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tt (ott)
看板EmailYang
標題Re: [閒聊] 08/16 我自己來開
時間Sat Aug 16 23:18:55 2014
※ 引述《email5566 (真˙阿湄五六)》之銘言:
: 大家晚安!!!
: 想說奇怪怎麼今天都沒人開
: 人這麼少XDDD
: 大概都是玩樂去了對吧! 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父母Q Q
: 週六下午在台東會出席一場公益園遊會的活動
: 週日再趕回台北 要到板橋去參加青年願景座談會 0"_"0
: 這幾天真的有點操勞 >艸<
: 但回外公外婆家可就要擔心吃太好又長肉了
: 明天晚上一定要跑步!!
: PS.大家希望青年願景可以分享什麼東西呢?
: (帶烏克麗麗高歌 [我難過]~ 唱出年輕人心聲???)
http://www.labor.ntpc.gov.tw/web66/_file/1075/upload/epaper/10209/
pages/index-04-01.html
未就業青年應如何參加初次尋職青年就業服務計畫?實施方式為何?
初次尋職青年須備齊下列文件:
1.國民身分證
2.畢(肄)業證書
3.役畢或免役證明(尚未服役者免附)
至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中心所屬之就業服務站(臺)提出申請及辦理求職登記。由專責人
員提供初步就業諮詢服務、資格確認及職業心理測評,於
就業輔導計畫擬定後即可申領第1次尋職津貼5000元,
並自擬定就業輔導計畫之翌日起算,每30日應接受至少3次之就業輔
導服務,始得申請第2至4次津貼。
每人最多請領4次津貼,合計新臺幣2萬元。
申領津貼期間個案需密集接受專責人員安排之「就業輔導」分流服務。
初次尋職青年就業服務計畫服務對象為何?
設籍新北市年滿18歲至29歲(滿18歲當日至滿30歲之前1日期間),未就學而具就業意願
之本國籍青年,並於申請日前未曾參加勞工保險,
且自畢(肄)業後連續6個月以上仍未就業者(服役期間不予計入)。
但參加勞工保險未滿14日,或就學期間參加勞工保險者,不在
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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