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melaa (K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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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教育到底該不該打罵?
時間Sat Dec 4 02:28:32 2010
最近電視公布一段雲林縣某國中上課的情景,老師在講台上
講述物理與數學課程,多數學生在底下圍繞的打撲克牌,甚至有
學生跑到講台去踹講台,師生在教室內追逐,不但教室秩序蕩然
無存,而且師道尊嚴蕩然無存。媒體也說,不准打罵的教育,除
了學生為了升學,會乖乖接受老師的教學內容之外,不在乎升學
的學生,老師如何管教其行為,恐怕不是一昧主張「不能打罵」
的教育主管當局,或不負責任的學者,一廂情願的主張,所能解決的。
誰都知道,目前國內的老師,稍微負責與稍微有良心的,偶爾
忍不住還會「打罵」學生,但他們隨時要冒著被家長抗議、挨揍,
或隨時會被移送法辦的風險。缺乏責任心與懂得「自保」的老師,
他們早已「棄守」,反正有薪水拿就好。教育的結果,與學生的未
來,丟由社會去承擔。國家與社會耗費多少資源,設立學校或補助
私校,除了滿足部分學生的升學需要之外,學生的人格品德問題,
無人聞問。盲目的引進美國的教育理念,不顧國內社會與文化的背景
問題,可說是當前國內教育「全面崩盤」的禍首罪魁。
「教育」與「打罵」的問題,並不是純粹屬於教育的「方法」
問題,它牽涉到「文化」問題、社會環境問題、家庭與社會倫理
關係問題、也牽涉到傳統價值與待人處事的問題。因此,要探討
教育該不該打罵的問題,不應該盲目的介紹國外的教育方式或教育
理念,而應該考慮文化、社會、家庭、與倫情的問題。如果大家關
心當前國內教育的問題,我建議不妨去看看一本專門在討論文化思
想與教育問題的書,書名叫做「人的道理」,是一位國內專門研究
中、西文化思想的教授所寫的。底下我就引述幾段,那本書中有關
教育打罵問題的觀點,給大家做參考。
教育的打罵問題──誰都知道,傳統社會無論家庭教育或學
校教育,乃至社會教育,都強調教育過程如果不打罵,不但沒有
效果,甚至是一種沒有真正愛心的教育。也就是我們經常都聽到
過的「愛之深,責之切」、「恨鐵不成鋼」、「不打不成器」、
或「教不嚴,師之惰」等說法的教育要求。但社會西化之後,傳
統的打罵教育方式,普遍被認為是落伍的、傷害小孩身心的、以
及傷害小孩學習效果的教育方式。不但飽受批評與反對,甚至認
為是一種犯罪或虐待小孩的不當做法。
分析與討論
(一)就教育的主要內涵與目的而言──討論教育的過程與方法,
需不需要透過打罵的方式,很重要的一個考慮,應該是教育的主
要內涵與目的的問題。如果所要教育的內涵,是受教者本身喜愛的
,或者想要的內容,也就是對受教者個人本身,直覺有利或喜愛的
內涵,教育的過程與方法,應該不需要用到打罵或所謂的體罰的方
式,就可以達到相當有效的結果。因為受教者本身直覺就想要或
喜歡要。但相反的,如果教育的內涵,不是受教者個人直覺想要或喜
歡要的,甚至直覺對個人是不利的,那不用某些帶強制性或脅迫性
的方法,包括打罵或體罰的方式與過程,受教者應該不會積極或有
效接受的。從這個角度與觀點來看,教育過程與方法需不需要打罵,
應該取決於所要教育的內容性質,而不應該是盲目的主張該不該打罵,
或要不要打罵。除非你不在乎教育的效果問題。
討論教育的內涵,就必須先討論教育的本質與教育的主要目的。
而要討論教育的本質與目的,又勢必要先瞭解不同國家的文化價
值問題。就如前面所一再說明的,傳統中國文化價值,在強調如何克制個人
,盡量回歸到「人」,這種文化價值,在本質上,是違反個人直覺感
官所要的。這種文化價值體系中的教育,其主要目的,就是要要求或塑
造個人特殊的人格,盡量降低或防止個人追求感官慾望的滿足。基本上
,其內容與目的,都是違反個人直覺感官需要的,如果不用強制性
或脅迫性的打罵方式,恐怕受教者不太可能接受,最少是效果很難達到。
例如,某些國家進行所謂「國民教育」,所謂「國民教育」,顧名
思義就是要把適齡的小孩,塑造或陶冶成某一種共同的「國民」特質或
要求。這種偏向強迫性,又違反小孩直覺喜愛的教育目的,其過程
與方法,如不採用適度的體罰或打罵方式,恐怕很難真正達到塑造
或陶冶國民具有共同特質的目標。從這個角度觀察,我國現在號稱
的「國民教育」,在制度與法令上,固然是強迫性的,但以其內涵
與目的來看,是否真正在塑造與陶冶小孩具有「國民」的共同特徵
,可能值得懷疑與討論。因為我們現在進行的所謂「國民教育」,
在教育的過程與方法上,幾乎都不用強迫性的打
罵方式。一種強迫小孩接受他直覺所不喜歡的內容的教育,
不用帶有強制性的方法,能否達到真正強制性的「國民教育」
的功能與目的,當然令人懷疑。
相反的,近代西方文化強調追求與實踐個人,他們教育的
功能與目的,主要是在提供或幫助國民個人,如何追求其個人的
目的與需要。所以他們不太能接受內容強調共同性與強制性的「國
民教育」。例如,美國就不能接受,教育內容強迫國民接受全國
一制性的「國民教育」。某些國家,即使有國民教育,但其內容
