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phinn (單身男子公寓)
看板Employee
標題Fw: [問題] 定期契約提前解約罰款
時間Fri Dec 30 01:20:31 2011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E-r6-9H ]
作者: tulip51519 (Yvonne)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定期契約提前解約罰款
時間: Thu Dec 29 01:28:25 2011
內容可能會有點長、、、
本身從事技術性質的工作所以與雇主之間必須簽訂定期契約,
若未滿契約內離職是須按照剩下的服務月份以比例提撥違約金,
其中契約內有一條關於薪資,每月五號薪水發放二十號獎金發放,
但從去年到現在準實領薪水的次數實在不超過五次,甚至有多次委婉的告知公司、
寫MAIL提醒公司都不予理會,還漏發薪水一次。
如今因為公司月月遲發薪水導致我對公司沒有信心想要離職,
前天,我跟公司談了這一塊,公司回答違約金是違約金雖然遲發但公司還是有給啊,
請問真的沒關係嗎??不是同一張合約內的內容其中一條嗎?
而且公司也說如果談不攏那只能走民事訴訟了!
這讓我很生氣,因為他們完全不覺得自己遲發薪水有錯!!
如果真的要走上法院我的勝算會有多少?要請律師嗎??
很想離開但又不甘心我沒領到薪水被扣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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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9.170.129
1F:→ phantomli:勞務契約的解消屬於重大事由,目前法院均認為需情節嚴重 12/29 08:34
2F:→ phantomli:,進而才會承認勞工得以雇主違反契約而取得單方解約之形 12/29 08:35
3F:→ phantomli:成權,所以要用勞基法第14條1項6款去解約,不能只抓雇主 12/29 08:36
4F:→ phantomli:的小辮子就執以主張,這樣對自己很危險,一旦無合法權源 12/29 08:37
5F:→ phantomli:去解約,則離職就會變成違約,要賠違約金。 12/29 08:38
6F:→ phantomli:本件屬於價值判斷的問題,就要看法院對於「常常遲給、有 12/29 08:38
7F:→ phantomli:一次漏發」的態度。個人是建議,要出手要在一般人均認為 12/29 08:39
8F:→ phantomli:公司的違約已達重大程度,無法繼續勞務契約時再動手比較 12/29 08:40
9F:→ phantomli:保險。另外,公司晚發薪水的法律責任在於「遲延利息」, 12/29 08:40
10F:→ phantomli:但在法定年利率5%的規定下,遲一、二天,算一算,可能 12/29 08:41
11F:→ phantomli:沒多少錢~執此為主張,難穩佔上風。 12/29 08:42
12F:→ phantomli:至於是否需請律師,則見仁見智。一般來說,勞工訴訟只要 12/29 08:42
13F:→ phantomli:證據明確、訴求合法,是不需要額外請律師。但如果原PO對 12/29 08:43
14F:→ phantomli:於期前離職有強大的執念,又卡在契約,建議可找律師,把 12/29 08:43
15F:→ phantomli:契約從頭到尾掃一遍,看能不能找出被原PO遺漏的關鍵,二 12/29 08:44
16F:→ phantomli:相綜合,說不定會有解套辦法~ 12/29 08:45
17F:→ tulip51519:謝謝p大解答,今日我已經去了勞委會詢問,他們也是說公 12/30 00:24
18F:→ tulip51519:司違反勞基法第14條了,是可以談解約的,但我又沒有把 12/30 00:26
19F:→ tulip51519:握可以勝算,而且勞委會說可以申請調解但這樣會撕破臉 12/30 00:27
20F:→ tulip51519:已經沒有心在這間公司下去了。 12/30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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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dophinn (123.205.186.119), 時間: 12/30/2011 01: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