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swen (要作一個紳士)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Re: [問題] 四等刑訴
時間Mon Dec 17 00:08:25 2012
※ 引述《wakuwawa (擠肛貴擠肛)》之銘言:
: 想請問四等的刑訴考什麼?
: 謝謝!!!
這科是我這次考試寫的最自我感覺良好的一科
手邊沒題目,憑印象打出
第一題(我覺得最詭異的一題)
:第二審傳喚被告時,找不到人,依法公示送達
然後直接判決,後來發現在判決前,公示送達後,被告依法在台中服刑
問判決是否違背法令?能否非常上訴?法院應如何處理
我寫判決違背法令,因在被告服刑後應該再通知一次才合理阿(理由很虛0rz)
訴訟程序違背法令但與判決有影響可提非常上訴,非常上訴法院應撤銷原判決
第二題
:執行拘提可不可以順便扣押? 130附搜的範圍為何?(老梗)
肯否兩說,實務採否定見解->扣押必以搜索為前提
第三題
:拘票姓名錯誤的效力為何?拘票漏載年齡的效力為何
完全沒想過這個問題...剛剛翻書也找不到...
看問法 似乎前者拘票效力無效,後者仍有效
前者借用冒名的處理方式(表示說、行動說),最後採表示說
後者寫無害瑕疵,所以沒差票仍有效
第四題
:提起自訴的"被害人"定義;同時侵害個人與國家社會法益如何處理,還要舉例子
就是直接被害人
第二個問題,傳統學說區分關聯性、單純性、重層性法益的分類
關、重的被害人可提自訴;單純性不行提自訴
晚近學者覺得分類不合理,因該凡直接受害者都可提(沒道理偽證不行,誣告卻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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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00.72.160
※ 編輯: dswen 來自: 122.100.72.160 (12/17 00:10)
1F:推 lawisking:我覺得第一題考了97第4次的刑庭決議 12/17 00:32
2F:→ lawisking:還有一個決議 懶的翻講義 有這印象就是了 12/17 00:33
3F:推 phantom1990:令狀拘捕行為或無令狀拘捕行為,目前皆無法為事後之監 12/17 00:34
4F:→ phantom1990:督與審查。 12/17 00:34
5F:→ phantom1990:可能就丟個落實憲法正當法律程序之保障等... 12/17 00:38
6F:推 shineya:最後一天他不是說要舉例,我把社會法益跟國家法益分開寫, 12/17 01:05
7F:→ shineya:結果一時腦袋打結把誣告罪可提自訴分到社會法益... 12/17 01:05
8F:→ shineya:哀 不知道這樣影響大不大!! 早知道就不要分了還好一點 12/17 01:06
因為我不知道社會法益有什麼例子,所以只好混著寫了QQ
回家翻書才知道和略誘罪是重層性法益
9F:→ shadwell:拘票人別記載錯誤真的詭異...重印不就得了...這也能考 12/17 01:48
10F:→ shadwell:只能猜測出題者有意區別姓名跟其他事項而區別令狀效力 12/17 01:49
11F:→ shadwell:至於送達部分 公示送達在先 符合法定事由 送達有效 12/17 01:52
12F:→ shadwell:不過後來入監執行 且在審判期日前 為保障被告訴訟權益 12/17 01:54
13F:→ shadwell:法院宜再另為囑託送達 以貫徹言詞審理 (379第6款) 12/17 01:58
剛才GOOGLE一下,第一題似乎是在考 93年台非字第79號
http://mywoojdb.appspot.com/j9s/j9s?id=11941
我法條用錯好多,非常上訴,這一章真的要再加強Orz
※ 編輯: dswen 來自: 122.100.86.230 (12/17 12:07)
14F:推 kenthing0315:= =寫了幾乎跟93台非79判決一樣的內容 12/17 12:48
15F:推 WWWchen:第四題 我的想法是 319 第三項但書規定 12/17 15:57
16F:→ WWWchen:分別舉例子出來 原則可以提自訴 但是有但書三個例外不能提 12/17 15:58
17F:推 adeliae:呃 我以為第二題是要考持檢察官的拘票可不可以進入住宅 12/17 16:44
18F:→ ctz:93台非是在監執行中公示送達,公示送達根本不合法吧 12/17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