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C007 (栗子頭)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問題] 民法一屋二賣問題
時間Mon Dec 10 11:41:47 2012
想請問一個例題,
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將房屋售給乙,
乙交付價金且受領占有該屋,但未完成移轉登記。
爾後甲又將該屋賣給知情的丙。
想請問,所謂「知情」的丙。
這樣的情況下,丙與甲算有通謀虛偽的狀況嗎?
還是說兩契約依然都有成立,而最後丙得到該屋所有權,
乙只能另用途徑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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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8.166.17
1F:推 awanderer:知情還是有買屋的真意 不會是通謀 12/10 12:32
2F:推 jason790412:知情只是跟你說他非善意第三人 12/10 12:39
3F:推 awanderer:附帶問個問題,丙知情而故買,乙可否對其主張184I後? 12/10 12:43
4F:推 cherrywo:乙似乎沒有任何權力上或者經濟上的損失 因為所有權之取得 12/10 13:29
5F:→ cherrywo:以登記為要件所以本題乙沒有取得所有權故僅能對甲主張債 12/10 13:30
6F:→ cherrywo:務不履行 12/10 13:30
7F:→ oxmickeyxo:丙還是可以取得所有權,但若丙是惡意的,乙可以請求侵 12/10 14:49
8F:→ oxmickeyxo:害債權的損害賠償!!民法184第1項後段。 12/10 14:50
9F:推 papa11:爭點:第三人侵害債權問題,如丙係屬故意並以違背善良風俗的 12/11 20:50
10F:→ papa11:方法為之,可主張民法第184I後段 12/11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