也多偏向提供小孩追求自我,實踐自我的技能與觀念。這一種
提供追求自我或實踐自我的教育,其過程與方法,當然不需要採
用打罵或體罰的強迫方式。
近年來,我國的教育方式,不斷的反對與禁止打罵或體罰
的方式,主要還是仿效西方社會的做法。殊不知,西方的
教育體制與教育目的,是建立在他們資源夠分配的基礎上,提
供每個個人如何追求與實踐自我的能力與方法。我們的教育方
式,模仿西方,我們的教育目的與我們的環境背景,真跟西方
社會一樣嗎?西方社會可以接受個人是自私的本質與事實,但他們的
教育也用科學的態度與方法,讓每一個人知道,自私與平等的個
人,必須有「理性、公平、與守法」的要求,才不至於傷害
他人。因此,任何人違背「理性、公平、與法治」的原則,他們是毫
不留情的予以懲罰與制裁的。反觀國內近年來的教育,一方面似乎
接受西方「個人」的觀點,承認個人是自私的事實,但學校教育與
社會教育,卻無法建立「理性、公平、與法治」的有效理念與有效
的社會規範。也就是說,近年來,國內的教育方式學西方,但教
育的內涵與精神,卻完全與西方背道而馳。總而言之,教育過程與
方式,需不需要透過打罵或體罰,完全要看國家的環境、社會與
文化的背景、以及教育的內涵與目的等因素,去做考慮與決定。
不宜盲目地,只在教育方式上模仿西方。
(二)對受教者的「身」與「心」而言──打罵教育或所謂
體罰,打受教者的「身」,會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與不舒
服的感覺,那是無庸置疑的。但任何方法的使用,雖然會產生
正面的效果,但也可能會同時產生負面的或不好的傷害或影響。
這是邏輯上的相對問題。分析「相對問題」,基本上,要採用
「相對性」與「普遍性」的相對考量(有關相對性與普遍性的
問題,本書後面另有專節討論)。
簡單地說,既然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所以就不能用「0」
與「100」兩極端做分析。也就是從1-99,做相對考慮,答案
當然採用具「普遍性」的一方。具體的說,51就比49對,52就
比51對,…99就比98對。意思就是,打雖然對受教者的身心,絕對會
造成傷害或影響,但如果所造成的傷害與影響,低於學習效果的
正面助益,那還是應該要打。如果不用打,也可以達到所預期的學
習效果,那當然就不需要用打的。當然,評估這種正面與負面的相
對效果,因為帶有某些主觀性與抽象性,很難有一個明確的數據
標準。但也不能說,一定要有具體的數據標準,才能作衡量與評估.
如果所有有關人的事情,都一定要有科學的數據,才能作判斷與評
估的話,那所有有關人文的問題,就不可能有值得相信的答案與看
法了。判斷與評估人文問題,主要還是在判斷與評估者,本
身的人文知識與修養的問題。
至於有人說,打與學習效果問題,不能用正面與負
面效果的相對考量做評估。因為,打罵對被打罵者的傷害與影
響,可能是長久,甚至是終身的。例如,將人打成重傷害,甚至
死亡的情況。但這種情況,應該與教育的功能或目的,比較沒有
關聯。我們所討論的,教育過程與方式上的打罵或體罰,乃是指
為教育目的或教育效果需要,所採取的一種比較有效的教育方式或手段。
具體的說,教育者的打罵或體罰,其目的與動機是教育的。不
是指所有教育者打罵受教者的行為。意思就有如,一個老
師打罵一個學生,如果他的動機是基於教育的目的與需要,
可以算是一種打罵的教育方式。但如果老師的動機主要與教育目
的或需要無關,那只能算是「老師因教育之外的原因打學生」或
「老師打人」,不能視為教育上的打罵或體罰方式。當然,即使是
為教育目的與需要,打罵或體罰學生,也有可能意外造成學生重
傷,甚至死亡的狀況。但那應該算是極端的「意外」或「特例」。
因為,打罵教育或體罰的動機非常重要。一般而言,一個教育者,如果
真正出於教育的目的與需要,打罵或體罰一個受教者,基本上,心中
想的是受教者的學習成效,甚至想的是受教者的終身前途,打罵
對方,想的是對方的利益或好處,不是在發洩自身的情緒與不
滿。這種情形下,「打成重傷或死亡」的情形,應該是微乎其微,
甚至是絕無可能。
一般反對打罵教育或體罰,常拿「打傷學生」,甚至「打
死學生」作為最有利的反對理由。其實那是最典型的「以偏
概全」或「因噎廢食」的說法,也可以說是最不合邏輯推理原
則的無知觀點。因為,動機如純粹為受教者著想,不是出於個
人的情緒反應,真正只為受教者的學習效果,而打罵或體罰學生
,打成重傷或死亡的機率與可能性,幾乎是零。即使有,那也
是例外中的例外,因此,當然不能就因噎廢食。
當然有人會說,不一定要打到重傷或死亡,即使打成一般
的「皮肉之傷」,對學生的身心也可能帶來相當程度,甚至終身
的影響與傷害。對於這一方面的所謂「傷害或影響」的討論與分
析,就要先討論我們前面所分析過的「生理感官」與「心靈」之
間的不同,以及其相關關係了。以西方強調個人感官的角度,任
何對個人生理與感官的傷害或影響,都是一種個人不應該受到的傷害。但
如果以傳統中國強調心靈價值來說,個人直覺感官的傷害,對個
人當下與直覺上雖然是一種傷害,但忍受或經過那種傷害,是
產生或感受「心靈」價值的可貴經驗與過程。這也就是傳統社
會「棒下出孝子」的道理。簡單地說,傳統中國強調的心靈價
值,只要感受到對方動機是善意的或者為了我們自己,個人生理感
