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swen (要作一个绅士)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Re: [问题] 四等刑诉
时间Mon Dec 17 00:08:25 2012
※ 引述《wakuwawa (挤肛贵挤肛)》之铭言:
: 想请问四等的刑诉考什麽?
: 谢谢!!!
这科是我这次考试写的最自我感觉良好的一科
手边没题目,凭印象打出
第一题(我觉得最诡异的一题)
:第二审传唤被告时,找不到人,依法公示送达
然後直接判决,後来发现在判决前,公示送达後,被告依法在台中服刑
问判决是否违背法令?能否非常上诉?法院应如何处理
我写判决违背法令,因在被告服刑後应该再通知一次才合理阿(理由很虚0rz)
诉讼程序违背法令但与判决有影响可提非常上诉,非常上诉法院应撤销原判决
第二题
:执行拘提可不可以顺便扣押? 130附搜的范围为何?(老梗)
肯否两说,实务采否定见解->扣押必以搜索为前提
第三题
:拘票姓名错误的效力为何?拘票漏载年龄的效力为何
完全没想过这个问题...刚刚翻书也找不到...
看问法 似乎前者拘票效力无效,後者仍有效
前者借用冒名的处理方式(表示说、行动说),最後采表示说
後者写无害瑕疵,所以没差票仍有效
第四题
:提起自诉的"被害人"定义;同时侵害个人与国家社会法益如何处理,还要举例子
就是直接被害人
第二个问题,传统学说区分关联性、单纯性、重层性法益的分类
关、重的被害人可提自诉;单纯性不行提自诉
晚近学者觉得分类不合理,因该凡直接受害者都可提(没道理伪证不行,诬告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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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00.72.160
※ 编辑: dswen 来自: 122.100.72.160 (12/17 00:10)
1F:推 lawisking:我觉得第一题考了97第4次的刑庭决议 12/17 00:32
2F:→ lawisking:还有一个决议 懒的翻讲义 有这印象就是了 12/17 00:33
3F:推 phantom1990:令状拘捕行为或无令状拘捕行为,目前皆无法为事後之监 12/17 00:34
4F:→ phantom1990:督与审查。 12/17 00:34
5F:→ phantom1990:可能就丢个落实宪法正当法律程序之保障等... 12/17 00:38
6F:推 shineya:最後一天他不是说要举例,我把社会法益跟国家法益分开写, 12/17 01:05
7F:→ shineya:结果一时脑袋打结把诬告罪可提自诉分到社会法益... 12/17 01:05
8F:→ shineya:哀 不知道这样影响大不大!! 早知道就不要分了还好一点 12/17 01:06
因为我不知道社会法益有什麽例子,所以只好混着写了QQ
回家翻书才知道和略诱罪是重层性法益
9F:→ shadwell:拘票人别记载错误真的诡异...重印不就得了...这也能考 12/17 01:48
10F:→ shadwell:只能猜测出题者有意区别姓名跟其他事项而区别令状效力 12/17 01:49
11F:→ shadwell:至於送达部分 公示送达在先 符合法定事由 送达有效 12/17 01:52
12F:→ shadwell:不过後来入监执行 且在审判期日前 为保障被告诉讼权益 12/17 01:54
13F:→ shadwell:法院宜再另为嘱托送达 以贯彻言词审理 (379第6款) 12/17 01:58
刚才GOOGLE一下,第一题似乎是在考 93年台非字第79号
http://mywoojdb.appspot.com/j9s/j9s?id=11941
我法条用错好多,非常上诉,这一章真的要再加强Orz
※ 编辑: dswen 来自: 122.100.86.230 (12/17 12:07)
14F:推 kenthing0315:= =写了几乎跟93台非79判决一样的内容 12/17 12:48
15F:推 WWWchen:第四题 我的想法是 319 第三项但书规定 12/17 15:57
16F:→ WWWchen:分别举例子出来 原则可以提自诉 但是有但书三个例外不能提 12/17 15:58
17F:推 adeliae:呃 我以为第二题是要考持检察官的拘票可不可以进入住宅 12/17 16:44
18F:→ ctz:93台非是在监执行中公示送达,公示送达根本不合法吧 12/17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