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看板Emergency
標題Re: [心情] 甲仙鄉現在的狀況
時間Tue Nov 10 20:22:32 2009
先說明
我實際下去訪視的次數絕對是你的數倍之多
災後第一天8/9號我就已經到旗山前線了~
後續配合縣政府,陸續到各災區去勘查跟協助申請補助
有興趣的話可以搜尋我之前的一些發文
下災區以及和受災民眾接觸的時間和次數絕對是您的數十倍
所以我回覆是要說明一些公部門工作的難度與及視野以及實際看到的問題
並不是要反駁以及辯解,而是希望能做些平衡說法
言詞可能很犀利,先請您見諒
: 申報失蹤來統計出受難人數。小林設籍人口高達一千三百多人,但村民為求生計,大多至
: 外求學、工作,經過甲仙鄉在地民眾大略地估計,經常居住在當地的人口大約為六、七百
: 人,政府無法掌握這些數據,讓災難發生後,救災與補助的作業程序陷入一團亂,而非營
: 利組織與志工團更無法了解實際災情。
首先說明龍鳳寺的源由
龍鳳寺就在甲仙市區附近,雖然緊鄰溪流,但很幸運的總是平安無事
所以龍鳳寺一直以來都是甲仙公所設定的災民收容所
每年都是如此,並非本年度這樣
第二,關於小林村的傷亡人數,對於政府與非營利組織作業程序陷入一團亂
以及志工團無法瞭解實際災情,這邊我覺得可能得澄清以及釐清一些事實
小林村在8/9號晚上,同事在應變中心值班時已經有接獲訊息了
但無奈所有聯絡方式完全中斷,後續在媒體陸續大肆報導之後
多了許多各式各樣的新聞與訊息每日不停的輪轉
而風災過後首要任務是救災救人,況且在道路中斷與狀況不明的情形之下
不一定適宜讓非營利組織與志工團體進入與介入
至於救災與補助的作業程序一團亂?
我不知您為何有這樣的結論呢?
八月二十幾號我們就已經開車協同內政部與霹靂小組
扛著幾千萬的現金直接進駐到甲仙鄉公所協助小林村遺族申請發放慰問金了
三天的時間就發了將近400件申請案,後續都是一些疑慮個案而已
發放失蹤死亡慰住金同時也協助甲仙地區民眾申請安遷補助以及淹水救助
甲仙鄉公所也非常優秀,每個案子都會嚴格把關與審視
讓我們少了許多後續追回以及「假災民」的亂入
(抱歉,我必須要很犀利的言詞,真的有非常多的假災民!)
(明明人就非災區人,災前就搬離的,根本沒有房屋的,硬是要跟我們爐錢)
(被檢舉和查出來之後又四處陳情....)
所以我對於您所提到的救災以及補助發放一團亂,我持保留態度~
至於龍鳳寺內補助款發放情形的亂象?
我跟您回應,是的!沒錯,但我只能說這是非戰之罪~
當媒體每日報導,這邊就形成了所謂的明星災區~
每日都有台灣各地的慈善會、社福團體、民間善心人士主動到達這邊發放
有些單位會請我們單位或是甲仙公所協助提供名單
但絕大多數的單位都是自己開著車,帶著紅布條就自己出發了~
所以後續妳也可以在新聞上有眾多假災民的新聞出現~
但責任在政府嗎?
我們婉拒他們發錢是否又會另外被質疑以及說話了呢?