官上的傷害,不但不算傷害,甚至越想越感激對方。即使真正造成傷害
,只要感受到對方的善意,都可以不在意或諒解對方,這是中國
心靈價值為西方人所無法瞭解與感受的地方。
(三)從「個人眼前」與「整體長遠」的不同觀點而言──
打罵教育或體罰,如就個人眼前而言,應該是不合理、不需要、而
且對個人是弊多於利的。所謂「個人眼前」,是指的對個人直覺
的、感官的、與純粹個人利害的角度看問題。但這種觀
點與角度,前面已經說明過了,那只是近代西方文化的
觀點,他們反對任何造成個人眼前傷害的一切作為。即使是對「人」
或整體(「化合的整體」)有幫助或有意義的作為。但以傳
統中國強調人的「心靈價值」,以及「抽象團體」的意義來說,犧
牲個人直覺感官追求,也就是犧牲個人眼前的利益,才有可能顯示出超越
個人利害的心靈價值或得到整體利益的神聖使命。具體地說,只有透過
刻意地犧牲或漠視個人眼前的利害與需要,才有可能追求到「人」
或「整體」的價值與利益。因為要經過個人的犧牲,才能得到人
與整體,所以人與整體相對的就被視為是「長遠的」。也可以簡
單地說,「個人眼前的利害」與「整體長遠的利害」,是絕對衝突的。
近代國內社會受西方文化影響之後,有關個人與社會的觀點,
常仿照西方,從「個人眼前」去做評估與判斷。而把這種判斷
與評估的角度,認為是唯一對的,甚至認為是一種現代進步的觀點,或
重視個人與尊重個人的觀點。殊不知,如果從傳統中國文化的
角度,從「人」或「整體長遠」的觀點判斷與評估同一個問題
,所得到的答案與結論,可能是不同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
真正懂得中西文化價值不同的人,是不可能接受西方的觀點是唯
一對的,也不一定是進步的。當然,更重要的是,西方文
化的觀點,是不合乎我國的自然環境與社會背景的。
總之,打罵教育或體罰,對受教者的身心會造成傷害,而且被認為是
一種真正與實質的傷害,那是從西方文化,強調「個人生理與感
官」的角度與觀點立論的。但如果從傳統中國文化,強調人的心靈
與抽象整體的意義來看,對個人生理感官的壓制或傷害
,只要是個人直覺與當下的,不但不是傷害,而且正是衍生或
追求「人」的心靈價值的必要過程與手段。打罵教育或體罰,
在傳統中國社會能存在或維持數千年,絕對不是沒有原因的。
以傳統中國文化的觀點,人的心靈與倫理情感才是重要的
,人的生理與感官是不重要的。因此,當一個父母
或長輩,看到或想到自己的小孩或晚輩,有墮落、不懂事、不長
進、或沒有前途的情況時,他從自己內心深處(心靈)的倫理情感,不
顧自己與小孩生理與感官可能的傷害,「恨鐵不成鋼」,情
不自禁的予以打罵,這種出自內心深處(心靈)無私與忘我的
愛,被認為才是一種更真情與更可貴的愛,這是傳統中國社
會從人的「心靈」的角度,對「愛」的一種看法。懂得人的心
靈與直覺感官不同的人,相信可以「感受」到這種內心長遠真愛的真
諦與可貴。這就是傳統中
國社會,受打罵教育長大的人,會感激與孝順師長與父
母的原因。這種出自內心的「感受」、非強調「個人直覺感官
感覺」的西方人,所能體會與領悟的。以西方個人直覺感官感覺
的角度看,一個小孩被打罵,對他的身心(生理與感官),絕
對是感到痛苦、不舒服、與受傷害的,長大之後,如果還會「感激」
打罵他的人,那是不可思議的,那是一種「愚民教育」製造出來
的不合理與不理性的可怕結果。他們甚至會認為有那種「感激」的人,是
一種無知、笨、或愚蠢。但以傳統中國人的內心感受來說,那種「感激」是
真實的、真心的,沒有人認為那是「被騙」或「被愚」的。我們常會說
傳統中國人比較有「智慧」,對人比較「真心、誠心」,對問題
的看法比較有智慧、比較有深度、比較看得長遠,其原因與道
理,主要就是,傳統中國人凡事是用「人」的「心靈」去看,不是
用「個人」的「直覺感官」去看。所以,對於被打罵,還會「感激」的
反應,就是要用「心」去「意會」與「感受」,才能「體會」得出
來,不是用西方所強調的那種「個人直覺感官感覺」,所能了解
與理解的。
如果從強調個人感官的西方觀點去看,打罵小孩,不但不是
愛,而是一種傷害,甚至是一種嚴重與終身的傷害。不但如此,從西方的
角度,打罵不但會造成小孩身、心傷害,而且父母也沒有這
種權利,因為西方認為父母與子女是平等的。傳統中國社會,父母或
長輩,常會為小孩或晚輩的前途操心,或擔心小孩傷害到別人,常
會對小孩或晚輩的前途與未來,以一種「雞婆」的、或「越俎代
庖」的心態,對小孩施以打罵。從西方的觀點而言,父母與子女不
但是平等的,而且小孩也是個獨立自主的個體,小孩的前途與未來,父
母也應該尊重小孩自己的選擇與決定。小孩不喜歡
的事情,父母或長輩也不應該強迫小孩接受。小孩不喜歡被
人打罵,父母或長輩即使為小孩的前途與未來,也不應
該用打罵的方式,強迫小孩接受父母或長輩的想法與期望。
但以傳統中國文化的觀點,一個人的動機,只要是大公無私的,或
是為了別人與社會的,他的作為就應該受到肯定與鼓勵。為
人父母與長輩,教育小孩,只要為了小孩的前途,與防範小孩可
能對別人的傷害,以嚴厲的方式教育或管教小孩,對小孩來說,
是一種長遠的愛心;對社會來說,也是一種大公無私的愛心與責任。因為他心
中想的,不是自己與小孩個人眼前的感官利害。
傳統中國的教育,完全不是在提供或順應小孩個人的感官滿足
