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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EmailYang
标题Re: [闲聊] 08/16 我自己来开
时间Sat Aug 16 23:18:55 2014
※ 引述《email5566 (真˙阿湄五六)》之铭言:
: 大家晚安!!!
: 想说奇怪怎麽今天都没人开
: 人这麽少XDDD
: 大概都是玩乐去了对吧! 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父母Q Q
: 周六下午在台东会出席一场公益园游会的活动
: 周日再赶回台北 要到板桥去参加青年愿景座谈会 0"_"0
: 这几天真的有点操劳 >艹<
: 但回外公外婆家可就要担心吃太好又长肉了
: 明天晚上一定要跑步!!
: PS.大家希望青年愿景可以分享什麽东西呢?
: (带乌克丽丽高歌 [我难过]~ 唱出年轻人心声???)
http://www.labor.ntpc.gov.tw/web66/_file/1075/upload/epaper/10209/
pages/index-04-01.html
未就业青年应如何参加初次寻职青年就业服务计画?实施方式为何?
初次寻职青年须备齐下列文件:
1.国民身分证
2.毕(肄)业证书
3.役毕或免役证明(尚未服役者免附)
至新北市政府就业服务中心所属之就业服务站(台)提出申请及办理求职登记。由专责人
员提供初步就业谘询服务、资格确认及职业心理测评,於
就业辅导计画拟定後即可申领第1次寻职津贴5000元,
并自拟定就业辅导计画之翌日起算,每30日应接受至少3次之就业辅
导服务,始得申请第2至4次津贴。
每人最多请领4次津贴,合计新台币2万元。
申领津贴期间个案需密集接受专责人员安排之「就业辅导」分流服务。
初次寻职青年就业服务计画服务对象为何?
设籍新北市年满18岁至29岁(满18岁当日至满30岁之前1日期间),未就学而具就业意愿
之本国籍青年,并於申请日前未曾参加劳工保险,
且自毕(肄)业後连续6个月以上仍未就业者(服役期间不予计入)。
但参加劳工保险未满14日,或就学期间参加劳工保险者,不在
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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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EmailYang/M.1408202337.A.66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