我只能說現在已經不是一個「為善不欲人知」的時代了~
我們只能盡力做到最好,但老實說無從防範~
: 大田村,與甲仙市區僅隔著楠梓仙溪,原本幾米寬的河道,如今被侵蝕成變成數十米
: 寬。偃塞湖爆發時,河水沖毀了大田村沿岸的住屋、農田與水利灌溉設備,這些田地被原
: 本規劃為河川保育地,農民長期向國家承租土地進行耕作,他們為了種田方便,將農舍住
: 家化,已經在這裡居住了數十年載。有些農民為了孩子們就學方便,並沒有把戶籍遷到農
: 舍所在地,在這次的災害中,由於政府規定必須按照戶籍所在地才能夠申請補助,這些農
: 民僅領取到一戶四萬元的臨時補助。
四萬元是指淹水補助,是法定的補助項目,並不是臨時補助喔~
以往是分兩個等級,淹水50公分至100公分,以及100公分以上兩種等級
分別補助5000與10000元
今年因為災情嚴重,所以只要淹水50公分以上
除了縣政府投注5000元外,水利署補助15000,賑災基金會補助20000
全部合計四萬元~
當然四萬元絕對不夠!!
但以現有的補助來說,我所在的社政單位,是以安家和人為補助對象
也就是社政單位的補助對象考量是以人為出發點
也就是補助的是受災的「人」,而並非是財產損失!
況且,淹水淹沙補助並沒有限制戶籍,只要有實際居住且提出證明,就能夠補助
這在「高雄縣災害救助金核發要點」上頭已經清楚敘明了,所以這邊資訊不對喔。
實際居住證明除了工所以及村里長開立之外,我們還會輔以水電費的協助來證明
也就是當事人必須檢具水電費等,來證明的確是有確實居住事實的
如果這樣也無法補助的,就是回歸到所謂的「違建戶」了
政府不肯設置門牌自然有其道理,可能是土地並非屬當事人,或者是土地不適合居住
所以政府不願意對你們的房子認定,所以有些房子雖然在那邊且有水電,但無門牌
原因就是政府根本不知道有這房子,或者壓根認為是違建,而未同意興建居住
這些房子也在法條中清楚敘明,不予補助
也就是政府都認定這邊不安全,或者並不是建地了
妳還在這邊蓋房子跟居住,受到災害了,又來要求政府補償你,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而除了社政單位的補助外,農業損失部分事由農業單位負責
財產損失部分則是由稅務單位提供稅金減免
以上是我們所知道的各類補助,當然對於災戶來說絕對是鳳毛麟角,幫助不大
但換個角度想,為什麼得全額補助他們呢?補助款的來源是納稅人的錢
淹水究竟該歸咎於天災或者是人禍呢?
還有損失的財產究竟要如何認定呢?這都是實際執行上會遇到的難題
所以我們講得很清楚,社政單位的補助都是以「人」為對象
絕對不是「賠償」,而是一種「慰問」,設計的道理即是如此~
: 八八水災發生後,大量的媒體、志工、非營利組織與政府機構人員,全都湧入對岸甲
: 仙市區的龍鳳寺,關心著小林村民,卻沒有什麼人知道大田村幾十戶的農民們,只靠著自
: 己的力量清理沖進住家的汙泥,堆了兩、三公尺高的爛泥巴直到最近才能夠清理完畢,他
: 們到現在因為農田水利設備尚未修復,也沒辦法耕作,全家生計已經發生困難。這些農民
: 們,因為戶籍問題,或是淹水不到政府所規定的五十公分,他們的住家距離沖毀的河道僅
: 剩下一、兩公尺,卻無法申請安遷與永久屋,甚至是住宅的補助。
安遷救助
法條中清楚的敘明了補助規則為
1. 「房屋因災害造成倒塌、毀損等狀況而不堪居住」
2. 「補助對象限定籍在人在之實際居住者,每口人補助30000,每戶最多5口」
況且安遷救助的原則就是,當妳房屋已經壞掉而沒地方住了,而延伸的遷移問題
也就是說,當妳申請了安遷補助,等於你認同了房屋壞了,不能住了
如果妳清理過後又回去住?那這樣不是矛盾嗎?
無法永久屋之道理也一樣如此~
今天你因為房屋壞掉已經不能居住的理由來向政府申請補助和永久屋
但在領了補助款之後,又自己清一清跑回家去住,這樣很奇怪吧?
至於您提到的問題,不可否認的,的確會發生房屋未損毀,但地處不安全地帶之疑慮
但這時候就要回歸到一個問題
1. 居民是否願意離開世代所耕種與居住的家?