與需要。不論是父母、長輩、或老師,教育小孩的主要宗旨,
都是在壓抑小孩個人的感官慾望與需要,期使小孩提昇其心靈與
道德之修養,防止小孩傷害他人或社會。也可以說,傳統中國
的教育本身就要負起道德與社會的責任。也就是說,社會的維護主要不是
靠法律的。西方文化因為強調追求與發展個人感官慾望的重
要,因此西方的教育功能與宗旨,當然主要是在提供個人如何追求其感官
與慾望的滿足。至於社會的維護,他們主要不是仰賴家庭與學校的
道德教育。他們仰賴的是,社會的理性與國家的法律。那
是只強調社會共同利害與公平的冷酷規範,那個領域,不強調
人情、同情、與個人愛心,不怕誰傷害別人或社會,只管制
裁傷害別人或社會的人。因為西方的法律,很少等同於教育與道德的功能。
雖然傳統中國社會的打罵教育方式,有其文化上的背景、原因
、與目的的。行之幾千年,確實也帶給了傳統社會預期的
效果與貢獻。只是,近年來面對西方文化衝擊,國人不顧本
國傳統文化的背景與環境需要,盲目地模仿與學習西方的教
育方式,令人好笑與弔詭的是,國內社會老一輩的人,幾乎都
是經由打罵教育或體罰長大或成長的。如果打罵教育或體罰,對受教者的
身心,真有那麼負面與長期的影響的話,他們才是真正受害的見證人,
照理說,他們應該是最反對打罵教育或體罰的人。但弔詭的
是,這些真正受過傳統打罵教育或體罰的「受害者」,不但很
少人反對打罵教育或體罰,甚至於他們是最贊成打罵教育與體罰的
一群人。他們當然不是出於報復或不平衡的心理反應,他們幾乎都
是因本身「深受其利」,而由衷的表達自身的內心感受。只是他們
可能講不出背後深層的道理而已。令人感嘆的是,他們面對新
一代受西方影響的現代學者,自身沒有受過傳統的打罵教育,卻不斷公
開的反對與批評打罵教育的缺點與害處。這些真正經歷過
傳統打罵教育的「傷害」,而最後感受到心靈價值提昇的「老前輩」,
心中雖然充滿了懷疑與不解,但卻不知道如何回應或反駁。
在中西文化價值的混淆中,這才是我們真正的無奈與悲哀。
(四)從中、西「愛心」的意涵不同而言──從上面的分
析,我們很清楚可以分辨,傳統中國的愛心,與近代西方的愛心,
有多大的不同。而這種不同,主要就建立在中、西文化對「人」
與「個人」的價值觀點不同,以及所強調的「心靈價值」
與「感官價值」的不同所致。傳統中國的教育目的,主要在壓抑個
人,期使個人回歸到人,其方式當然是透過強制式的打罵,其功
能主要是道德性的與社會整體性的。也就是主要在防範傷害別人與
傷害社會。所謂教育是「百年樹人」的工作,就是說教育的功能,
是長期維護社會的根本力量。這與把教育視為發展與成就個人的過程與
工具,維護社會則靠法律的西方文化思想,是截然不同的。在傳統
中國社會,任何人傷害別人或危害社會,大家第一個反應出
來的問題是,那是「哪一家的子女」、「哪一個老師教出來
的」、「哪一個學校畢業的」。這種反應,表面看起來,似
乎有一點「牽拖」或「罪及無辜」。但在文化價值與教育責
任的整套理論中,那是必然與必要的責任要求與反應。
所謂「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就是這個道理。
但在西方社會,他們的教育目的與功能,主要並不在
於壓抑個人。壓抑個人感官慾望,也不算是什麼「道德」。西方
近代的道德,主要是在與人相處,或社會競爭當中,遵守理性
與公平的原則,那就是西方近代的主要道德觀念(在傳統中
國文化中,只要追求個人感官慾望,不管是多理性與多公平,
本質上都是小人,都不能算有道德的人)。鼓勵與幫助小孩追求
與發展其自我,當然不需要透過強制性的打罵教育方式。
再說,強調個人與平等的西方社會,父母對小孩的「愛心」,
絕不能有「越俎代庖」或「恨鐵不成鋼」的想法。他們對小孩
的愛心,只能在「過程」與「方法」上去幫助小孩,追求他
自己所要的。不能要求小孩依照或成就父母與老師所期許的「結果」。
當然,強調要求「結果」,似乎就必然會同時要求「過程」
與「方法」。所以,傳統中國的父母或老師,就自然會出現對
小孩或學生「管太多」與「管太嚴」的現象。
但如果不要過度要求一定的「結果」,只是就「過程」與
「方法」,對小孩或學生給予幫助,「結果」由小孩或學生自己
去評估與決定,父母或老師就不會顯得「管太多」與「管太嚴」
的情況。同樣的,如果教育的功能與目的,是帶有「道德性」
與「社會性」的,則父母與老師的責任,就完全不是只在過程與
方法上幫助小孩或學生了。
所以,傳統中國與西方的父母或老師,其功能、角色、與
責任,是完全不同的。其所表現出來的「愛心」,當然也就不同
了。在西方,只在過程與方法上幫助小孩或學生,讓小孩
或學生快快樂樂地學習,就是父母或老師的「愛心」;在傳統
中國社會,父母或老師必須為小孩或學生的前途,以及為道德與社
會負責,對小孩或學生必須「管得嚴」、「管的多」、還要「管
的遠」。具體的說,西方好老師就是能夠讓學生「快快樂樂」學
習,這也就是西方好老師的「愛心」;傳統中國的好老師,卻是
要時時刻刻嚴厲地壓抑學生的個人感官,使其成「人」,
使其有前途,還要防止其未來可能傷害別人或社會,這才是一個
傳統中國好老師應有的「愛心」。但這種「愛心」,是要壓抑小孩或
學生個人的感官快樂,甚至要傷害小孩或學生的身心,
如果從小孩或學生的未來前途或社會整體利益看,它確實是一種
「愛心」。但現代一般人看問題,常從個人感官與眼前利害看問
