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zukitw (◎ ω ◎)
看板Employee
標題Fw: [新聞] 不給年假 北市勞檢開罰16萬
時間Tue Nov 22 21:38:07 2011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Eow8hr0 ]
作者: fireda (火達)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不給年假 北市勞檢開罰16萬
時間: Tue Nov 22 21:22:48 2011
http://udn.com/NEWS/LIFE/LIF6/6733933.shtml
不給年假 北市勞檢開罰16萬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2011.11.22 03:09 pm
為保障工讀生打工權益,台北市勞工局公布一波勞動專案檢查成果,抽查10家事業單位,
有6家違反勞基法,比例很高,包括未給加班費、年休假和工資未加倍發給等,其中「拿
帕里」披薩未給年休假,已多次違規,被勞工局裁罰16萬元。
勞工局科長梁蒼淇指出,勞動基準法第79條罰則,從今年6 月1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7
月1日起實施,罰鍰大幅提高為新台幣30萬元,並可公布事業主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
令改善,若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因
拿帕里披薩在舊法之前就有違規紀錄,卻仍未改善
,因此新法上路,一次就
重罰16 萬元。
被公布事業單位名稱的還有
橘色涮涮屋火鍋店,因未給工讀生加班費、延長工時未經勞資
開會協議等共有4項違規,
因屬初犯,罰款6萬元。
另外,
統祥旅館和
食祿軒餐飲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也因違反勞基法規定,
各罰2萬元;
另有兩家公司屬舊法實施前違規,因此未公布扣單位名稱。
勞工局呼籲企業主務必遵守勞基法規定,以免遭受重罰或影響企業形象,影響企業求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115.179
1F:噓 gaiaesque:重罰16 萬元 11/22 21:23
2F:→ meredith001:兼職也有年休喔? 11/22 21:23
3F:噓 HateSHE:還真的是"重"罰啊~ 11/22 21:23
4F:噓 LovError:嚇死人了 11/22 21:24
5F:噓 deepdish:資方:哭哭又把我們當提款機 11/22 21:24
6F:→ Jaicabai:真是重罰 11/22 21:25
7F:噓 yoshiringo: 11/22 21:25
8F:推 luming:打個噴嚏就賺回來了 罰這樣是有鳥用 罰1600萬 11/22 21:25
9F:→ paupu:臺灣草莓慣老闆:沒在怕的啦!這些小錢就從加班費a回來^.< 11/22 21:26
10F:→ sirines:以前打工作了三年 每滿一年可以領一次年假轉現金 11/22 21:35
11F:→ sirines:不過要看你的總工作時數來算錢的… 11/22 21:3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zukitw (111.255.31.115), 時間: 11/22/2011 21: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