2. 地處不安全,政府是要全面強制遷村或者強制徵收土地請民眾離開?
3. 所謂的地處不安全要有誰認定呢?
牽扯到民眾的問題就會變的相當複雜!
現在在實務上就遇到這樣的問題
以那瑪夏鄉民族村與桃源鄉勤和村、六龜鄉新開部落來說
目前遇到最大的問題就是村民的意願!!
政府希望他們能夠遷移,遷村~
但是有人不願意離開世代的「家」,有人不願意離鄉,有人覺得不安全要走
有人覺得要走可以,我的房屋土地和作物你不能給我徵收
原住民有一套想法,平地人有一套想法,外地人有一套想法,現住戶有一套想法
結論就是無疾而終!很難整合~
目前提到的幾個部落就有這樣的狀況產生,有人主張回鄉,有人主張遷村
有人自認被嚇到了不敢居住想搬走,有人想回家重建
所以你提到的大田村,
今天你如果問這些民眾:
「如果給你安遷補助或是一棟永久屋,你願意放棄這邊的土地跟房屋,然後搬走嗎?」
我敢保證你得到的答案絕對不會是如此!
: 政府讓災民們自行申報補助,但鄉村地區的訊息傳播系統不如都會區發達,申請補助
: 的消息只能靠著廣播系統,或是村里、鄰長挨家挨戶告知。農民們可能都沒有看電視的習
: 慣,每天早上到農地耕作,到晚上才有可能回家接到通知的電話,但有幾個公務人員願意
: 晚上還告訴這些農民們最新的消息呢?往往知道能夠申請補助的時候,還得搞清楚能夠申
: 請哪些補助,要準備哪些證明文件,而申請時效也或許已經過時。
: 政府主動訪查與村民自行申報結果是完全不一樣的,當政府忙著救災的時候,是否忽
: 略了這些農民與弱勢族群的聲音,低估了災情與農損的可能,並沒有真正地下鄉幫助到生
: 活已經陷入困苦的民眾。
那邊沒有呢?
有些鄉鎮我不敢打包票,但甲仙我只能說幾個村幹事真的很優秀
真的是挨家挨戶的去訪視跟通知
每個打來陳情的電話,我們從縣政府打電話過去問,
村幹事都可以提供附近與民眾的資訊給我們
風災時他們也是沒有離開,一直堅持著,災後挨家挨戶的協助民眾申請補助
這次高雄縣幾個災區當中,甲仙的表現是很恐怖的認真與優秀
不僅案件的準確度與資料的完備度,都相當的準確,配合度也超高
何來你說的忽略聲音呢?
我很不客氣的說,你憑什麼以一兩次的訪視結果而否決了基層的努力呢?
: 徐總幹事同意村民在申請政府補助時的確是沒有遇到什麼困難,唯一的地方是村民以
: 為申請以後,大家都會在同一時間內拿到補助款,有些村民早些申請,當然就會早點拿到
: 錢,但有些村民晚些申請,拿到補助款的時間點當然就往後延,因為鄉公所的方面,都是
: 累積到一定量數件的補助以後,才會把申請單往上呈報。補助金可以選擇領取現金,或是
: 匯款到郵局戶頭等兩種方式。
這邊遇到一個問題,中央政府一邊喊著檢政便民,從寬認定
但另一方面並沒有鬆綁相關法令,而把責任通通推到縣政府來
甚至在八月底災後工作還相當忙碌的時候派了監察院調查每位承辦人
所以一方面要我們快快快,另一方面又要查我們,這不是很矛盾嗎?
: 補助的時候,有沒有遇到困難?徐總幹事說,他們可以跟代理村長(村長在這次災害中已
: 經往生)申請居住事實單(待確定專有名詞,錄音檔),確實證明的確是在災害發生前就住
: 在這個地方,不是災害發生後才忽然搬家回來的人,有了這個居住事實單,之後在申請補
: 助上就等同於擁有當地戶籍者,享有相同的權益。
龍鳳寺的問題上面提過了
不再重複說明!