題,很少人會從整體或長遠看問題。因此,傳統中國父母或老師
的愛心,就常會遭受誤解與批評。這是近代國人,欠缺對傳統
中國文化價值的認知能力,以及對人性的瞭解深度不足所造成的。
上面的分析,其實對國內近年來的社會問題與教育問題,提
供了一個非常可怕的警訊。因為,很多人不了解我國傳
統教育與西方近代的教育目的與功能,是完全不同的。西方不
強調教育的「道德性」與「社會性」的功能與責任。西方的教育過程
與方式,不但不打罵,還刻意的帶給學生或小孩,快快
樂樂的感官學習環境。他們維護社會道德與社會秩序,主要
靠的是,公平競爭的理性觀念,與不講情面的法治思想。近年國內
教育的方式,不斷的模仿西方的教育方式,但國內社會並不具
備西方的理性觀念與法治思想。而這種理性思想與法治觀念,
是西方文化的一部分,也就是他們歷經數百年,甚至一、二千年的
文化傳承,才塑造出來的,也是跟他們的環境或背景條件息
息相關的。這些都不是我們社會短時間可以模仿學習,或人
人都能認知的。我們只學西方的教育方式,卻不懂他們的環境背景
與社會價值,這是何等的無知與可怕。
這些年來,國內社會價值的混淆與社會的混亂,問題主要
乃出在這個教育的環節上面。環觀國內認為的好老師,或者好父母
,幾乎都在強調其如何地受小孩與學生的喜愛與歡迎,以及強
調其如何讓其小孩或學生,如何懂得成就自我與追求自我。如
果以傳統社會的觀點而言,這種父母或老師所教出來的小孩與學生,
都應該算是一些自私自利的人。我們現在,甚至在公共場所,到處都可以看
到,多少父母帶著小孩,快快樂樂地大聲嘻笑或玩耍,而不顧別人的
感覺或公共的安寧。在校園更可以到處看到,師生在教室或在校園
各處歡樂嬉戲,而不顧其他教室或辦公室之安寧與上
課環境。而這一類的父母或老師,在國內社會,通常都是受到
肯定與稱讚的。這就是我們的悲哀,但很多學教育的人
卻說,那是一種「尊重」小孩的進步教育觀念。讓人啼笑皆非
的國內教育理念,就是來自不懂得分辨中、西文化價值與環境不
同,與中、西教育的功能與目的不同所致。只知一昧的抄襲國外的教育
理念與做法。
有人曾經觀察與分析過,國內一些所謂「民主家庭」
教育出來的小孩,他們在學校或出社會,個人都顯得很
活潑快樂,也很有社會競爭力。但很顯然的,他們都有自
私的傾向,他們很少關心或在意別人內心的感受,對人很會應付
,但似乎欠缺誠懇與真心。這是國內社會未來的最大殷憂。其實,
它顯示出來的是,國內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逐漸變質了,追求自我與追求
個人的成就,慢慢取代了傳統人的是非好壞與對錯的標準。
(五)從打罵小孩與打罵教育的不同而言---我們前面說,
國內教育全面反對打罵教育方式,是學習與仿照美國的做法。其實
,美國的教育雖然不採用打罵方式的,但如果以打罵小孩的事實或行為而言
,美國父母打罵小孩的情形,與傳統中國社會的做法,並沒有相差太多,甚
至打得比傳統中國還凶。只是他們打罵小孩的原因、性質、與
意義,與傳統中國社會不同而已。傳統中國社會打罵小孩的原因,主
要是為小孩未來的前途、為小孩的人格與道德、為小孩成熟懂事
、為怕小孩傷害別人、危害社會,影響家道名聲而打罵小孩,
其性質是教育性的,其意義與目的、功能是倫情的、
道德的、與社會的。但美國的父母打罵小孩,其主要原因,大
概都是出於一種公平、理性、平等、與人人都沒有特權的觀念。其用
意與目的,不是在「教育」小孩,而是在反對不理性的行為,
與不能接受「特權」的觀念。因為西方文化不重倫情,
而且強調人是平等的,父母與子女也是平等的,所以要互相尊重
。父母要尊重小孩,小孩也要尊重父母,任何小孩不能
因為他是「小孩」,就可以存有不合理與不理性的「特權」觀念。意思
就是說,任何一個小孩在西方,都必須負起
他該負的「理性」與「合理」的責任,甚至要負「合理」
的法律責任。西方的教育,強調的是「理性」
的教育,所謂「理性」教育,就是依照小孩的年齡、能
力、與個人的需要,給予合理的教育。教育的方法與內容,都
會考慮合乎小孩的年齡、能力、個人興趣、與個人需要等等。
具體的說,就是用小孩聽得懂的語文,與小孩能接受與願
意接受的方法與內涵,教育給小孩。比如說,一個五歲的小孩,
就用五歲小孩聽得懂與能接受的方法與內容,教育給他,同時顧慮
到他的興趣與需要,所以,教育的過程,當然不需要
用強制或打罵的方式。這一種「理性」與「合理」的教育方式,
如果結果證明小孩已經聽到了、聽懂了、也可以接受了,教育過
程就算完成了。在整個教育過程當中
,是不用打罵的。但是,當教育過程完成之後,小孩如果違
反了他已經懂,而且可以接受的道理或要求的時候,父母可能
就會用一種激烈的方法或態度,對待小孩。因為那小孩顯然違反
了「理性教育」的要求,沒有負起他該負與可以負的責任,對
教育他的人來說,那是一種不公平與不合理的行為或反
應。一個人對於該負與可以負的責任,而不負,就是一種「特權」
心理與反應。西方社會一方面強調個人,但另一方面更強
調「平等」。所謂「平等」,就是任何人沒有「特權」,包
括小孩在內。只是對小孩的要求,是「合理」與「理性」的。
換句話說,小孩在他應該接受的「合
理」與「理性」的範圍內,他是沒有特權的,而且也不
可能、不應該受到「同情」的。因為西方社會,本來就不重視
人的倫情。西方這種「理性」的教育結果,使得西方的小
