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TDEarl (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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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閒聊] 今天一般行政公民討論
時間Sat Dec 15 19:11:47 2012
以下是補習班兩家不同答案的 討論一下
12題 不可以轉嫁的直接稅
(a) 所得稅 牌照稅 房屋稅 (c) 契稅 遺產稅 證交稅
13題 消費券是依據什麼法
(a)財稅法 (d)行政法
20題 文化… 太多了 大家看自己的
(a)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2009年公布媽祖信仰入選世界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
(d) 中國…應儒家思想重視現世、印度佛教思想主張超越現世,如此價值的差異顯示了
文化的差異,因此各國應強化共享同一文化成員彼此之認同,排玉其他文化
這題怎麼看都應該都不會是(d)
22題 我國普通法院採三級三審的審判制度,其中最高法院原則上為第三審法院。但有些
涉及小額訴訟事件,雙方爭執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多少元之下,無法上訴至最高法院
或有第二次上訴之機會?
(b) 10萬 (d) 100萬
這題個人覺得很怪 第二次上訴 最高法院 那應該是講100萬元的
但又講小額訴訟 10萬元的
補習班是都給 (b)
各位怎麼看
25題 總統制特徵錯誤
(c) 國會倒閣成功後,總統有權解散國會
(d) 總統對於國會議決之法案,有權移請請國會進行覆議
總統制應該沒有倒閣國會 內閣才有
26題 小恭和秀玲不和,某日小芬帶鬥牛犬出門,看到秀玲便放開牽繩致使鬥牛犬攻擊秀
玲,秀玲慌亂中以高跟鞋猛踹鬥牛犬致使其門牙斷裂,小芬訴請秀玲賠償該犬之醫藥費
1000元,則秀玲應如何主張始可免賠?
(a)緊急避難 (c)正當防衛
兩家補習班不同答案 個人認為應該是正當防衛
因為小芬是故意使狗攻擊 為現實不法侵害 而不是野狗攻擊
29題 調查權行使方式 (1)聽證會 (2)偵查權 (4)文件調閱權
(c) 1 4 (d)2 4
上網查不到 = ="
不知道是那一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41.185
1F:推 jaykle:26 C 使動物攻擊他人 係把動物當為工具 對他人傷害 歸責為 12/15 19:20
2F:→ jaykle:動物占有人 故解為對現在之不法侵害 採取正當防衛 12/15 19:21
3F:→ jaykle:29 C 因為偵查權 應該是警察 司法機關才有吧XDD 12/15 19:23
4F:→ jaykle:22 B 第二次上訴是指得上訴至高等法院 12/15 19:24
5F:推 jaykle:20 A 答案很明顯嚕 12/15 19:27
6F:推 jaykle:25 C才對 看錯題目XDD~ 12/15 19:31
幫你修掉
※ 編輯: TTDEarl 來自: 1.169.41.185 (12/15 19:32)
7F:推 jaykle:13.D 行政法 因為消費券 的主管機關是 行政院經建會 12/15 19:33
8F:推 jaykle:12.A吧 房屋稅 牌照稅 不能轉嫁 12/15 19:39
9F:→ milk7054:緊急避難 12/15 19:43
10F:推 jaykle:非緊急避難~注意喔 "看到秀玲便放開牽繩"這是間接正犯 12/15 19:44
11F:→ jaykle:把狗當作犯罪行為人完成不法構成要件之工具~ 12/15 19:45
13F:→ jaykle:樓上給的判例 跟 題目不一樣吧XD 12/15 19:47
14F:→ milk7054:喔,前提是不和喔 12/15 19:47
15F:→ milk7054:啪謝~ 12/15 19:48
16F:推 jaykle:樓上給的判例有句文字敘述剛好證明C是答案~ 12/15 19:49
17F:→ jaykle:除非是遭人利用操縱作為攻擊他人之方法或工具,否則並不能 12/15 19:50
18F:→ jaykle:該當於正當防衛所謂的「侵害」反面解釋 就是 此為正當防衛 12/15 19:50
19F:推 lawisking:正當防衛只能向不法侵害者為防衛行為,但本題是對狗(物)? 12/15 19:54
20F:→ lawisking:但我應該會選正當防衛啦,畢竟是加害者的狗... 12/15 19:55
21F:→ milk7054:jakle解釋蠻好的 12/15 19:57
22F:→ milk7054:更正上一句:jaykle(不小心把你的帳號打錯= =") 12/15 19:58
23F:推 jaykle:XDDDD~感謝M大誇獎 12/15 19:58
24F:→ TTDEarl:這個是公民 現在的考試真的是越來越難 12/15 20:04
25F:推 jaykle:不難一點怎麼分辨考生的實力XDD就是要整死考生就對了~ 12/15 20:05
26F:推 milk7054:看來你們五等考試鑑別度真是越來越高,對高手來講是好事 12/15 20:07
27F:→ jaykle:五等 要很細心 一不小心看錯敘述 分數就飛了 12/15 20:08
28F:→ jaykle:差0.5分 可以差好幾十人~ 12/15 20:09
29F:推 franktsai:看完都哭了 12/15 20:09
30F:推 joseph770121:請問22題是因為"小額訴訟" 所以才是10萬嗎? 12/15 20:16