: 計確切需要中繼屋/組合屋/永久屋的人數,這些人也會隨著是否能夠在當地擁有就業機會
: ,而決定是否要留在小林村居住)
: 最後我請教,永久安置的問題,到底小林村民目前打算在哪個地方進行永久安置呢?
: 徐總幹事,安置的狀況是這樣的,由於政府讓民間組織認養永久屋的建置,並且已經跟這
: 些民間組織都簽約,政府的作法是讓民間組織直接跟村民溝通打頭仗,政府就可以躲在後
: 面比較沒有責任。
何來政府躲在後面沒責任呢?
每場協調會我們縣政府、慈濟、紅會一定都親自派員到場阿
親自溝通協助,層級也都是縣長以及處長以上
一有新進度就立即再營區召開說明會
希望徵詢各單位的意見
但老話一句,團體間的歧見、居民間的歧見不是那樣輕易可以解決~
社福團體之間的矛盾與歧見,居民內部的矛盾與歧見,絕對超乎您的想像!
: 【大田村狀況】
: 大田村有一些延著河邊的住戶目前都申請不到什麼補助,也從來沒有任何媒體,NGO組織
: 與志工團到那邊幫忙這些住戶可能有些住在這邊好幾十年。河邊有可以耕作的田地,但後
: 來政府就收歸國有,改用承租的方式租給這些住戶們,住戶們每年都繳一些租金,戶籍也
: 可以設在這邊沒有問題,這些住戶原本有些是住在地勢比較高的聚落中,但為了耕作方便
: 最後就住在田地旁邊的農舍中(農舍住家化)。
所以原本合法的住宅與房屋和受災的建築和房屋不同??
: 由於這幾年政府承辦單位移轉(似乎是河川保育的單位要轉交業務到國有財產局??待查),
: 由於業務轉接的時候有幾年的租金沒辦法繳交(農民也不知道要交給誰?),但風災以後,
: 政府居然不願意補助,地方政府也比較不積極做事。
這邊照您的陳述,也就是我上述所說的「違建」
河邊耕作田地房編的農舍,原先租給他們的用途是耕作,而非住宅
現在自己蓋了房屋,住了下去
然後壞掉了,受損了,又來要求政府買單?這樣不是很奇怪
或許你覺得我很冷血,但這是一個事物的兩面
政府不同意讓你興建住宅自有其立基點,可能是該地區不適合住人,可能是法令不符
所以當發生問題了,自然也不會去補助你們,換句話說
今天如果您照規定沒在這邊居住跟蓋房子,是否就不會有損失了呢?
所以你所說的地方政府不積極做事,我也無法苟同
因為本來就是不合法的東西,為什麼在出事情之後又要求全民買單呢?
: 這次風災以後,由於偃塞湖爆發,這些水都流到河岸上,沖走了農地與一些住宅,有一戶
: 住家,8月8日當天晚上還在慶祝父親節,一家人有二十幾個人,有老人有小孩也有青壯年
: 人到晚上十一點多覺得不對,水勢越來越大,這些人逃到屋頂上等到半夜四點才被救難人
: 員救下來(八掌溪事件重演?),還好就趕緊救下來 不然早上六點那淹沒小林的偃塞湖潰堤
: 以後 死掉的可能不只這些人命.....(住在河岸的幾十戶住家們都在半夜緊急撤離了)
: 後來這些人也同小林的倖存者們,都撤離到龍鳳寺後,從頭到尾只有領過一次縣市政府補
: 助的四萬元然後就沒了!他們自己清理住家的淤泥,汙水都淹到超過牆上的冷氣與窗戶,
: 幾乎到一層樓高,他們到現在不能種田!因為大水把引到田裡面的水利設備都沖走了(而甲
: 仙的冬季更是不會下雨...),他們從頭到尾沒有接受到任何的關心與慰問,媒體的注意與
: 志工的幫忙,政府的互相推託責任、地方政府的無能!這四萬元是一戶領一次喔,不是一
: 個人四萬(也就是一戶二十幾個領四萬元,一戶五六個人也領四萬元)。
這邊我講的很很清楚
社會處的補助是以「人」為對象,是以慰問性質為主
而非補助財產與實際的損失
整個村落無法居住與毀滅
這涉及到了遷村的以及個人意願的嚴肅問題
田地的部分,農政單位都有所謂的農業損失、農地重劃等協助
今天整個無法居住、不能居住與願意千例都是很嚴肅以及必須討論的問題
當房屋完全無法居住而必須搬遷時
政府有提供房屋租金協助、生活賑助金等方式協助
社政單位所謂的四萬元,老話說是一種慰問性質,絕對無法賠償損失~
如果照您說的,每個人都給四萬元的話?
