
2F:推 mnb8:马竟也会做到被提出这议题~惨~ 01/08 09:32
3F:推 MJdavid:这五年内不得担任公职算是所谓的褫夺公权吗? 01/08 09:32
4F:推 mujh:请问这个修正草案要读一下吗算是考试范围吗还是等公布後再说? 01/08 09:48
5F:推 klinmmm:做好看的 如果你是大法官你敢吗? 01/08 10:06
6F:推 MJdavid:大法官有任期保障有什麽好不敢的? 01/08 10:09
7F:推 louis123321:法官也职务保障阿 白玫瑰出去闹一闹 最高法院还是会怕 01/08 10:17
8F:→ louis123321:阿XDDD 重点是怕被外面暴民打死阿XDDDD 01/08 10:17
9F:→ TIPPK:法院谁开的忘记了吗.. 01/08 10:22
10F:推 OxfordGOD:还有这一关哦!? 那怎麽弹劾的了? 01/08 10:39
11F:推 MrTexas:大法官是总统提名的,我不认为他们敢通过弹劾案 01/08 10:43
12F:推 louis123321:不过自从现任院长副院长上任後 对司法院一点也不期待 01/08 10:44
13F:推 MrTexas:司法院愈来愈可笑了 01/08 10:45
14F:→ MrTexas:有什麽样的总统,就会有什麽样的司法院长 01/08 10:46
15F:推 louis123321:司法院长不就是个魁儡吗?XD堵那些说律师不能进军大法 01/08 10:48
16F:→ louis123321:官会议的声音而已 01/08 10:48
17F:推 guavataro:第二段...竟然出现宪法法"院" 後面又写宪法法庭 01/08 11:16
感谢guavataro,已修改 :)
18F:推 op111925:总统怎麽可能会提名想弹劾自己的人啊... 01/08 11:50
19F:→ savenckugo:那一大堆人根本就是挂在一起的阿..怎麽成立? 01/08 13:09
20F:推 KGrealMan:中间选民: 别人也一样会被弹阖 别人一样差 01/08 13:10
21F:→ hua0122:无意义的增修条文 大法官靠总统提名 9名以上门槛在搞笑 01/08 15:59
※ 编辑: fsm 来自: 114.39.67.144 (01/08 18:28)
22F:→ resamond:笑话一则 ~ 大法官谁提名的 01/08 20:41
23F:→ tedptt:政务官上台都是先买收事务官 这样以後才有自已的旗子 01/09 11:14
24F:→ tedptt:怎麽可能有这种大公无私的家伙 01/09 11:14
25F:→ osamu:...大法官都是跨过总统任期都忘了? 现在还有"前朝遗老"在吧 01/09 16:09
26F:推 gaga876471:所以以後考试的答案是要依照这个 01/1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