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rea38 (妙妙)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課業] 請問有無違憲
時間Thu Jan 3 18:22:38 2013
這是個問卷題目,我想募集許多人的意見。
請各位幫我看看這繁瑣的法律題目,且說出自己得見解。
台北市政府為市民交通的方便,在市區於及林邊籌建捷運系統及公共汽車路線營運。
依公司法以股份有限公司型態成立大眾捷運及客運公司,公司股份則由市政府持有。
公司成立後,市政府指示公司董事長擬定捷運及公車營運規則及票訂辦法。
其中
有關營運規定如下:
(1) 乘客對捷運、公車的安全秩序或對其他乘客有危害之虞者,不准搭乘。
喝酒醉者(醉漢)亦同。§3
(2) 乘客於查票時有下列情形者,應加倍補票:
A.為買車票的乘客。
B.買票乘客,於查票時未出示有效車票者。§9
有關票價訂定辦法有如下規定:
(1)下列乘客可購買優惠票:
A.設籍在台北市的學生,但私立學校除外。
B.本捷運、客運公司服務人員。
(2)飛射本及本市的外地乘客須購買加價車票
請問上述規定有無違背憲法所保障的人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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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36.62.153
1F:→ jaykle:營運規定 無違背憲法之虞 但 票價訂定辦法有修正空間 01/03 18:27
2F:→ andrea38:公私立學校可以以不同優惠方式代之嗎 01/03 18:49
3F:→ suzy0923:票價的部分好像是大眾捷運法第27條的內容 01/03 20:06
4F:→ kai761:私法型式的給付行政,是否該受等同公法型式的規範? 以董事長 01/03 21:23
5F:→ kai761:的"辦法"來拒絕給付、收違約金是否妥適? 差別待遇是否合理? 01/03 21:23
6F:→ bearway:這是你期末考的題目吧?要人解這麼大的題目之前,是不是應 01/04 00:46
7F:→ bearway:該先提出一點自己的想法,而不是當伸手牌吧! 01/04 00:47
8F:→ bearway:而且先選個字吧 01/04 00:51
9F:→ andrea38:這是我想的報告題目,然後想看看大家的想法 01/04 16:39
10F:→ andrea38:票價的部分個人覺得學生的定義較差異。公私立、補習班等 01/04 16:46
11F:→ bearway:先找出人民有沒有權利被侵害,侵害來源也要討論,畢竟這 01/05 02:27
12F:→ bearway:不是典型的國家行為形式,再來在討論法律保留、法律明確性 01/05 02:29
13F:→ bearway:再套用不同的違憲審查標準。你在意的學生部分,找出差別待 01/05 02:31
14F:→ bearway:遇的理由,有無排除私校學生的正當理由。基本上只要扣緊違 01/05 02:35
15F:→ bearway:憲審查標準因應,這個題目答題的層次就出來了 01/05 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