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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法律文手痒乱入一下 : OK, 我再度承认我不是法律人;p. 不过呢, 我也想提出一点, 在6541, 6542里面, 你有提 : 到制作成ISO档以及任意处置这两个词, 让我必须要提出我的看法. : 在EULA里面, *通常*都会有提出使用者可以做出几份备份, 以及其使用用途. 如果依照 : 他的做法来作, 我想都不会有公司闲着要来告. 但是讲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 今天使用 : 者做了一百份, 甚至是一千份备份, 宣称他都是要放在家里作备援的. 以法官的立场, ^^^^^^^^^^^^^^^^^^^^^^^^ 合理使用的规定(台湾) 着作权法65条第二项 着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条至第六十三条规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 ,应审酌一切情状,尤应注意下列事项,以为判断之基准: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质,包括系为商业目的或非营利教育目的。 二、着作之性质。 三、所利用之质量及其在整个着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结果对着作潜在市场与现在价值之影响。 您举的例子不管怎麽看都是超出合理范围的... : 自然会去质疑他的动机与目的. 我想这也是EULA要做的, 防范未然, 避免有使用者钻这 : 样的漏洞. 在*合理*的使用范围内, 并不会有这样的顾虑. : 另外还有一点Tricky的, 也是我之前有提到可以用重制的情况提起控诉. 当你在制作备 : 份档案的时候, 你所作的ISO档, 是不是符合软体公司的要求? 没有作切割, 改写, 或是 : 反组译的动作? 甚至你用的软体, 有没有对复制过程有改写? 这些可以要求你举证, 也 : 是使用者很容易被Charge的地方. 当然公司不会对每个人都这样搞, 但当发生像上述的 : 极端例子时, 这样顾虑就会出现. 切割 改写 反组译的行为要看行为的态样而定 单纯切割iso档 为了储存方便 也不构成对着作的变更吧? 改写行为 如果已经达到创作的高度 应该可以变成衍生着作 (当然在台湾衍生着作还是要得到原作同意,是为改作权 参照28条) 反组译行为 目的1:破解->违反80条之2 目的2:为修改该合法重制物为合於使用者系统使用:合法(59条) : 我同意你讲的定型化契约. 我想是你在前篇文章(6583)所描述的定型化契约, 让我觉得 : 并非如此. 我了解的定型化契约, 是保护双方的. 如同智产权保护法律, 不完全是消费者 : 或是单独公司代表来制订, 会有你所说的"中立"方, 国家的角色进来制订, 裁决并且执行 : . 这也呼应到我之前所说, EULA不会超过国家法律的制定范围. 然而, 这也是我所提出的 : 理由, 不可将智产权保护法律, 都怪罪在公司的牟利与保护心态上. 并不能说, 我们被禁 : 止*任意*处置手上的软体, 就要归因於法律偏袒某一方. 禁止任意处置吗...似乎也没有 着51条 供个人或家庭为非营利之目的,在合理范围内,得利用图书馆及非供公众 使用之机器重制已公开发表之着作。 因此在"合理"范围内,根据台湾的着作权法 应该是可以允许少量重制 其实在网路上散布rom档最大的问题是, 一旦扯到大量,非正常社交范围内的重制散布 几乎都不会被认为是合理使用 上面讲到eula 不晓得原po有没有认真看过 我记得大部分的eula都会写 如果使用者所在的国家是允许备份的, 则使用者可以自行重制备份 所以并不是绝对的"可以"或"不可以"(只不过以电脑游戏来讲,加上保护後有备份等於没有) 以上给大家作个参考:) 打完蚊子睡觉去... 还有蚊子...继续写 顺便修正一下a大的观念 着作财产权和你手上的着作重制物的物权是分开的 我们着作权法老师最喜欢举一个例子: 如果你花了200元买了一本书,你买到的是什麽? 要说所有权的话,事实上只有一堆纸张的所有权 书里面写的文章,放的图片,所有的权利都还是在原作者手上 你买到的只是"使用"这个着作的权利, 就是你可以阅读它 那这个授权何时到期? 传统上来说, 就是到该有体物毁损灭失为止 因此你买了一个游戏不代表你买到了对於这个游戏所有的权利 而"少量重制"的权利是法律额外开的一个叫做"合理使用"的小门 透过这个小门就可以把你的重制行为合法化 当然如果你的重制行为违反了eula 那是违反契约责任, 是另外一回事 实际上不会去跟你计较eula, 是因为超出合理使用的话, 用着作权法就够呛的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3.54.30 ※ 编辑: random615 来自: 203.73.54.30 (12/12 04:38)
1F:推 didiOGC:对於平凡的我来说,我觉得这最中肯.. 12/15 16:52
2F:→ didiOGC:违反eula代表违约而已..但法官认不认定你按下那个i agree 12/15 16:53
3F:→ didiOGC:就代表契约成立..端看你怎麽说服法官... 12/15 16:54
4F:→ didiOGC:至於侵权行为,合理使用范围内,即使没有授权也能重制 12/15 16:55
5F:推 ppta:真精彩的辩论啊 12/17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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