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zukitw (◎ 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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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新聞] 無薪假非雇主權利 勞委會籲減少工時須依
時間Wed Dec 5 06:49:1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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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ex1987 (基努李維)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無薪假非雇主權利 勞委會籲減少工時須依
時間: Tue Dec 4 23:38:55 2012
1.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無薪假非雇主權利 勞委會籲減少工時須依規定
台灣好新聞-2012年12月04日 上午10:28
勞委會昨(3)日公布企業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累計資料,截至今(101)年11月底
為止,已有6家停止實施無薪假,但另有6家實施無薪假,共計49家,與上期持平。勞委會
表示,無薪假並非法律名詞,也不是雇主的權利,呼籲雇主若要減少勞工工時,應依相關
規範執行。
勞委會指出,根據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事業單位共有
49家,通報人數及實際實施人數均為4,323人。實施家數與上期相同,但通報人數減少22
人,實際實施人數減少20人。勞委會仍將持續追蹤後續發展,並協同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
關積極處理,維護勞工權益。
勞委會強調,「無薪休假」不是法律名詞,更不是雇主的權利。雇主如因景氣因素影響,
需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仍應遵循勞動基準法及勞委會「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
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規範,並參考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與員工簽訂書面協議
,以避免勞資爭議。
2.新聞連結:
http://n.yam.com/taiwanhot/place/20121204/20121204025578.html
3.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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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3.86.249
1F:噓 siemen:什麼都用"呼籲",有效五樓覽% 剁下來給你 12/04 23:39
2F:→ s07021990:籲 12/04 23:39
3F:噓 mailismine:操你媽的資委會 12/04 23:40
4F:→ Heartrock:國民黨的立委 言論水準有比較高嗎 12/04 23:40
5F:→ wyvernlee:籲籲籲籲籲籲籲籲籲籲籲籲籲籲籲籲籲籲籲籲籲籲籲籲籲籲 12/04 23:40
6F:→ Skeleton7:麻煩勞動檢查確實點好嗎 = = 12/04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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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噓 xx60824xx:幹你媽的廢物機關 12/04 23:41
9F:噓 bg00004:要用籲的話真的不需要勞委會! 12/04 23:41
11F:噓 yuzehy:翻譯:請資方放無薪假要簽書面,不然被告我們資委會也麻煩 12/04 23:43
12F:噓 cocolico: 資委會:記得先逼奴工簽賣身契再壓榨啊,這還要我教嗎? 12/04 23:43
13F:噓 marques:幹你娘?要不要徵文?要不要徵文比賽?幹你娘?要不要幹你娘? 12/04 23:47
14F:→ glacialfire:依什麼規定? 協議書? 都還有黑暗版的咧 12/04 23:47
15F:噓 sid3:呼籲...... 12/04 23:48
16F:→ ArgusX:白副:是勞工的義務吧, 更是獲獎的榮耀! 12/04 23:50
17F:噓 Su22:好弱 12/04 23:50
18F:噓 taurus512:呼籲個鳥 沒用的單位趕快廢了吧 根本沒作用 12/04 23:55
19F:噓 eggbox:只會呼籲 籲你娘拉 糙 12/05 00:00
20F:噓 em77: 12/05 00:02
21F:→ sunday0913:資委會表示:換張黨證再來跟我說話 12/05 00:04
22F:噓 Jaicabai:無薪假都出現多久了 不是說諾貝爾獎?說的還當上副總統呢 12/05 00:05
23F:→ GoldDeath:媽的CD中,呼籲三小... 12/05 00:22
24F:噓 jaceda:操你媽的一天到晚道德勸說,資方鳥你啊!? 12/05 00:50
25F:噓 GrayAngel:簽下去無薪 不簽換逼退 資委會:暗奈的丟阿啦 12/05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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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azukitw (1.173.167.60), 時間: 12/05/2012 06:49:12
26F:→ azukitw:呼籲歸呼籲 沒有強制力 雇主連甩都不甩 12/05 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