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C007 (栗子头)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问题] 民法一屋二卖问题
时间Mon Dec 10 11:41:47 2012
想请问一个例题,
甲与乙订立买卖契约将房屋售给乙,
乙交付价金且受领占有该屋,但未完成移转登记。
尔後甲又将该屋卖给知情的丙。
想请问,所谓「知情」的丙。
这样的情况下,丙与甲算有通谋虚伪的状况吗?
还是说两契约依然都有成立,而最後丙得到该屋所有权,
乙只能另用途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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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8.166.17
1F:推 awanderer:知情还是有买屋的真意 不会是通谋 12/10 12:32
2F:推 jason790412:知情只是跟你说他非善意第三人 12/10 12:39
3F:推 awanderer:附带问个问题,丙知情而故买,乙可否对其主张184I後? 12/10 12:43
4F:推 cherrywo:乙似乎没有任何权力上或者经济上的损失 因为所有权之取得 12/10 13:29
5F:→ cherrywo:以登记为要件所以本题乙没有取得所有权故仅能对甲主张债 12/10 13:30
6F:→ cherrywo:务不履行 12/10 13:30
7F:→ oxmickeyxo:丙还是可以取得所有权,但若丙是恶意的,乙可以请求侵 12/10 14:49
8F:→ oxmickeyxo:害债权的损害赔偿!!民法184第1项後段。 12/10 14:50
9F:推 papa11:争点:第三人侵害债权问题,如丙系属故意并以违背善良风俗的 12/11 20:50
10F:→ papa11:方法为之,可主张民法第184I後段 12/11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