孩都顯得具有相當獨立、自主、成熟、與自我負責的人格特性。
西方的父母,對於小孩違反他可以接受且應該接受的教育要求
時,經常會用一種強烈「反特權」與「反不理性」的態度與方法
,處理或對待小孩,包括打罵在內。所以,西方的父母打罵小
孩,一樣是很普遍、甚至很嚴厲的。只是他們的打罵,不是在
「教育」小孩,因為小孩已經對所教育的的內容或要求「學
會了」或「懂了」,沒有理由再「教
育」,西方對小孩的教育是「理性」的教育。「理性」的教育
,是教育的內容與方法是「理性」或「合理的」,所以,在教
育的過程中,不會去採用一種類似同情或感性的「循循善誘」、
或所謂「春風化雨」的方式。只是西方對小孩的教育與
要求內容,非常強調要符合小孩的學習能力與學習興趣。例
如,對一個五歲小孩的教育內容與要求,就不會超過一個五歲小
孩所能學習的能力範圍。因此,他們在小孩學成之後,小孩沒有能
依照學成的結果或要求行事的話,他們就會以一種「反特權」與
「反不合理」的態度,處理或處罰小孩,不會用「循循善誘」、
或「春風化雨」的方法
,反覆的再教他,或用打罵或恐嚇的手段逼他再學。因為客觀
的內容證明他沒有理由學不會。西方對小孩「不負責任」的「特權」行為
的處置,本身也是一種「理性」的反應,不是苛責或無
理的打罵小孩。從這個角度而言,西方對小孩的教育,雖然是理
性的,而且不打罵的,但是,它卻是一種近乎「無情」的教育方式,
甚至對小孩的打罵,既不是出於教育,也不是出於什麼「愛心」,當
然更不是出於「小孩的前途」或「恨鐵不成鋼」的想法。這與傳
統中國把打罵教育,當作一種「愛心」的教育,或關心小孩前途
,與考慮「社會責任」的想法,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有關打罵
教育的問題,我們在這裡,所該關心的是,「教育」與「打罵」
之間的關係,而不是有沒有打罵,或該不該打罵的問題。很多人只
看到西方的教育過程,沒有打罵,卻不知道西方父母對小孩的要求,是
一樣有打罵的。只是,那種要求是「反特權」與「反不理性」的要
求而已,不是在教育小孩。但我們的社會,不但沒有西方那種強
烈「反特權」與「反不理性」的觀念,還有傳統中國留下來的倫
情思想,如果教育的過程不打罵的話,那小孩如果有特權或不理性的言行與
反應,如何處置,就完全失序了。其實這就是近年來國內教育,
造成小孩「無法無天」與「為所欲為」,最後造
成社會混亂與脫序的主要原因。國內社會,不但小孩有特權,
連學生都有特權的心態,以為只要是「小孩」或「學生」,
就可以得到「同情」,或可以不必負該負的責任。國內整個
的社會問題,可以說主要都是來自於,不了解國外的教育與他們
的文化思想,和他們的社會規範之間的關係,而盲目的學習與引進國外的教育
方式,所造成的。
近年來,國內不但盲目的反對學校的打罵教育,連家庭父母對
子女的管教,都不允許用打罵的方式,甚至用法律限制
家庭對小孩的管教行為,甚至還透過學校教育,鼓勵小孩
檢舉告發父母打罵小孩之行為。一方面,造成不少家庭親情對
立,小孩有恃無恐,公然不接受父母管教。另一方面,致使不少父母放棄
管教小孩,以免惹禍上身。其實,即使在西方國家,除非父母或
監護人有明顯的虐待小孩經別人告發,否則,父母管教小孩
的方式,仍然都留給父母自行決定。究竟家庭的教育與學校的
教育,是不同的。因為,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帶有強烈的自然情
感關係,不同於學校
的師生關係。而且基本上,一般正常的家庭,父母都是愛
護子女的,而且最了解子女的,因此,對小孩該用什麼方式管
教,父母的愛心判斷與拿捏,應優於外人或司法的判斷。而且,
家庭的領域,如果有法律介入,家庭的本質與功能,勢必會遭受
到扭曲與傷害。其影響所及,不只是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更可能
影響到子女一生的人格發展。國家到底不是軍營或軍隊,家
庭的功能與家庭的本質,一旦被硬梆梆的法律入侵的話,影響所及,甚
至會造成整個國家與社會崩解。因為,用法律介入家庭教育與家
庭內部的倫理關係,不但會造成無知的小孩不尊重父母,不接
受父母的管教,更會造成部 分父母放棄管教小孩的責任。
我國的傳統思想,是非常重家庭倫情的,傳統父母對子女的愛,
幾乎都是絕對的,且超越個人利害的。傳統的家庭教育,
幾乎都相信父母對子女的絕對愛心,如何管教子女,幾乎都交由父母自
行拿捏決定。令人不解的是,一個完全相信父母對子女有絕對愛
心的社會,幾年之間,就忽然變成幾乎完全不相信,父母與子
女之間,有倫情關係的社會,完全不相信父母會用愛心管教自己的
小孩,尤其居然會鼓勵小孩檢舉與控告自己的父母的「不當」
管教方式。依近年來,國內盲目鼓吹父母不能以打罵方式管教小孩的結
果看,國內的家庭管教方式,幾乎已淪為子女「管」父母的狀
況。因為,父母要如何管教子女,還要看子女願不願意接受,或同不同意父
母的管教方式,這不但顛覆了家庭教育的管教方式,而且顛覆了家庭的
倫理關係。
國內某些盲目崇洋的人,之所以盲目的強調父母不得用打罵的
方式管教小孩,主要是把美國「教育」小孩的方式,盲目的引進
國內。殊不知,美國學校的教育方式,不但不宜用在國內的學校
教育,更不應該用在國內的家庭教育,或父母對子女的管教
