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tzkgb (快點跳針Google!快)
看板Employee
標題Re: [討論] 各位對工會的看法
時間Sun Apr 22 00:46:08 2012
一堆人不太清楚這是"立法院"的問題
罷工有分合法、非法罷工
合法罷工的要件台灣比外國還難上很多
合法罷工可以保護所有參與罷工的人不受不利益對待
否則重罰,不利益行為無效
但重罰台灣沒有,
罷工的要件難以成立,效果又糟糕
這些都是立法院的問題,這才是問題源頭
把外國法令搬過來,台灣人民就會勇於抗爭了
※ 引述《ssqqqqqq (胖蝴蝶)》之銘言:
: 油價已經怒漲3塊 接下來是電價蠢蠢欲動
: 但是受薪階級(也就是勞工)薪水卻維持在20年前的數字
: 最近看了一些推文認為是台灣工會缺乏力量去抗爭
: 但工會的力量又是來自會費與群眾基礎
: 想請問各位
: 你們會願意去加入工會或組織工會嗎?不論是企業、職業或產業工會
: 當工會要發動爭議行為(ex:罷工、怠工、糾察線等)
: 你會挺身而出去參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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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08.16
1F:推 ssqqqqqq:罷工如果我沒記錯程序要件是 1、調解不成立 04/22 03:42
2F:→ ssqqqqqq:2、會員半數以上同意 04/22 03:43
3F:→ ssqqqqqq:除了特殊的民生事業要有必要服務條款 04/22 03:44
4F:→ ssqqqqqq:其他一般工會應該沒有甚麼其他規定了吧 04/22 03:45
5F:→ ssqqqqqq:喔!對了 還有權利事項不能爭議...我想你說的是這個.. 04/22 03:46
6F:→ ssqqqqqq:不過工會也很奸巧 要對權利事項罷工就隨便加個獎金的爭議 04/22 03:48
7F:→ ssqqqqqq:然後照樣給他罷工 04/22 03:48
8F:→ ssqqqqqq:我是覺得法令上對罷工最不利的應該是強制仲裁的部分 04/22 03:50
9F:→ ssqqqqqq:甚麼叫做"主管機關認有影響公眾生活及利益情節重大" 04/22 03:52
10F:→ ssqqqqqq:這種自由心證的東西 竟然變成限制勞工爭議權的依據 04/22 03:52
11F:→ ssqqqqqq:我是覺得莫名其妙= = 罷工到一半被政府抓去仲裁 04/22 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