一來是稅收有辦法支應嗎?
二來回歸到老問題,用全民買單來解決天災問題,是否適當與適宜呢?
以上是我所回應的內容
我是高雄縣政府社會處救助科的社工
這次的災害我們社會處全體以及所有的基層工作人員都全力的投入救災
許多的問題不像媒體與你所看到的這樣簡單與表面
最近我們比較常在掙扎與矛盾的點在於「人性」上~
補助款一多,投注的資源一堆,人心都變的不一樣了
在我實際走入災區進行訪談與鑑定後,也見證了許許多多的人性醜露面
為了亡者的補助款爭的面紅耳赤對簿公堂的手足親友們
趁著風災而趁火打劫的投機者等,都讓我們見證到人性的醜陋與恐怖
我們遇到有相當多的民眾,災前就已經舉家搬離
或者是房屋年久失修早就剩下斷垣殘壁的
甚至是四處租屋無以為繼的投機者
卻假借著這次風災的名義,騙取各項補助
很抱歉,我要用「騙」這字眼
明明資料調出來之後,住宅有長達兩年的時間沒有水電費的使用紀錄
卻還是跟我們爭的面紅耳赤的吵著四萬元
明明小朋友災前就就讀高雄市的國小,自己也是高雄市某公司的成員
卻還是硬凹說他每天往返六龜高雄上下班
明明房屋和門牌已經是隱居山林內的小小一片牆壁,硬是要說舉家住在這裡
甚至是宣稱房屋遭土石流掩埋,到現場後才發現整棟完好,四周為也毫無事情的狀況產生
除了災區之外,平地也是一堆人性的醜露面產生
以往補助只有5000元的時代,領不到錢的摸摸鼻子就算了
今年提高到四萬,從八月八號至今,還有許多鄉鎮和民眾搞不定
今天某A申請補助被駁回,就開始四處陳情,或者是檢舉某B
或者四處找民意代表和立委,即使自己領不到補助款也沒關係,就是要毀滅其他人~
到最後平地鄉的問題也一堆,一堆檢舉來檢舉去的
檢舉隔壁鄉鎮的,檢舉沒實際居住的
檢舉整條街作假的都有,因為四萬元,讓人心都變了~
你沒提出申請,你會害到整條街的人可能會被質疑是否未達標準
眾多人心與人性延伸出的謬論和鳥事
絕對不是一言兩語可以道盡~
所以會跳出來回這篇文,除了針對你的一些用詞和說法提出回應外
主要還是想說些話,講些我們所看到的事實
以上,如有冒犯,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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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freeunixer:公務員要是一被檢舉,真是好幾年不得安寧. 11/10 20:34
4F:→ freeunixer:六龜鄉公所的一些公務員,一聽到要負責,連章都不敢蓋... 11/10 20:35
5F:→ freeunixer:至於如果你要一些"熱心人士"先不要或先緩一緩, 11/10 20:37
6F:→ freeunixer:他可是會惱羞成怒崩潰轉抓狂,開始炮轟你跟政府一樣龜.. 11/10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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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xiaofen:在整理時,就把每一篇都看過了,也做了些許紀錄。 11/10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