方式。但可怕的是,國內反對教育的打罵,已經不只是學校
對老師的要求,或法律對父母的規定。而是已經經過學校與媒體的
宣染與鼓吹,影響到全民的思想與觀念。經過媒體一再的宣染,人
人幾乎都把教育的打罵,或家庭教育管教的打罵,視為落伍或「萬
惡不赦」的滔天大罪。鼓吹者還自以為,教育不打罵,就是
國家與社會現代化的象徵。殊不知,整個社會的亂象,家庭功能
的廢弛,家庭問題的層出不窮,在在都由於家庭教育之崩解,
所造成的。因為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用法律或社工人員,去介
入家庭的管教問題。國內很多盲目反對打罵教育的人,分不清教育與法律之
間的不同性質。
教育不但帶有強烈的主觀性,而且還帶有強烈
的人格與品德的塑造問題,這種問題,本來就應該由學校或教師,以
他們的教育專業素養,去做專業的判斷與處理。甚至有沒有踰越教
育的本質與要求,也應該尊重學校與教師的專業判斷。
不宜由法律或司法單位,去做純司法與行為的判斷。尤其是家庭
教育與家庭管教問題,更牽涉到與法律格格不入的倫理情感關
係,更不宜由「外人」或法律,去插手或判斷。當然,不論學
校或家庭,如果發生純粹法律或司法問題,也就是發生本質上與
教育、人格品德陶冶、或倫理情感無關的違法或傷害問題,當然就需要用
法律,加以處置。至於如何分辨教育問題或教育事件,與法
律問題的不同,那也是一種教育與法律的專業問題。但無
論如何,學校教育方式與家庭管教方式妥當與否,是不
宜交由司法判斷的。國內近年來的教育問題與家庭管教問
題,幾乎都由於分不清教育、家庭管教、家庭倫理,與法律的功能不同
所造成的。這些年來,台灣社會的青少年,越來越有「沒大沒小」或唯我獨
尊的心態,與傳統家庭教育方式遭受無知的顛覆,有相當密切的關聯。
很多人都以為,反對父母用打罵的方式管教小孩,是引自美國
的,其實,我們在上面已經分析過了,美國對小孩的教育方式,
確實是不用打罵的。但那是因為美國教育的功能與性質,與其他國家不
一樣。美國家庭對小孩的「管教」,其實也多半有打罵的,因
為父母管教小孩與教育小孩,性質上究竟是不相同的。
有人主張,對小孩的教育方式,不該採用「打罵或體罰」
的教育方式,甚至於拿美國的學校教育,做為例子。其實這種
主張,可能犯了很嚴重的邏輯前提錯誤問題。小孩教育的體
罰問題,我們在前面討論過了,我們在這裡再拿它來討論「前提」
與「推論」、「結論」之間的關係。
要分析或判斷上述這種問題的對錯,可能先要討論或考慮,對
小孩教育的主要目的或性質是什麼?如果對小孩教育目的
與性質,是為幫助小孩追求他個人的興趣與成就,則只要能符合
小孩的學習興趣與需要就可以了。符合小孩學習興趣的內涵
與方式,在過程上,是不需要用太「強制式」的方式進行的;
但相反的,如果一個國家的教育目的與本質,主要是要小孩
學會如何犧牲或壓抑個人的興趣與利害,接受國家與社會所要
求的共同價值觀與行為模式。這種教育的目的與本質,主要是為
國家社會整體的利益與需要設計的,也就是一般國家所設計
的所謂「國民教育」。「國民教育」為什麼一方面要用「強制性的」,另一
方面費用要「全民買單」,其原因主要也在於此。因為「國
民教育」的主要內涵,基本上,都是違反小孩個人的興趣與需要的。
所以,這種教育在過程上,一定要對學生施以某程度的「強制
性」作為,才有可能達到目的。
美國對小孩的教育並沒有這種「強制性」的「國民教育」,
所以美國對小孩的教育,當然不主張、也不需要用「打罵」
或「體罰」的方式。但我們這種人口太多,資源不夠分配
的國家與社會,勢必要要求國民適度地克制個人的
需要,以維護社會的整體安定與秩序,非有「強制
性」的「國民教育」不可。「強制性」的「國民
教育」,就非用「強制性」的教育方式,不可能發生預期的
效果。何況「國民教育」是全體國民買單的,當然不允許
依小孩個人的興趣或樂趣,去決定要不要接受,或喜不喜歡
接受。近年來,一般討論國內教育,該不該採用「強制
性」的「打罵」或「體罰」方式,很少
人考慮上述這個,國家與社會的背景環境不同,以及教
育的目的與性質不同的問題。其實這些就是討論教育方
式的主要「前提」。因為忽略了最嚴重的「前提」問題,造成
國內的教育,花費了全民多少的資源,但教育的結果,卻是讓
社會犯罪越來越普及,犯罪的手段與程度,越來越凶殘。因
為「國民教育」,對一個人口太多,資源不夠分配的國家與社會來說,
就必須肩負起塑造小孩的人格品德,以防止或減少社會犯罪
的重責大任。但這種要求國民必須適度地克制個人的需要,
以維護社會的整體安定與秩序的教育工作,與小孩個人的興趣或
利害,不但是無關的,甚至是相違反的。當然就非有「強制性」
的方式不可。上述這些原因,就是「國民教育」必須要有強
制性的教育方式的「前提」。因此,討?教育問題,如果完全不
顧「前提」,只是一味地學習外國的結論與做法,那就是
一種錯誤與無知的做法。一種欠缺邏輯分辨力的教育主
張與做法,對國家與社會的影響與傷害,將是何等地深遠與嚴重。
現代人為什麼顯得跟以前人不一樣,從上面的分析,就應
該知道,並不是真正先天的人性變了,因為人性後天本來就會變,
要它不變或少變,只有靠傳統中國那種克制慾望的道
德陶冶教育。所以當很多人在感嘆,為什麼人越來越不要臉,越
沒有羞恥之心,或越殘忍,我們必須知道,問題就出在教育,而
