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ycser (虧雞西社)
看板Employee
標題[討論] 未辦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等於放棄薪資?
時間Wed Sep 17 00:00:39 2014
剛好我最近在某服務業上班做計時人員
公司給我服務同意書要我簽字
其中有一條:
"離職須於離職日前十五天提出申請,
未辦理離職手續而擅離職守者,
視為放棄薪資、記三大過減發獎金八千一百元,
並以開除論處。"
一陣好奇之下 想請問一下板眾們
這樣的條件會不會有點嚴苛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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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iillluuu: 請洽所在地縣市政府勞工局,你會知道這份完全違法!騙 10/03 22:40
2F:→ iiillluuu: 善良無知法令的老百姓用的 10/03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