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po103440 (我是豬)
看板Employee
標題[討論] 員工應該負責賠償嗎?
時間Sun Jul 13 00:03:18 2014
當事者我朋友,是一家電動場的開分員,因為有個顧客欠了一萬分而跑掉了。
老闆說要員工負責,我覺得很不合理。應該可以先報警處理,員工不應該負責這筆帳。
但是老闆執意要員工負責,請問這方面有上訴的管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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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zukitw:依照勞基法 薪資要全額給付 若有損害再全額求償 07/13 08:42
3F:→ azukitw:上訴管道可以找各縣市勞工局處 07/13 08:45
5F:→ ezmantalk:樓上法規用字要精確 勞基法提到的不能「預扣」工資 07/20 15:34
6F:→ ezmantalk:本案狀況是損害已經造成員工是否應該「賠償」 07/20 15:34
7F:→ ezmantalk:希望你不要混為一談 07/20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