不是出在人性的問題。傳統中國教育,是配合傳統文化價值設
計與進行的,除非我們放棄或改變了傳統的價值觀念,否則放棄或改
變傳統的教育理念,我們就必須承擔或接受,傳統價值破
壞之後,一個資源不足的社會,所可能產生出來的問題與弊病。
沒有這一層文化的認知,就是一種對文化、教育、與知識的無知。
上面的分析,其實也提供了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西方的教
育並沒有把克制人的感官慾望,列為教育的功能與訴求。但西方社
會的人,也不見得就像這一代的中國人那麼不要臉,或者
那麼沒有羞恥心,或者那麼殘忍。其實,這不是西方人
的天生本性,比這一代的中國人「善」或「惡」的問題,
而是西方文化價值,是建立在人纇後天感官的人性基礎上,它們強調
的是公平與理性。我們前面說明過,人纇後天的人性,是偏個人
慾望需要或感官利害的,也就是偏向人類感官或生活需要,與客
觀環境之間的相互關係方面。每個人面對同樣是重個人慾望需
要或感官利害的其他人,最重要的就要
用「技術性」的理性,做判斷與選擇,否則,必然會互相傷
害,彼此不利。這種理性的判斷,主要是針對人類社會分配
的問題設想的,也就是,我們前面說的「足」的環境之中的產物。
在「足」的環境前提之下,主要就是如何公平競爭與分配的問題。
這種問題,可以透過制度化的設計,與法治的體制,達成
效果,不需要用克制個人慾望的方法。相反的,如果在資源「不足」
的環境條件之下,想透過公平競爭的分配方法或手段,達成理性
公平競爭的效果,那是不太可能的。所以,我們社會近代的
問題,不是出在人性變、不變,或人性與西方人一樣、不一
樣的問題,而是發生在人性、環境、價值觀念、與教育理念的混淆,
或「不搭調」的問題。
我們也可以由這個道理,來看近年來國內教育的問題。近年來的國
內教育,最大的敗筆,就在於缺乏對學生「做人」道理的訓練與要求。
但我們這種評論或批評,國內很多學教育的人,可能很難接受。
因為他們認為,他們也很重視學生的人格與品德教育,也很重視學生的
倫理教育。然而問題就出在,他們不懂得中西文化價值的不同,
他們以為西方文化,是人人都應該接受的一種進步的文化。
因此,他們就以西方那種強調個人平等、權利義務、與理性追求個
人直覺感官滿足的觀念,教導學生,結果造成學生,普遍只顧
個人感官快樂與滿足,不懂得察言觀色,更不顧別人內心的
感受,最後造成學生個個自私自利、唯我獨尊、與不懂事、不成熟。
由此可見,不懂得一個國家或社會的文化價值觀念,以不合宜的教
育內容與教育方式,教導學生,其影響所及,不只傷害到學生個人,更
傷害到整個社會的和諧,與對是非、對錯的判斷能力。
就以邏輯教學來說,國內教育,雖然強調理性思考與判斷能
力的培養與加強,但可惜的是,一般人無法分辨「數理邏輯」與「理論
邏輯」的不同,國內各級學校,「數理邏輯」的訓練與教育,應該
已有其相當的成效。但可惜的是,國內對「理論邏輯」的訓練與教育,
可說仍是一片空白,甚至還不知道「理論邏輯」是什麼,更不知
道「理論邏輯」的重要性是什麼。但可悲的是,有人一接觸到
「理論邏輯」的內涵,發覺它所談的內涵,都牽涉到文化與價值的問
題,尤其會談到傳統文化的價值與人的問題或人的價值,與其所認
知的個人理念或價值觀不同,就會不分青紅皂白地認為,
「理論邏輯」談的內容,很像是舊時代封
建思想的「復辟」,「理論邏輯」談的道理,多半屬於主觀與人文性
的道理,與現代一般所強調的個人生理感官與科學理性的道理,與其所認知的科
學理性的道理,格格不入,就會感覺到,「理論邏輯」的一些理念,
似乎是一種「落伍」與「主觀」的偏激想法。那種人,往往以為,
西方的數理邏輯或實證邏輯,才是邏輯,以為所有主觀性的,都是
偏激的、落伍的、與不好的。殊不知,所謂「主觀」與「客觀」,
有本質上的主觀,也有態度上的主觀。真正不好的與不講理的
是,態度上的主觀。就像我們前面所分析的那樣,主觀有「內涵
與本質」的主觀性,也就是我們前面所分析的,人文的內涵與本
質,本來就是主觀性的,沒有什麼好不好的問題。但真正
要不得的「主觀」,那是「態度」上的主觀,也就是,不管相關變數
如何,堅持個人所喜愛或贊成的答案與結論,不願意接受客觀變數所
推演出來的答案與結論的那種主觀態度。就像盲目接受西方
個人感官價值與科學理性的人,不分科學與人文的不同,不管
中、西文化的本質有何不同,堅持相信與主張,西方文化與科學
的觀點,是唯一對的觀點。他們所堅持與相信的,西方科學理性
的理念本身,本質上是客觀的,但他們不去分辨西方文化與科學理
念之外,還有其他的道理或真理存在的態度,這就是一種主觀的
態度,甚至是一種不可理喻的態度。
* 本文著作權屬於江澄祥教授。參考或引用,須註明出處,否則責
任必究。(本文摘自「人的道理──理論邏輯學」)
* 來源網站:
http://web.thu.edu.tw/thching/www/index.htm
http://web.thu.edu.tw/thching/www/main_work_and_major_selection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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