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ewater (BOSS RUSH俺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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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洋華光電勞資爭議案,終止契約人數為18人
時間Fri Apr 23 10:21:3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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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4Q_0
勞委會4月8日新聞稿中稱「洋華公司以勞動基備法第11條第2款規定解僱近40名工會幹部
及工會會員....」一節,經洋華光電公司99年4月14日來函說明,該公司硬貼硬生產線,
共與18名員工終止勞動契約並非40名,勞委會特此說明。
奇怪,如果真的有照正常法規來走,那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上街頭去抗議
勞委會是不是重重拿起輕輕放下啊,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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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ykjiang:勞委會是啥?台灣只有資委會 04/23 12:31
2F:→ Silywuns:勞委會有拿起過? 04/23 13:10
3F:推 thinkpink:痿 04/23 18:21
4F:→ blacknate:如果熟悉勞基法,就知道為啥洋華敢這樣跟勞委會對幹了 04/23 21:38
5F:→ blacknate:工廠大多以勞基法的變形工時來規避加班費,所以加班費這 04/23 21:39
6F:→ blacknate:塊,很少有徹底成功申訴的案例 04/23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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