31F:→ jaykle:回樓上 YES 12/15 20:17
32F:→ joseph770121:10萬跟100萬的要怎麼分辨啊...我直覺就寫100萬了@@ 12/15 20:17
33F:→ jaykle:10W不得上訴最高法院 別被文字敘述騙了 12/15 20:17
34F:→ joseph770121:那12題 (B)關稅、貨物、營業 (C)契稅、遺產、證交稅 12/15 20:18
35F:→ joseph770121:(d)土地、印花、礦產稅 哪幾個稅是可以轉嫁的呢qq? 12/15 20:19
36F:→ jaykle:那些稅 其實GOOGLE可以找得到XDD 12/15 20:19
37F:推 joseph770121:XD 感謝j大 我去找找~~ 12/15 20:21
38F:推 willy1616:26.題目是問賠償,應該是從民法的角度去思考而非刑法 12/15 20:56
39F:→ willy1616:當下秀玲只知道有狗要咬她,並不知道那是小芬蓄意加害 12/15 20:57
40F:→ willy1616:應該要解為正對正的的關係,個人見解應該是緊急避難 12/15 20:58
41F:→ willy1616:題目有提到[慌亂中]三個字,可以佐證秀玲非知情小芬放狗 12/15 20:59
42F:→ willy1616:如果題目改成秀玲跟小芬在公園彼此遇到,結果一言不和 12/15 21:01
43F:→ willy1616:小芬就把手上的狗放開咬秀玲,這時候才可解為正當防衛 12/15 21:03
44F:→ milk7054:看到秀玲便放開牽繩致使鬥牛犬攻擊秀 12/15 21:03
45F:推 willy1616:回m大,看到秀玲照常理應該是遠方看到,遠方放狗咬人XD 12/15 21:05
46F:→ milk7054:我覺得秀鈴能不能證明小芬是故意的,那是法院上的事情 12/15 21:05
47F:→ milk7054:當然我不是學法的,只是以前稍微學過知識就參與討論罷了 12/15 21:06
48F:→ willy1616:不過這題目也很機車啦XD 要從哪個角度來講都有討論空間 12/15 21:07
49F:→ milk7054:對阿,我只是旁觀者,考生才歡樂呢XDDDD 12/15 21:08
50F:→ TTDEarl:考生很幹!!!!!! 12/15 21:12
51F:推 ptolemy2006:間接稅:貨物、關稅、營業、印花、使用牌、娛樂、菸酒 12/15 21:15
52F:推 willy1616:29.考的是釋字585號 偵查權被宣告違憲 解散權不屬調查權 12/15 21:24
53F:→ goopa:這題感覺是從實際的社會新聞生出來的 12/15 21:28
54F:→ goopa:記的當時是雙方互告,但後來判決沒注意.... 12/15 21:28
55F:推 willy1616:聽證會是廣義的調查權,行政機關跟立法機關都可依法行使 12/15 21:28
56F:→ rl1024:29題好像在講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東西吧 12/15 21:39
57F:推 joseph770121:感謝p大幫解^^ 12/15 21:57
58F:→ pinktako:25. D選項應該 總統是覆議核可權吧? 不是直接的覆議 12/15 22:15
59F:推 storyboy520:申訴凹分數吧 這招好 深情推薦! 12/15 22:20
60F:→ TTDEarl:你講的是台灣奇怪的制度 總統制是直接覆議 12/15 22:23
61F:推 Lovemei:26題我的想法跟willy大一樣 再加上記得正當防衛限於"人力" 12/15 22:34
62F:→ Lovemei:所造成的侵害 狗非人力不會有不法意識所以無法正當防衛僅 12/15 22:35
63F:推 ckgodboy:總統制是美國 直接覆議 台灣非總統制 12/15 22:35
64F:→ Lovemei:能主張緊急避難來免除對小芬的賠償 我是這樣想不知對或否~ 12/15 22:35
65F:→ jaykle:參考milk大的連結 就知道 是正當防衛 還是緊急避難了 12/15 22:37
66F:推 Lovemei:25題的想法跟pink大一樣 而且題目只寫"總統制"並未加上台 12/15 22:42
67F:推 Lovemei:灣或中華民國 而C選項憲法增修條文有這項...唉唷 好煩~ 12/15 22:44
68F:→ Lovemei:喔 25題好像有點想通了~ 12/15 22:47
69F:推 holy88:12題是C喔 剛剛上網查的 12/16 03:25
70F:→ mel8961:正當防衛不可以對動物主張,所以那題是緊急避難 12/16 10:48
71F:推 Lovemei:26題我看還是等解答好了 目前意見分歧XD 12/16 13:53
72F:推 ptolemy2006:如果動物之攻擊是被人唆使,此動物即為人所利用的工具 12/16 14:13
73F:→ ptolemy2006:撲殺動物實為毀壞工具屬正當防衛(林東茂老師的書) 12/16 14:15
74F:推 holy88:同意樓上 關鍵字在"放開牽繩 致使" 動物等同行為人的殺人工 12/16 14:29
75F:→ holy88:具 因此是對不正的人主張正當防衛 而不是對狗主張正當防衛 12/16 14:30
76F:→ venscarol:放開不代表就唆使狗做某件事吧.更何況會不會聽話一回事 12/16 20:03
77F:→ jaykle:題目就寫狗咬人了啊~以因果歷程判斷 就是以狗為工具 12/16 20:15
78F:推 storyboy520:放狗那提可以申訴還有小額那題也是 端看你怎麼解釋! 12/17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