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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法律文手癢亂入一下 : OK, 我再度承認我不是法律人;p. 不過呢, 我也想提出一點, 在6541, 6542裡面, 你有提 : 到製作成ISO檔以及任意處置這兩個詞, 讓我必須要提出我的看法. : 在EULA裡面, *通常*都會有提出使用者可以做出幾份備份, 以及其使用用途. 如果依照 : 他的做法來作, 我想都不會有公司閒著要來告. 但是講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 今天使用 : 者做了一百份, 甚至是一千份備份, 宣稱他都是要放在家裡作備援的. 以法官的立場, ^^^^^^^^^^^^^^^^^^^^^^^^ 合理使用的規定(台灣) 著作權法65條第二項 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 ,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您舉的例子不管怎麼看都是超出合理範圍的... : 自然會去質疑他的動機與目的. 我想這也是EULA要做的, 防範未然, 避免有使用者鑽這 : 樣的漏洞. 在*合理*的使用範圍內, 並不會有這樣的顧慮. : 另外還有一點Tricky的, 也是我之前有提到可以用重製的情況提起控訴. 當你在製作備 : 份檔案的時候, 你所作的ISO檔, 是不是符合軟體公司的要求? 沒有作切割, 改寫, 或是 : 反組譯的動作? 甚至你用的軟體, 有沒有對複製過程有改寫? 這些可以要求你舉證, 也 : 是使用者很容易被Charge的地方. 當然公司不會對每個人都這樣搞, 但當發生像上述的 : 極端例子時, 這樣顧慮就會出現. 切割 改寫 反組譯的行為要看行為的態樣而定 單純切割iso檔 為了儲存方便 也不構成對著作的變更吧? 改寫行為 如果已經達到創作的高度 應該可以變成衍生著作 (當然在台灣衍生著作還是要得到原作同意,是為改作權 參照28條) 反組譯行為 目的1:破解->違反80條之2 目的2:為修改該合法重製物為合於使用者系統使用:合法(59條) : 我同意你講的定型化契約. 我想是你在前篇文章(6583)所描述的定型化契約, 讓我覺得 : 並非如此. 我了解的定型化契約, 是保護雙方的. 如同智產權保護法律, 不完全是消費者 : 或是單獨公司代表來制訂, 會有你所說的"中立"方, 國家的角色進來制訂, 裁決並且執行 : . 這也呼應到我之前所說, EULA不會超過國家法律的制定範圍. 然而, 這也是我所提出的 : 理由, 不可將智產權保護法律, 都怪罪在公司的牟利與保護心態上. 並不能說, 我們被禁 : 止*任意*處置手上的軟體, 就要歸因於法律偏袒某一方. 禁止任意處置嗎...似乎也沒有 著51條 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 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因此在"合理"範圍內,根據台灣的著作權法 應該是可以允許少量重製 其實在網路上散佈rom檔最大的問題是, 一旦扯到大量,非正常社交範圍內的重製散佈 幾乎都不會被認為是合理使用 上面講到eula 不曉得原po有沒有認真看過 我記得大部分的eula都會寫 如果使用者所在的國家是允許備份的, 則使用者可以自行重製備份 所以並不是絕對的"可以"或"不可以"(只不過以電腦遊戲來講,加上保護後有備份等於沒有) 以上給大家作個參考:) 打完蚊子睡覺去... 還有蚊子...繼續寫 順便修正一下a大的觀念 著作財產權和你手上的著作重製物的物權是分開的 我們著作權法老師最喜歡舉一個例子: 如果你花了200元買了一本書,你買到的是什麼? 要說所有權的話,事實上只有一堆紙張的所有權 書裡面寫的文章,放的圖片,所有的權利都還是在原作者手上 你買到的只是"使用"這個著作的權利, 就是你可以閱讀它 那這個授權何時到期? 傳統上來說, 就是到該有體物毀損滅失為止 因此你買了一個遊戲不代表你買到了對於這個遊戲所有的權利 而"少量重製"的權利是法律額外開的一個叫做"合理使用"的小門 透過這個小門就可以把你的重製行為合法化 當然如果你的重製行為違反了eula 那是違反契約責任, 是另外一回事 實際上不會去跟你計較eula, 是因為超出合理使用的話, 用著作權法就夠嗆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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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3.54.30 ※ 編輯: random615 來自: 203.73.54.30 (12/12 04:38)
1F:推 didiOGC:對於平凡的我來說,我覺得這最中肯.. 12/15 16:52
2F:→ didiOGC:違反eula代表違約而已..但法官認不認定你按下那個i agree 12/15 16:53
3F:→ didiOGC:就代表契約成立..端看你怎麼說服法官... 12/15 16:54
4F:→ didiOGC:至於侵權行為,合理使用範圍內,即使沒有授權也能重製 12/15 16:55
5F:推 ppta:真精彩的辯論啊 12/17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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