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vilmuse (微氳)
看板Employee
標題[討論] 約聘助理不續聘是否該提前告知?
時間Fri Sep 13 20:25:03 2013
本身學校計畫約聘助理
一年一聘(這樣應該屬於定期契約吧?)
因為到這個月底就剛好契約約滿
老師私下表示有位助理他不願意再續聘了
但是一直不准我們告知該助理
老師表示因為契約本來就寫說到這個月底
所以他不告知也不違法
還說計畫助理不適用勞基法
這樣應該不對吧
即使不續聘不是也應該提前告知?
並讓該員工先準備辦離職手續、交接以及求職假找工作?
還是真的因為有契約所以就可以省略這些??
因為該助理本身其實也不想再續聘
但是卡在老師一直不表示
他也無法辦理離職(學校規定離職前兩星期要繳交離職申請書準備退保)
一直搞不太清楚到底怎樣才是正確的
所以想上來問看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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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4.87.187
1F:推 yl013:適用勞基法,不過應該沒有求職假,也不用先告知 09/14 13:21
2F:→ phantomli:定期契約屆滿終止沒有求職假,但預告辦理交接是有必要的 09/18 10:35
3F:→ phantomli:,不過這只是行政便捷及相處道義的層面。只是若預留交接 09/18 10:36
4F:→ phantomli:時間不夠,要延到約滿之後,他可以不甩你,這是雇主自己 09/18 10:37
5F:→ phantomli:的問題。 09/18 10:37
6F:→ devilmuse:瞭解了 謝謝!! 09/20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